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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谈到训练时,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事实必须有足够深刻的认识:我们警方所有的训练都要优先照顾到警员的生存本能。怎么理解呢?如果一个战术训练过于复杂、违背本能(无效技能),人脑就会本能地否决它,而会采取更简单、更快速和更容易的方法(有效本能)。“无瞄准的指向射击”就是一个“有效本能推翻无效技能”训练的典型示范。一个人的“天然本能倾向”是固有的,不是训练得出来的,但是,它是可以通过有效训练加以提升和固化的!我们天生都有求生的本能,这个本能会让我们像游戏场里的孩子那样拔枪射击,我们的训练就是把“本能拔枪射击动作更加技术化、更加优化”,并加以固化,使我们的射击技术得以提高。
手电握持/照射技术也是同理。
有些教官教给学员很多很厉害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但是,在低光条件下发生的实战统计中,几乎没有警员会使用手电来辅助射击照明,哪怕手电就在他们手上也不会使用或者根本没有考虑到使用。在枪战中,高强度的紧张压力迫使警员否决了他们训练过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为什么会这样?
很简单,太复杂了嘛!不符合警员的本能天性嘛!这样的技术在警员身处枪战极度紧张的压力下,被他们的天性自动推翻否决掉了。某些教官会说一个技术需要反复练习3000~6000次才能渗入肌肉记忆,有些教官说需要反复练习6000~8000次才行,更有甚者说需要8000~10000次。警员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啊!基于这种时间成本考虑,很多教官干脆不教了,或者讲解了数种手电握持/照射技术的训练方法,让警员自行抽空练习。然而难的是,谁会那么自觉花那么多时间练习?
结果就是你根本找不到一个对手电握持/照射技术充满自信的警员,自然也就谈不上在突发的紧急情况下会使用这个技术了。
其实真正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是:通常教授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实在是太不符合警员的天性本能了。正如靶场瞄准射击技术在实战中毫无用处一样,警员自然而然就否决了不实用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
大家不妨回忆一下,每隔一段时间,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总是推陈出新,冠以各种名称。可是并没有人会去检验实战中运用的效果。
绝大多数技术,都需要检视:“他们在实战运用中的效果如何?”众所周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警员第一反应都是“震惊”,面临致命的枪战,警员的身体、心理都会发生剧烈的变化。指望一个警员在这种情况下把训练得很少的技术拿出来使用是很不现实的,更别提那种“不符合本能倾向”的技术了。
可事实是,在弱光线情况下处置突发紧急事件时,我们真的太需要手电提供辅助照明了!我们需要竭尽所能利用光源来界定目标的身份以及我们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如果看不见对方是誰、不能正确识别对方的身份,我们如何开枪?开枪的合理、合法性怎样保证?
在弱光环境下,我们要尽量多使用手电,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准确的判断与识别。
那么,哪种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是最符合你的呢?你可以通过低光下的练习选出你感觉最舒服的那一种技术。
还是找一位观察员,他会带着口哨作为发令工具。到靶场去测试各种技术。这里我们需要采取前述的单手无瞄准射击的所有技术作为前提。
在黑暗的靶场里,经过测试各种学过的手电技术,你很快就会找到一种最舒服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此时,你可以配合“空枪射击”来练习了:从枪套掏出手枪,左手顺势取出手电,打光照射目标匹配右手的举枪动作。持续空枪反复练习这个手电的匹配动作,直到两者匹配非常顺畅为止。当然,你或许有你自己已经习惯使用多年的手电技术,没问题,你完全可以继续使用。
总之,当你对一种手电使用技术非常有信心、非常熟练之后,你就可以开始“手电配合实弹射击”练习了。练习时,观察员要求陪伴始终。最好在黑暗的靶场里进行,以便更好地模拟出实战场景。
3米线“手电-射击”配合练习。
(1)准备:
射手:满弹夹,枪入套。
观察员:告诫射手用手电照明识别目标身份的重要性,以及“双击”(连续射2发子弹)的要求。吹一声短哨作为“开火”指令,也同样以一声短哨作为“停止”的指令。当观察员吹响“停止”哨音时,射手无论如何都必须停下来。
(2)“8秒钟”内手电配合双击练习:
观察员一声“开火”短哨,射手拔枪、手电,手电照射、识别目标,然后朝目标躯干部位射出“双击”。观察员应该给予射手8秒钟时间,完整地做完全部动作。
考虑到枪战发生的持续时间一般为7秒,所以,射手要尽量在规定的8秒时间内完成整个动作。
反复练习这个过程,直到射手感到很舒服、动作很流畅为止。
(3)“4秒钟”内手电配合双击练习:
时限缩短到“4秒钟”,其他都保持不变。
此时会发现射手的所谓的“刚刚建立起来的”协调性、子弹命中效率急剧下降。因为射手的动作不够快。4秒之内,连子弹都没能打出去。在仓促中,射手极有可能 “推翻、否决”刚刚建立起来的技术而自然而然地采取了其他更快、更容易的方法!
