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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共政策中内含着基本的伦理价值如公平、正义、公共性等。但在实践中,由于政策制定的主体、制度和环境等因素,使得公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其基本的伦理价值。通过对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分析,更加进一步理解了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伦理价值困境。为了对其进行完善,可以采取扩大公民参与、规范公共政策制定主体行为,完善制定程序,提升工具理性。
关键词:收入分配政策;伦理价值;公共政策
一、伦理价值对于公共政策的意义
(一)公共政策伦理价值的含义
公共政策是对公共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公共政策伦理所涉及的是正义价值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如何做到社会利益和社会负担的合理分配,是资源分配指导原则的核心。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问题则是在公共利益的分配中对公平、公正、公益等伦理价值产生的偏离。西蒙指出,任何决策中均包含有事实因素和价值因素两个方面。所谓事实因素,就是基于决策的客观事实。决策者根据这些客观事实来制定议程,解决问题。但是决策者判断事务的标准不能单纯依靠事实因素,也会受他们个人偏好的影响,受我们政治观念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就属于价值观范畴,也就是伦理价值。因此政府受这几种因素的影响所做出的决策,相对应的也会对公众的行为和心理产生作用。因此,公共政策的伦理问题是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政策系统中存在的伦理价值要素
1.公共政策制定主体
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即是政策制定者,那么政策制定者在具体判断问题价值的时候,难免存在着意识中的个人偏好,这是难以规避的。所以说价值中立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的。政策的制定者怀有不同价值观的同时,就会出现不同的决策结论。从根本上来说,政策的取舍本身就意味着偏好,自然会引发价值矛盾的问题。
2.公共政策制定制度
组织制度是行政人员个人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的工作环境之一,因此,它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官僚制度改变了传统的道德标准,这与管理者息息相关。如果制定政策的制度偏离了伦理价值,决策制度的伦理缺失,将直接导致伦理道德格局混乱。
3.公共政策制定环境
行政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中进行的,只有不断改善行政活动的环境,才能取得最佳的行政效率和结果。当然,在行政环境影响行政组织、人员及其活动的过程中,行政行为与结果也反过来影响着行政环境。所谓政策环境是指影响政策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因素的总和。政策环境的构成要素众多,而且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具有客观性、广泛性和复杂性。
二、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价值困境
(一)收入差距过大及公平、公共利益等概念界定模糊
我国在收入分配这一政策执行下,有取得成绩的方面,也有其一定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多种所有制经济活跃起来,给予经济很大的活力,人们纷纷创业,用不同的方式勤劳致富,但在这种情况,也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有城乡差距过大,也有东中西部的差异,这是当前一个国情,是有待于我们去解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分配政策当中也有一些伦理价值困境。这就是一部分低收入群体,他们的生活改善困难,发展受阻,他们感受不到政策价值能给他们带来的益处,由此,他们无法对政策价值产生认同感,这些对于收入分配政策价值的塑造都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甚至有可能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冲击。
另外,对于公平、正义等概念的界定也是不明确的,公平分为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我们究竟要用哪种标准来去衡量公平,正义以及公共利益也是如此,对于他们的界定都是不清晰的。通过这样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对收入分配政策价值伦理所包含的公平、公共利益、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这无疑为收入分配政策价值伦理的框定增添了困难。如果把复杂指数和难度指数再提高一下——即公平、公共利益、幸福放在一起,再把与公平相关的效率、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民生等内容纳入收入分配政策价值伦理中。一方面要分析廓清诸多内容的基本指向,另一方面还要梳理好诸多价值之间的关系和差异。不难想象,这对于收入分配政策价值的选择与澄明是多么地困难。
(二)政府机构及人员行为的失范及权力异化
上述分析中提到政策制定者也有其自身的价值偏好,他做出的政策决定或多或少会存有他自身的意向性。并且根据理性,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会损害公共利益。决策者在收入分配政策决策时应考量政策系统的匹配和协调。另外,收入分配决策者制定的方案应是清晰、明确、具体的。一般而言,如果收入分配政策模糊、含混,势必会降低政策的效度,也会“使政策执行者与政策目标群体无所适从,同时,缺乏明晰性的政策会引起政策的界限不清,导致执行主体自由裁剪政策”。
