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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目前定量包装商品检验的主要手段,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是确定商品计量合格的标准方式。在本文中,笔者就对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方法器具标注计量结果报告
中图分类号:J5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检验批的确定
1、检验的批次要到生产现场或者包装现场进行现场的检测。检验人员要对待检的商品进行监督,严禁擅自变动检验批次商品。
2、对于在制造商、进口商、批发商以及零售商仓库存放的大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应该按照同一批次同一位置进行存放,对于这样的大宗商品,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可以采取分量檢验的方式,把同一批次的商品分成几组,之后按组进行检验。
二、抽样方法的确定
1、等距抽样法。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商品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或者一定单元数量进行抽样检测。这种检测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线形式的的产品合格检验。
2、分层抽样法。对于堆放的大宗商品,按照每层单位商品的数量,以特定的比例,在每一层抽取一些样品进行检验。
3、简单随机抽样法。这种检验方式就是从多个单位的商品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商品进行检验,这种检验方式主要适用于零售现场抽样检验。
三、计量器具的选用
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定量包装商品的扩大测量的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净含量应不超过0.2T(T为允许短缺数量),置信度要达到95%。这种置信水平会受到测试和测量仪器和方法影响。
四、净含量标注的检验
1、单件商品的标注
第一,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着位置应适当,并明确标示净含量,并应列出产品名称,这些都应放到包装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上并进行独立的标注;产品说明书或其他标志性的文本应该清晰标注,不应该混杂。
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在检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单位写法问题,必须要清晰的注明单位的中文名称等。
第三,净含量标注。在进行检测的时候,一定要主要净含量的标注,不可以用“大于”、“小于”等文字或符号来进行标注,有的商品包装上出现净含量控制误差值,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应该出现的。
2、多件商品的标注
有的定量包装商品包含多件商品,那么这些商品的标注在符合单一的商品的包装要求之外,还应该符合下面的这些要求:
一是在一个包装的商品内如果包括多个相同数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就应该在标注每一个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以及总数量,并对总净含量进行标注。
二是在实际的检验中,应该针对包装内的商品来来确定检验商品的方式,对于需要分开销售的商品就可以拆开包装进行抽样检验,对于整体包装进行销售的商品,就在尽量不拆包装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五、净含量的计量检验
1、皮重的确定
在进行皮重测量的时候,首先应该把包装上的残留物清理干净、擦拭干燥才可以进行测量。除净的标准为以眼睛看不见表面还有残留量为准,切记不要尽情皮重本身的重量。在进行皮重的称量的时候,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对于包装的商品的内部物品以及附着物都被视为皮重的一部分,不能在称重时为了直接称商品而撕去外包装皮。
2、冷冻商品的净含量计量检验
这里所说的冷冻产品是指存储的时候处于冰点以下的已经凝固的商品。有些商品可能被保存在0℃以下,但它仍然是不凝固的液体,因此这类商品不能被认为是冷冻产品。冷冻商品按照加水与不加水两种方式,被分为无水冻和含水冻两种,进行测量的时候,含水冻商品在解冻后的水不能放到检测商品行列中。
3、固液两相商品的净含量计量检验
这类检测的商品多是各种肉类罐头,因为这样的商品在常温的情况下它的肉汤和油脂等仍然是处于凝固的状态的,只有对这类商品进行加热之后,才能使固体和液体进行有效的分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类商品加热之后,分离出的液体一般包括汤和油脂,在进行测量的时候要把油脂作为固体处理,一并添加到所要测量的固体的净含量中。
4、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
对于此类货物的体积,一般应在温度为二十摄氏度的条件下进行测试,需要注意的是,允许产生的温度误差为正负二摄氏度。一般进行标注净含量的体积测量检查方法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绝对体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易流动、粘度比较小的商品。在对这样的商品进行净含量的检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气缸的准确性的水平应符合要求,液体包壁量应尽可能小,从液面上去进行读数值的测量,读数应该是准确的。
二是容量比较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透明包装、在光滑的上表面上进行流动的商品(如酱油醋、酒类等)的检测。这类商品的检测方法一般都是使用测量容量瓶进行检测。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的测量容器瓶的净含量标注的读数单位尽量与所要测量的商品的单位一致,这样能够使测量的数据比较准确,能减少读数误差。