重复练习几次以后,把时限缩短为2秒。
(4)“2秒钟”内手电配合双击练习:
当观察员把时限缩减为2秒时,会发现射手原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练操作”已经完全被摧毁。原因很简单:他们学会的或者使用了多年的手电技术太慢了。太慢的原因:这些技术不是发自本能。
另外一个问题是:他们得先用手电对准目标先做好“界定”,然后才对目标进行射击。正是这种分裂的步骤,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通过上述练习,射手会确切地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本能手电技术。射手能够决定手电应该在什么位置、往哪儿打?当压力增加时,射手会选择最简单、最容易、最快捷的方法。
首先射手会选择手电和枪一起举到胸前或腰际——肩膀之间的某个水平位置;有些射手会把手电放在腰侧打亮,有些会举到胸前打亮,每个警员都会选择他们认为最适合自己、最快的照射方法。 因为我们做的是“无瞄准”的指向射击技术,我们根本不要考虑是否完全照亮准星、目标,我们都清楚在夜间找准星、目标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我们只需有光线洒落到目标身上让我们识别其身份即可,根本无需把手电直接对准目标。手电的光环亮度就足够了,根本无需花時间准确地把全部手电光线都对准目标。
认识到以上原理以后,我们只需采用最快捷、最本能的方法把手电的光圈、光环(俗称“余光”)照亮目标
即可。
有些教官会辩解说他教的手电技术是可以为右手持枪提供支撑的好技术。实战数据可以告诉他们:交火中的警员根本不在乎支撑、也不会管能否照亮目标。
实战的经验证明,手电只要打出大致方向,让余光照亮目标以便于我们看见、识别就足够了。
我们都有成千上万次拿手电照东西的经验,夜间工休时都会打手电,我们很自然地就会用最习惯的姿势打手电,从小开始,就会把大拇指按在开关上,把手电自然放在身前或体侧,这些已经深深地印在肌肉记忆里了。换句话说,我们从小早就练就了“眼手合一”的协调性,早已能够对着黑暗中的某个可疑之处打手电,非常精准。不信?你可以跟观察员走进一个漆黑的球类馆做个测试。黑暗中观察员蹑手蹑脚走到某个地方,拍一下手,你肯定能够很快对准他发出声音的大致位置,打亮手电,照亮他。屡试不爽。
而当我们使用某一种不自然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时,我们只会觉得别扭和发蒙,也会浪费宝贵的时间。比如反握手电(虎口朝着手电尾部,大拇指也按着手电尾部的按钮的方法),简直就是完全违背了我们从小习得的天性本能!我们最自然的方法就是:把手电握在掌心,虎口与电珠同向朝前,大拇指按在开关上。关键是我们左右手都能够这样做,都只需几分之一秒就可以把手电对准目标大致方向打亮!
