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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从人员构成上看,一个成型的办案组,包含侦查专家、审讯专家、证据专家、财务专家、电脑高手、外语高手等多种类型人才
按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惯例,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特别是减少外部干扰,较高级别的官员涉嫌犯罪通常会从各地反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临时的办案组织——专案办案组,来完成案件的侦查工作,然后再指定地方检察院进行公诉。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专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专案,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专案等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都是这样完成的或者正在进行中。
在外人眼中,办案组是神秘的存在。
办案组的历史渊源
“省部级以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大多位高权重,牵涉面广,案情错综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一个精干的办案组来启动司法程序就显得尤为必要。此类大、要案往往由上级检察机关移交线索并指定管辖。”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刘志兵告诉《方圆》记者。
所谓办案组,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案件或某一系列案件而设置的临时性办案组织。因为案件的发生,办案组而成立;伴随着案件的结束,办案组自行解散。在某些省部级高管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有时也被称为“专案组”。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告诉《方圆》记者,“办案组”、“专案组”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刑事诉讼中,“办案组”不能作为一个主体来出现,诉讼文书中也没有“办案组”这一称谓,现实中,它是一个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办案组织。
采取办案组这样的形式办理专案,有着在浓厚的传统根基。在古代,一些刑事案件审理的机构经常会采取“会审”的方式,例如唐代叫三司推事,遇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审理案件。在明朝,有三司会审,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理要案,另外还有九卿圆审,即由六部尚书加上大理寺卿、左都御史、通政使一起审理案件。而清朝的三司会审、九卿会审、秋审、朝审都是专案办理的典型形式。
“建国后,在文革期间,法制遭到破坏,专案组被一些人作为打到政治对手的工具,替代了法定的办案组织,抄家抓人,隔离审查,刑讯逼供,导致一大批冤假错案,产生很大的负面消极影响。直到1979年,全国人大制定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之后,才有了法律对正式办案机构的明确规定。”陈卫东介绍说。
“从侦查属性上看,司法实践中奉行上命下从、上下一体化的模式办案,理论上上级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或交办案件,再由指定地方司法机关起诉、审判,这都没有问题,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因此有侦查权的检察机关就某个案件在系统内部成立专门的办案组,只要依照法律程序来办案,是没有问题的。”陈卫东说。在他看来,办案组这种办案模式,可以集中或者抽调各类侦查人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办案组是如何筹建的
刘志兵,这位从普通检察官干起,历经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处长、市州级检察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曾经多次担任吉林省检察院多个办案组组长,几乎吉林省检察院每个办案组的筹建,都离不开他的牵头组织。
刘志兵向《方圆》记者介绍了通常情况下办案组是如何组成的。
一般发现案件线索后,先由上级检察机关反贪局通知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院再派出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或省检察院反贪局长带队到上级反贪局报到,最后由上级检察机关反贪局领导当面移交线索和交办任务。
如果涉案官员的级别较高、涉案人数众多,有时候还会有数个省的检察机关参与进来,那样每个省院领到的任务就会有所不同,也会出现数个小办案组组成一个大办案组的情况。例如当年震惊国内的上海社保案,涉及近三十位政府官员、企业高管,据媒体报道就有上海、吉林、安徽三地参与,其中吉林经办10案15人,安徽经办2案2人,上海经办10案11人。
领到线索和任务后,带队的省检察院负责人就会着手研究成立办案组的初步方案。“首先要根据线索进行分析,案件可能会涉及到哪些行业和哪些官员,起初的线索很‘小’,将来会扩展到多‘大’,扩展空间‘大’了以后,工作量会有多大, 异地办案会涉及到哪些地方,需要哪些人进办案组,办案组由多少人组成, 谁来担任前线指挥员更合适,这些因素都需要综合考虑进方案。”刘志兵说。
多种复合型人才
确定办案组成立方案后,紧接着要设置办案组的组织架构,一般以某省检察院反贪局为主体,抽调全省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和各类人才,组成办案组。
据了解,小型办案组由20人至30人组成,大型办案组会达到50人甚至50人以上,大办案组里还会细分出侦查小组、取证小组、审讯小组、技侦小组、案情综合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
“吉林省检察系统不乏人才,但不是谁想进就可以进办案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从人员构成上看,一个成型的办案组,包含侦查专家、审讯专家、证据专家、财务专家、电脑高手、外语高手等多种类型人才。”
中国移动原副总经理鲁向东案专案组前线负责人曹宝举例说,不少专案很多时候涉及到国外一些专业领域,比如翻译外国银行资料、境外票据等,这就要求办案组中的外语高手不能只是简单地懂英语,还要精通专业领域的外语知识。
“每个专案组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高手。” 曹宝进一步详解说,一些涉案的秘密资料在案发前被嫌疑人损坏或者销毁了,电脑高手要想办法把这些原始资料恢复或者还原出来。“电脑高手不但要懂侦查业务,还要懂得设计专门的办案软件,将各类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和技术分析,如果侦查人员需要某一类线索,电脑高手要用特定的软件和专门的方法,将和该类线索有关的所有情报、信息搜集并集中展现出来,为侦查工作提供参考和研判。”
财务专家亦是办案组不可或缺的,职务犯罪多为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时,财务专家需要捋清发案单位的账目,查明嫌疑人犯罪数额;受贿犯罪,则需要财务专家查清行贿、受贿资金的走向和路径;必要时,财务专家还要对嫌疑人的家庭收入、支出和财产进行比较,以发现其中来源不明的财产部分。
