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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预算编制的权力结构是影响预算决策的基础性问题。文章以资源申请、资源保护和方向指引作为基本要素对公共预算编制权力结构进行审视,财政部门、准预算机构、支出部门、预算个人、人大和党委是中国公共预算编制权力结构中的参与主体。现代预算制度的构建尚需破解公共预算编制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而对预算编制权力结构进行调适是可能的破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