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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干流治理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在工程实施阶段,编制了项目管理预算,使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控制.由于项目管理预算是工程造价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与项目法人的权利与责任,发挥了建设单位的积极性,而且也为今后天津市的其他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与控制提供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