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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总结出声乐教学要通过设立明确的教学目标分层实施,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歌唱水平。同时点评式教学方法能有效培养学生信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键词:声乐;教学方法;点评式教学
声乐课是音乐专业的基础课。其教学目标是通过全面、系统、规范的教学,引导学生掌握声乐基本理论知识、正确的发声方法和一定的歌唱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能力和演唱活动的能力。俗话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学方法,是指完成教学任务所使用的工作方法。它不仅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还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好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因此,作为音乐专业的声乐教师,必须不断地探索具有声乐课特点的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教学目标的最终实现。近年来,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声乐课的教学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现总结归纳如下:
一、设立明确的教学目标
英国幽默大师劳伦斯·丁·波德曾说:“进行任何事业都必须设立适当的目标。没有目标便只有稀里糊涂地往前走。”设立目的明确、切合实际的教学目标,可以保证教学的有序进行并取得应有的效果。同时,教学目标又可以作为学生的学习目标,激励学生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让学生始终明白为什么学、该学什么、怎么去学。
所谓“设立明确的教学目标”,就是教师在每学期开课前,既要为每名学生制定学期教学目标,还要按照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为每名学生设置学期内的阶段性教学目标,并按照既定的目标开展教学,引导学生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来实现预定的学期目标。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将声乐教学从最初设置的目标到最终应实现的目标连成一条贯通、顺畅的通道,让学生始终能沿着正确的轨迹稳步前行,切实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教学目标的设立,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应体现出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对于不同特点、水平的同学设立不同层次的目标,使其符合每名学生的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二是应体现出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在目标的设置上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接受能力,做到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能被学生接受和掌握。三是应体现出声乐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在目标的设置上力求内容全面规范、进度安排合理,明确提出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应具备的歌唱技能等等。
例如,某新生声乐基本功较差,但聲音条件、乐感较好,我们可以这样来设置第一学期教学目标及阶段性教学目标:第一学期的教学目标要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歌唱呼吸原理、发声原理、共鸣原理,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简单的发生训练中能初步做到气息对声音的支持、保持喉咙的打开、声音位置的统一,能在自然区、中声区内演唱歌曲。阶段性目标可以先安排第一阶段:了解基本的歌唱呼吸原理、发声原、共鸣原理,掌握正确的歌唱姿势,在简单的发生训练中能感觉到呼吸对气息的控制、喉咙的打开及声音与气息的结合。第二阶段:进一步强化气息的控制及声气结合的训练,能基本完成歌曲的演唱。第三阶段:了解基本的共鸣原理,在发声训练中能初步做到共鸣腔体的打开与声音位置的统一。第四阶段:继续巩固和强化前三个阶段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
二、可采用“点评式”教学方法
声乐教师应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这对提高声乐课教学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声乐这门学科本身需要学生长期、反复、刻苦地进行技能技巧的训练,这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更离不开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所谓“点评式”教学方法,就是教师根据学生不同的声音特点、声音条件、声乐水平来布置具有美感与内涵、风格迥异的歌曲,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从识谱、分析作品、理解作品到演唱作品的全过程,然后让学生在定期举办的演唱观摩会上演唱(根据条件适时安排),学生当场进行相互评价,教师当场进行“点评”。将这种教学方法运用于声乐教学之中,能起到传统的“一对一”教学所达不到的效果,特别是对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会发挥积极的作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演唱观摩会上,教师要在学生互相伴奏、互相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对每位学生从声音技巧的掌握、作品的理解与情感表现、作品风格的把握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价。评价时,对优点给予肯定和鼓励,让学生感受到取得成绩的喜悦;特别是对学生在自我表现过程中闪现出来的创新点予以表扬。让学生坚定创新的信念、鼓起创新的勇气,从而产生向新的学习目标努力的强烈愿望。与此同时,对缺点、不足给予纠正,让学生明白自己在学习的某个环节以致细节上存在的问题,并在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去改正。这样,既让学生克服了缺点、不足,又使学生学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对学生而言,通过对其他同学演唱的观摩及评价,既增加了浏览作品的数量,也提高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声乐教学的特殊性在于,教师应针对学生自身的水平、特点,来确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方法、组织教学语言,进行“一对一”的教学实践。这种“点评”教学方法的运用,不仅强化了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还培养了学生自我表现、自我创新的能力,鼓励和保护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关键词:声乐;教学方法;点评式教学