(三)公民参与机构不完善及程序不正当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政策的合理性和代表性,可以说公民参与是政策制定中重要的一环。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就是在涉及收入分配决策及其运行过程中,公民试图影响政策决策的活动。但是现实过程中却往往是由于民主的不充分而导致的政策效果不理想。首先参与机制的不通畅,在收入分配政策运行过程中,收入分配决策及其运行过程往往是由政府来推进,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公民虽有一定的话语权,但还是不充分。其次,民主参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尤其是一些低收入者,他们在正常的诉求管道受阻后,采取不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给社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说明政府、企业、社团和公民之间的角色定位不清晰,使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受到一定的阻碍。
另外,在收入分配政策决策及其政策执行过程中缺少刚性的制度约束,决策成本低廉,呈现的状态往往是盲目性、随意性、漫无目的性,政策决策及其政策运行过程缺少系统筹划和安排,缺少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收入分配政策的程序正义是保障收入分配结果公平的必要条件,如果缺少必要的程序正义,即便收入分配结果正义了,那么这种正义也是偶然的,从长期来看是无法维持下去的。诚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总是要依托于、依赖于一定的标准,实现合理、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是收入分配政策伦理的目标所向。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就是对弱者的关照和呵护,即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享受的权利,这是收入分配政策所要着眼的内容,也是政府施政的目标所系。在收入分配过程中,要尊重个体之间的实力差异,追求的应当是包含着差异的公平。 三、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价值的完善与矫正
从利益的角度来评价公共政策,就是政府如果能通过一种有意识、合理的政策安排,来平衡不同的利益需求,制定的政策如果能平衡不同的利益:既能够保证公众的一致的利益,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多数公众的利益需求,还能够顾及极少数公众的特殊利益。那么这样的政策一定是高质量的政策,是能够产生较好社会效果的政策。
(一)扩大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扩大公民参与有利于提高政策的代表性和实用性。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标志之一。公民是政策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一种最广泛的非官方政策主体。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政治生活,影响着政策制定和执行。他们在政策过程中始终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如果忽视公众对决策的参与,将会造成政策上的失误”。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公民参与机制。因为公共政策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它关系到几乎所有公民的切身利益。不仅如此,公民参与也是正义的要求。并且它可以对政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异化,从而使得政府公共政策符合公共利益,确保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得以实现。
(二)规范和提高政府行为
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是政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他们的行为关系到政策制定的各个方面,他们的偏好也会融入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所以说,为了防止政策制定者可能出现的寻租行为和权力异化,我们要规范政府的行为,使其尽可能的制定的政策符合公共性。就具体行政人员来说,他们是关键角色。他们应该具有公共精神,这是政府公共性的要求。这一属性意味着,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公民的意志和要求摆在第一位,并确保公共利益得以实现。同时确保努力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和自觉意识能力,将政策和方案与公众和参与者的自利结合起来,以免背离政策的基本目的。
可见,只有公共政策主体真正建立起公共行政的精神,并且提升他们的美德,使这些美德能够付诸到具体的政策过程中去,才是矫正公共政策伦理价值偏离的关键。
(三)完善分配政策过程中的程序,提升工具理性
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不断结合实践,完善政策制定程序,使政策更加科学性。公共政策在解决问题时,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公共政策的效能,要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所以从工具理性的角度进行审视和把握就显得十分必要。在政策过程中,不仅要采用工具主义,还要引入价值理性。弘扬公共精神,强调政策制定的伦理考量,提升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公平、正义等伦理价值,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尊重民意,吸纳民众的政策建议,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坚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平衡,这才是保证公共政策应有伦理价值的根本之所在。
参考文献:
[1]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2.
