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过去的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地方政府在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购买服务模式比较单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但是仅通过地方政府来进行社会公共服务的模式显然不能满足如今人民的需要。当前,社会公共服务产品数量少、社会公共服务质量低和服务效率差与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大。想要实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思维尤其重要。而本文主要研究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时代背景下,从法律思维的角度应该如何解决地方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