三是采取密度测量法。此方法适用于密度均匀液体类的商品的测量,比如牛奶、食用油、饮料、酒等,这种测量方法大致原理与容量比较法相同,可以使用容量瓶进行比较测量,也可以使用带有密度值的量杯进行测量,密度杯在使用前要做好标定。
六、检验结果的评定
1、标注的评定
凡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都被视为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产品:商品包装的显着位置没有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没有按照测量的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净含量标注的字符高度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同一包装中包含了几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同一个包装中包含了许多不同种类的定量包装商品,没有标出单一商品的净含量,没有标注商品的总件数和总净含量。
2.净含量的评定
对于定量包装商品要求执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商品以及允许净含量短缺的定量包装商品,必须进行严格评估;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的,就可以按照下面几项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如有有不符合的,就属于不合格的商品:一是抽检商品的实际的样本平均净含量小于样本实际含量的修正量;二是单件的定量包装商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数量要求;三是定量包装商品短缺的量大于标准要求短缺量的两倍。
七、检验报告的出具
最后在检验完成后要进行检验报告的出具,检查报告应包括足够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客观和标准化。并按照检测的结果给出相关的检测结论,一般在报告中有几下几种需要出具:一是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符合要求是合格的,就可以给出总的结论是: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合格;如果如果检验批的标注合格而净含量不合格,总的结论是:这个批次的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如果检验批的标注不合格而净含量合格,就可以给出总体结论是:检验批次的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净含量合格;如果检验批次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都不合格,总体结论是: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都不合格。
参考文献:
[1]姜玲.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计量,2008,(09)
[2]徐秋英.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J]大众标准化,2009,(S2)
[3]崔红霞.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J]经营管理者,2012,(19)
关键词:方法器具标注计量结果报告
中图分类号:J5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检验批的确定
1、检验的批次要到生产现场或者包装现场进行现场的检测。检验人员要对待检的商品进行监督,严禁擅自变动检验批次商品。
2、对于在制造商、进口商、批发商以及零售商仓库存放的大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应该按照同一批次同一位置进行存放,对于这样的大宗商品,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可以采取分量檢验的方式,把同一批次的商品分成几组,之后按组进行检验。
二、抽样方法的确定
1、等距抽样法。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商品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或者一定单元数量进行抽样检测。这种检测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线形式的的产品合格检验。
2、分层抽样法。对于堆放的大宗商品,按照每层单位商品的数量,以特定的比例,在每一层抽取一些样品进行检验。
3、简单随机抽样法。这种检验方式就是从多个单位的商品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商品进行检验,这种检验方式主要适用于零售现场抽样检验。
三、计量器具的选用
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定量包装商品的扩大测量的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净含量应不超过0.2T(T为允许短缺数量),置信度要达到95%。这种置信水平会受到测试和测量仪器和方法影响。
四、净含量标注的检验
1、单件商品的标注
第一,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着位置应适当,并明确标示净含量,并应列出产品名称,这些都应放到包装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上并进行独立的标注;产品说明书或其他标志性的文本应该清晰标注,不应该混杂。
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在检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单位写法问题,必须要清晰的注明单位的中文名称等。
第三,净含量标注。在进行检测的时候,一定要主要净含量的标注,不可以用“大于”、“小于”等文字或符号来进行标注,有的商品包装上出现净含量控制误差值,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应该出现的。
2、多件商品的标注
有的定量包装商品包含多件商品,那么这些商品的标注在符合单一的商品的包装要求之外,还应该符合下面的这些要求:
