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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推行调整了目前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和权限,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推进,作为地方税税源最重要支撑的营业税,这一地方主体税种征收范围和权限将会逐步萎缩直至消逝。虽然目前在收入分成上采取了一些渐进过渡式措施,试点地区将“营改增”的收入100%返还地方,但是在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下,这项改革对地方收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是大势所趋。伴随地方税体系的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也相当重要,其中建立地方税收保障体系尤为重要,因其在保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