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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与“物本”之间存在着一种悖论。人原本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物只是客体、受体。然而,在“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物却成为主体、本体,而人却沦为客体、受体,不断出现“物本”打压“人本”的现象。要解答这种悖论,需要我们准确把握马克思关于“人一实践一物”之间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重建“人一实践一物”之间的合理秩序。在现实生产和生活中,则要求我们实现价值观的根本转换,确立以“劳动”为价值本位的对于人的全面关照,确立“劳动一人本”的逻辑而不是“资本”或者“权势”的逻辑,并且贯彻落实“四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