一是在一个包装的商品内如果包括多个相同数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就应该在标注每一个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以及总数量,并对总净含量进行标注。
二是在实际的检验中,应该针对包装内的商品来来确定检验商品的方式,对于需要分开销售的商品就可以拆开包装进行抽样检验,对于整体包装进行销售的商品,就在尽量不拆包装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五、净含量的计量检验
1、皮重的确定
在进行皮重测量的时候,首先应该把包装上的残留物清理干净、擦拭干燥才可以进行测量。除净的标准为以眼睛看不见表面还有残留量为准,切记不要尽情皮重本身的重量。在进行皮重的称量的时候,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对于包装的商品的内部物品以及附着物都被视为皮重的一部分,不能在称重时为了直接称商品而撕去外包装皮。
2、冷冻商品的净含量计量检验
这里所说的冷冻产品是指存储的时候处于冰点以下的已经凝固的商品。有些商品可能被保存在0℃以下,但它仍然是不凝固的液体,因此这类商品不能被认为是冷冻产品。冷冻商品按照加水与不加水两种方式,被分为无水冻和含水冻两种,进行测量的时候,含水冻商品在解冻后的水不能放到检测商品行列中。
3、固液两相商品的净含量计量检验
这类检测的商品多是各种肉类罐头,因为这样的商品在常温的情况下它的肉汤和油脂等仍然是处于凝固的状态的,只有对这类商品进行加热之后,才能使固体和液体进行有效的分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类商品加热之后,分离出的液体一般包括汤和油脂,在进行测量的时候要把油脂作为固体处理,一并添加到所要测量的固体的净含量中。
4、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
对于此类货物的体积,一般应在温度为二十摄氏度的条件下进行测试,需要注意的是,允许产生的温度误差为正负二摄氏度。一般进行标注净含量的体积测量检查方法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绝对体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易流动、粘度比较小的商品。在对这样的商品进行净含量的检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气缸的准确性的水平应符合要求,液体包壁量应尽可能小,从液面上去进行读数值的测量,读数应该是准确的。
二是容量比较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透明包装、在光滑的上表面上进行流动的商品(如酱油醋、酒类等)的检测。这类商品的检测方法一般都是使用测量容量瓶进行检测。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的测量容器瓶的净含量标注的读数单位尽量与所要测量的商品的单位一致,这样能够使测量的数据比较准确,能减少读数误差。
三是采取密度测量法。此方法适用于密度均匀液体类的商品的测量,比如牛奶、食用油、饮料、酒等,这种测量方法大致原理与容量比较法相同,可以使用容量瓶进行比较测量,也可以使用带有密度值的量杯进行测量,密度杯在使用前要做好标定。
六、检验结果的评定
1、标注的评定
凡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都被视为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产品:商品包装的显着位置没有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没有按照测量的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净含量标注的字符高度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同一包装中包含了几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同一个包装中包含了许多不同种类的定量包装商品,没有标出单一商品的净含量,没有标注商品的总件数和总净含量。
2.净含量的评定
对于定量包装商品要求执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商品以及允许净含量短缺的定量包装商品,必须进行严格评估;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的,就可以按照下面几项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如有有不符合的,就属于不合格的商品:一是抽检商品的实际的样本平均净含量小于样本实际含量的修正量;二是单件的定量包装商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数量要求;三是定量包装商品短缺的量大于标准要求短缺量的两倍。
七、检验报告的出具
最后在检验完成后要进行检验报告的出具,检查报告应包括足够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客观和标准化。并按照检测的结果给出相关的检测结论,一般在报告中有几下几种需要出具:一是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符合要求是合格的,就可以给出总的结论是: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合格;如果如果检验批的标注合格而净含量不合格,总的结论是:这个批次的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如果检验批的标注不合格而净含量合格,就可以给出总体结论是:检验批次的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净含量合格;如果检验批次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都不合格,总体结论是: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都不合格。
参考文献:
[1]姜玲.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计量,2008,(09)
[2]徐秋英.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J]大众标准化,2009,(S2)
[3]崔红霞.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J]经营管理者,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