按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惯例,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特别是减少外部干扰,较高级别的官员涉嫌犯罪通常会从各地反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临时的办案组织——专案办案组,来完成案件的侦查工作,然后再指定地方检察院进行公诉。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专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专案,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专案等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都是这样完成的或者正在进行中。
在外人眼中,办案组是神秘的存在。
办案组的历史渊源
“省部级以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大多位高权重,牵涉面广,案情错综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一个精干的办案组来启动司法程序就显得尤为必要。此类大、要案往往由上级检察机关移交线索并指定管辖。”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刘志兵告诉《方圆》记者。
所谓办案组,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案件或某一系列案件而设置的临时性办案组织。因为案件的发生,办案组而成立;伴随着案件的结束,办案组自行解散。在某些省部级高管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有时也被称为“专案组”。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告诉《方圆》记者,“办案组”、“专案组”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刑事诉讼中,“办案组”不能作为一个主体来出现,诉讼文书中也没有“办案组”这一称谓,现实中,它是一个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办案组织。
采取办案组这样的形式办理专案,有着在浓厚的传统根基。在古代,一些刑事案件审理的机构经常会采取“会审”的方式,例如唐代叫三司推事,遇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审理案件。在明朝,有三司会审,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理要案,另外还有九卿圆审,即由六部尚书加上大理寺卿、左都御史、通政使一起审理案件。而清朝的三司会审、九卿会审、秋审、朝审都是专案办理的典型形式。
“建国后,在文革期间,法制遭到破坏,专案组被一些人作为打到政治对手的工具,替代了法定的办案组织,抄家抓人,隔离审查,刑讯逼供,导致一大批冤假错案,产生很大的负面消极影响。直到1979年,全国人大制定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之后,才有了法律对正式办案机构的明确规定。”陈卫东介绍说。
“从侦查属性上看,司法实践中奉行上命下从、上下一体化的模式办案,理论上上级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或交办案件,再由指定地方司法机关起诉、审判,这都没有问题,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因此有侦查权的检察机关就某个案件在系统内部成立专门的办案组,只要依照法律程序来办案,是没有问题的。”陈卫东说。在他看来,办案组这种办案模式,可以集中或者抽调各类侦查人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办案组是如何筹建的
刘志兵,这位从普通检察官干起,历经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处长、市州级检察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曾经多次担任吉林省检察院多个办案组组长,几乎吉林省检察院每个办案组的筹建,都离不开他的牵头组织。
刘志兵向《方圆》记者介绍了通常情况下办案组是如何组成的。
一般发现案件线索后,先由上级检察机关反贪局通知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院再派出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或省检察院反贪局长带队到上级反贪局报到,最后由上级检察机关反贪局领导当面移交线索和交办任务。
如果涉案官员的级别较高、涉案人数众多,有时候还会有数个省的检察机关参与进来,那样每个省院领到的任务就会有所不同,也会出现数个小办案组组成一个大办案组的情况。例如当年震惊国内的上海社保案,涉及近三十位政府官员、企业高管,据媒体报道就有上海、吉林、安徽三地参与,其中吉林经办10案15人,安徽经办2案2人,上海经办10案11人。
领到线索和任务后,带队的省检察院负责人就会着手研究成立办案组的初步方案。“首先要根据线索进行分析,案件可能会涉及到哪些行业和哪些官员,起初的线索很‘小’,将来会扩展到多‘大’,扩展空间‘大’了以后,工作量会有多大, 异地办案会涉及到哪些地方,需要哪些人进办案组,办案组由多少人组成, 谁来担任前线指挥员更合适,这些因素都需要综合考虑进方案。”刘志兵说。
多种复合型人才
确定办案组成立方案后,紧接着要设置办案组的组织架构,一般以某省检察院反贪局为主体,抽调全省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和各类人才,组成办案组。
据了解,小型办案组由20人至30人组成,大型办案组会达到50人甚至50人以上,大办案组里还会细分出侦查小组、取证小组、审讯小组、技侦小组、案情综合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
“吉林省检察系统不乏人才,但不是谁想进就可以进办案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从人员构成上看,一个成型的办案组,包含侦查专家、审讯专家、证据专家、财务专家、电脑高手、外语高手等多种类型人才。”
中国移动原副总经理鲁向东案专案组前线负责人曹宝举例说,不少专案很多时候涉及到国外一些专业领域,比如翻译外国银行资料、境外票据等,这就要求办案组中的外语高手不能只是简单地懂英语,还要精通专业领域的外语知识。
“每个专案组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高手。” 曹宝进一步详解说,一些涉案的秘密资料在案发前被嫌疑人损坏或者销毁了,电脑高手要想办法把这些原始资料恢复或者还原出来。“电脑高手不但要懂侦查业务,还要懂得设计专门的办案软件,将各类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和技术分析,如果侦查人员需要某一类线索,电脑高手要用特定的软件和专门的方法,将和该类线索有关的所有情报、信息搜集并集中展现出来,为侦查工作提供参考和研判。”
财务专家亦是办案组不可或缺的,职务犯罪多为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时,财务专家需要捋清发案单位的账目,查明嫌疑人犯罪数额;受贿犯罪,则需要财务专家查清行贿、受贿资金的走向和路径;必要时,财务专家还要对嫌疑人的家庭收入、支出和财产进行比较,以发现其中来源不明的财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