[2]周柏春.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研究[J].吉林大学,2013.
[3]张国庆.公共政策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收入分配政策;伦理价值;公共政策
一、伦理价值对于公共政策的意义
(一)公共政策伦理价值的含义
公共政策是对公共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公共政策伦理所涉及的是正义价值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如何做到社会利益和社会负担的合理分配,是资源分配指导原则的核心。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问题则是在公共利益的分配中对公平、公正、公益等伦理价值产生的偏离。西蒙指出,任何决策中均包含有事实因素和价值因素两个方面。所谓事实因素,就是基于决策的客观事实。决策者根据这些客观事实来制定议程,解决问题。但是决策者判断事务的标准不能单纯依靠事实因素,也会受他们个人偏好的影响,受我们政治观念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就属于价值观范畴,也就是伦理价值。因此政府受这几种因素的影响所做出的决策,相对应的也会对公众的行为和心理产生作用。因此,公共政策的伦理问题是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政策系统中存在的伦理价值要素
1.公共政策制定主体
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即是政策制定者,那么政策制定者在具体判断问题价值的时候,难免存在着意识中的个人偏好,这是难以规避的。所以说价值中立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的。政策的制定者怀有不同价值观的同时,就会出现不同的决策结论。从根本上来说,政策的取舍本身就意味着偏好,自然会引发价值矛盾的问题。
2.公共政策制定制度
组织制度是行政人员个人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的工作环境之一,因此,它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官僚制度改变了传统的道德标准,这与管理者息息相关。如果制定政策的制度偏离了伦理价值,决策制度的伦理缺失,将直接导致伦理道德格局混乱。
3.公共政策制定环境
行政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中进行的,只有不断改善行政活动的环境,才能取得最佳的行政效率和结果。当然,在行政环境影响行政组织、人员及其活动的过程中,行政行为与结果也反过来影响着行政环境。所谓政策环境是指影响政策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因素的总和。政策环境的构成要素众多,而且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具有客观性、广泛性和复杂性。
二、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价值困境
(一)收入差距过大及公平、公共利益等概念界定模糊
我国在收入分配这一政策执行下,有取得成绩的方面,也有其一定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多种所有制经济活跃起来,给予经济很大的活力,人们纷纷创业,用不同的方式勤劳致富,但在这种情况,也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有城乡差距过大,也有东中西部的差异,这是当前一个国情,是有待于我们去解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分配政策当中也有一些伦理价值困境。这就是一部分低收入群体,他们的生活改善困难,发展受阻,他们感受不到政策价值能给他们带来的益处,由此,他们无法对政策价值产生认同感,这些对于收入分配政策价值的塑造都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甚至有可能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冲击。
另外,对于公平、正义等概念的界定也是不明确的,公平分为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我们究竟要用哪种标准来去衡量公平,正义以及公共利益也是如此,对于他们的界定都是不清晰的。通过这样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对收入分配政策价值伦理所包含的公平、公共利益、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这无疑为收入分配政策价值伦理的框定增添了困难。如果把复杂指数和难度指数再提高一下——即公平、公共利益、幸福放在一起,再把与公平相关的效率、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民生等内容纳入收入分配政策价值伦理中。一方面要分析廓清诸多内容的基本指向,另一方面还要梳理好诸多价值之间的关系和差异。不难想象,这对于收入分配政策价值的选择与澄明是多么地困难。
(二)政府机构及人员行为的失范及权力异化
上述分析中提到政策制定者也有其自身的价值偏好,他做出的政策决定或多或少会存有他自身的意向性。并且根据理性,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会损害公共利益。决策者在收入分配政策决策时应考量政策系统的匹配和协调。另外,收入分配决策者制定的方案应是清晰、明确、具体的。一般而言,如果收入分配政策模糊、含混,势必会降低政策的效度,也会“使政策执行者与政策目标群体无所适从,同时,缺乏明晰性的政策会引起政策的界限不清,导致执行主体自由裁剪政策”。