声乐课是音乐专业的基础课。其教学目标是通过全面、系统、规范的教学,引导学生掌握声乐基本理论知识、正确的发声方法和一定的歌唱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能力和演唱活动的能力。俗话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学方法,是指完成教学任务所使用的工作方法。它不仅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还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好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因此,作为音乐专业的声乐教师,必须不断地探索具有声乐课特点的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教学目标的最终实现。近年来,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声乐课的教学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现总结归纳如下:
一、设立明确的教学目标
英国幽默大师劳伦斯·丁·波德曾说:“进行任何事业都必须设立适当的目标。没有目标便只有稀里糊涂地往前走。”设立目的明确、切合实际的教学目标,可以保证教学的有序进行并取得应有的效果。同时,教学目标又可以作为学生的学习目标,激励学生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让学生始终明白为什么学、该学什么、怎么去学。
所谓“设立明确的教学目标”,就是教师在每学期开课前,既要为每名学生制定学期教学目标,还要按照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为每名学生设置学期内的阶段性教学目标,并按照既定的目标开展教学,引导学生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来实现预定的学期目标。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将声乐教学从最初设置的目标到最终应实现的目标连成一条贯通、顺畅的通道,让学生始终能沿着正确的轨迹稳步前行,切实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教学目标的设立,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应体现出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对于不同特点、水平的同学设立不同层次的目标,使其符合每名学生的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二是应体现出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在目标的设置上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接受能力,做到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能被学生接受和掌握。三是应体现出声乐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在目标的设置上力求内容全面规范、进度安排合理,明确提出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应具备的歌唱技能等等。
例如,某新生声乐基本功较差,但聲音条件、乐感较好,我们可以这样来设置第一学期教学目标及阶段性教学目标:第一学期的教学目标要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歌唱呼吸原理、发声原理、共鸣原理,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简单的发生训练中能初步做到气息对声音的支持、保持喉咙的打开、声音位置的统一,能在自然区、中声区内演唱歌曲。阶段性目标可以先安排第一阶段:了解基本的歌唱呼吸原理、发声原、共鸣原理,掌握正确的歌唱姿势,在简单的发生训练中能感觉到呼吸对气息的控制、喉咙的打开及声音与气息的结合。第二阶段:进一步强化气息的控制及声气结合的训练,能基本完成歌曲的演唱。第三阶段:了解基本的共鸣原理,在发声训练中能初步做到共鸣腔体的打开与声音位置的统一。第四阶段:继续巩固和强化前三个阶段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
二、可采用“点评式”教学方法
声乐教师应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这对提高声乐课教学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声乐这门学科本身需要学生长期、反复、刻苦地进行技能技巧的训练,这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更离不开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所谓“点评式”教学方法,就是教师根据学生不同的声音特点、声音条件、声乐水平来布置具有美感与内涵、风格迥异的歌曲,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从识谱、分析作品、理解作品到演唱作品的全过程,然后让学生在定期举办的演唱观摩会上演唱(根据条件适时安排),学生当场进行相互评价,教师当场进行“点评”。将这种教学方法运用于声乐教学之中,能起到传统的“一对一”教学所达不到的效果,特别是对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会发挥积极的作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演唱观摩会上,教师要在学生互相伴奏、互相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对每位学生从声音技巧的掌握、作品的理解与情感表现、作品风格的把握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价。评价时,对优点给予肯定和鼓励,让学生感受到取得成绩的喜悦;特别是对学生在自我表现过程中闪现出来的创新点予以表扬。让学生坚定创新的信念、鼓起创新的勇气,从而产生向新的学习目标努力的强烈愿望。与此同时,对缺点、不足给予纠正,让学生明白自己在学习的某个环节以致细节上存在的问题,并在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去改正。这样,既让学生克服了缺点、不足,又使学生学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对学生而言,通过对其他同学演唱的观摩及评价,既增加了浏览作品的数量,也提高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声乐教学的特殊性在于,教师应针对学生自身的水平、特点,来确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方法、组织教学语言,进行“一对一”的教学实践。这种“点评”教学方法的运用,不仅强化了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还培养了学生自我表现、自我创新的能力,鼓励和保护了学生的个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