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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粤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号)一文明确指出“到2012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汕尾、茂名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县(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场(厂),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为落实政府的部署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