(三)公民参与机构不完善及程序不正当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政策的合理性和代表性,可以说公民参与是政策制定中重要的一环。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就是在涉及收入分配决策及其运行过程中,公民试图影响政策决策的活动。但是现实过程中却往往是由于民主的不充分而导致的政策效果不理想。首先参与机制的不通畅,在收入分配政策运行过程中,收入分配决策及其运行过程往往是由政府来推进,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公民虽有一定的话语权,但还是不充分。其次,民主参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尤其是一些低收入者,他们在正常的诉求管道受阻后,采取不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给社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说明政府、企业、社团和公民之间的角色定位不清晰,使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受到一定的阻碍。
另外,在收入分配政策决策及其政策执行过程中缺少刚性的制度约束,决策成本低廉,呈现的状态往往是盲目性、随意性、漫无目的性,政策决策及其政策运行过程缺少系统筹划和安排,缺少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收入分配政策的程序正义是保障收入分配结果公平的必要条件,如果缺少必要的程序正义,即便收入分配结果正义了,那么这种正义也是偶然的,从长期来看是无法维持下去的。诚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总是要依托于、依赖于一定的标准,实现合理、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是收入分配政策伦理的目标所向。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就是对弱者的关照和呵护,即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享受的权利,这是收入分配政策所要着眼的内容,也是政府施政的目标所系。在收入分配过程中,要尊重个体之间的实力差异,追求的应当是包含着差异的公平。 三、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价值的完善与矫正
从利益的角度来评价公共政策,就是政府如果能通过一种有意识、合理的政策安排,来平衡不同的利益需求,制定的政策如果能平衡不同的利益:既能够保证公众的一致的利益,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多数公众的利益需求,还能够顾及极少数公众的特殊利益。那么这样的政策一定是高质量的政策,是能够产生较好社会效果的政策。
(一)扩大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扩大公民参与有利于提高政策的代表性和实用性。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标志之一。公民是政策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一种最广泛的非官方政策主体。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政治生活,影响着政策制定和执行。他们在政策过程中始终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如果忽视公众对决策的参与,将会造成政策上的失误”。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公民参与机制。因为公共政策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它关系到几乎所有公民的切身利益。不仅如此,公民参与也是正义的要求。并且它可以对政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异化,从而使得政府公共政策符合公共利益,确保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得以实现。
(二)规范和提高政府行为
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是政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他们的行为关系到政策制定的各个方面,他们的偏好也会融入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所以说,为了防止政策制定者可能出现的寻租行为和权力异化,我们要规范政府的行为,使其尽可能的制定的政策符合公共性。就具体行政人员来说,他们是关键角色。他们应该具有公共精神,这是政府公共性的要求。这一属性意味着,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公民的意志和要求摆在第一位,并确保公共利益得以实现。同时确保努力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和自觉意识能力,将政策和方案与公众和参与者的自利结合起来,以免背离政策的基本目的。
可见,只有公共政策主体真正建立起公共行政的精神,并且提升他们的美德,使这些美德能够付诸到具体的政策过程中去,才是矫正公共政策伦理价值偏离的关键。
(三)完善分配政策过程中的程序,提升工具理性
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不断结合实践,完善政策制定程序,使政策更加科学性。公共政策在解决问题时,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公共政策的效能,要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所以从工具理性的角度进行审视和把握就显得十分必要。在政策过程中,不仅要采用工具主义,还要引入价值理性。弘扬公共精神,强调政策制定的伦理考量,提升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公平、正义等伦理价值,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尊重民意,吸纳民众的政策建议,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坚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平衡,这才是保证公共政策应有伦理价值的根本之所在。
参考文献:
[1]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2.
[2]周柏春.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研究[J].吉林大学,2013.
[3]张国庆.公共政策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