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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大致上经历了四个阶段。从改革过程看,经过了从强制性变迁到诱致性变迁的过程,遵循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增强了农民对土地的稳定感和权属感,尊重了广大农民的自由选择,进一步协调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展望未来,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应是完善农地承包权流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