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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保护城市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敏感区,将城市建设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体”,实现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缓释”并加以利用。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上指出,我们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治好城市之水,开创城市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