我们若想警员能够依照本能来行动,我们就应该顺势而为,把最自然、最本能的技术教给他们。正如我们教他们“本能的无瞄准射击”技术一样——我们要教他们遵从天然本能来打手电。
在实际警务工作中需要手电时,首先要记住:“有节制地”和“间歇地”打手电。特别是在进行房屋搜索、接近嫌疑车辆或者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发出亮光以防暴露自己的情况下。持续的手电光等于把你的位置直接告诉给了嫌疑人。上楼或者走到拐角时,切勿全程打亮手电。
第二,切勿用手电照自己或同事,那样会把自己和同事暴露给对方。要注意手电的光环(余光),在黑暗中,它会把你持枪的背影清晰地投射出去,让躲在暗处的嫌疑人发现你。
第三,别用眼睛去正对手电光,在黑暗中,你得花40分钟去适应黑暗环境。如果你用眼睛正对手电光,刺眼的光线会把你的好不容易适应下来的夜视能力瞬间摧毁。切勿拿手电正对着同事的眼睛。
如果你要换弹夹,或者你的枪支出现了故障,及时先把手电关掉,离开原来的位置,最好找个掩体先躲起来,把手电夹在持枪手臂的腋窝处,或者对着腰带打开亮光,用弱侧手迅速排除好故障。如果是小手电,则可以把手电放入口袋里打亮,利用透出来的微光抓紧排除故障。
千万不要把手电放到地上,假如它碰到地上的物体突然照亮了你,你就把自己暴露了。
(责任编辑:古静)
手电握持/照射技术也是同理。
有些教官教给学员很多很厉害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但是,在低光条件下发生的实战统计中,几乎没有警员会使用手电来辅助射击照明,哪怕手电就在他们手上也不会使用或者根本没有考虑到使用。在枪战中,高强度的紧张压力迫使警员否决了他们训练过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为什么会这样?
很简单,太复杂了嘛!不符合警员的本能天性嘛!这样的技术在警员身处枪战极度紧张的压力下,被他们的天性自动推翻否决掉了。某些教官会说一个技术需要反复练习3000~6000次才能渗入肌肉记忆,有些教官说需要反复练习6000~8000次才行,更有甚者说需要8000~10000次。警员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啊!基于这种时间成本考虑,很多教官干脆不教了,或者讲解了数种手电握持/照射技术的训练方法,让警员自行抽空练习。然而难的是,谁会那么自觉花那么多时间练习?
结果就是你根本找不到一个对手电握持/照射技术充满自信的警员,自然也就谈不上在突发的紧急情况下会使用这个技术了。
其实真正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是:通常教授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实在是太不符合警员的天性本能了。正如靶场瞄准射击技术在实战中毫无用处一样,警员自然而然就否决了不实用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
大家不妨回忆一下,每隔一段时间,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总是推陈出新,冠以各种名称。可是并没有人会去检验实战中运用的效果。
绝大多数技术,都需要检视:“他们在实战运用中的效果如何?”众所周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警员第一反应都是“震惊”,面临致命的枪战,警员的身体、心理都会发生剧烈的变化。指望一个警员在这种情况下把训练得很少的技术拿出来使用是很不现实的,更别提那种“不符合本能倾向”的技术了。
可事实是,在弱光线情况下处置突发紧急事件时,我们真的太需要手电提供辅助照明了!我们需要竭尽所能利用光源来界定目标的身份以及我们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如果看不见对方是誰、不能正确识别对方的身份,我们如何开枪?开枪的合理、合法性怎样保证?
在弱光环境下,我们要尽量多使用手电,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准确的判断与识别。
那么,哪种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是最符合你的呢?你可以通过低光下的练习选出你感觉最舒服的那一种技术。
还是找一位观察员,他会带着口哨作为发令工具。到靶场去测试各种技术。这里我们需要采取前述的单手无瞄准射击的所有技术作为前提。
在黑暗的靶场里,经过测试各种学过的手电技术,你很快就会找到一种最舒服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此时,你可以配合“空枪射击”来练习了:从枪套掏出手枪,左手顺势取出手电,打光照射目标匹配右手的举枪动作。持续空枪反复练习这个手电的匹配动作,直到两者匹配非常顺畅为止。当然,你或许有你自己已经习惯使用多年的手电技术,没问题,你完全可以继续使用。
总之,当你对一种手电使用技术非常有信心、非常熟练之后,你就可以开始“手电配合实弹射击”练习了。练习时,观察员要求陪伴始终。最好在黑暗的靶场里进行,以便更好地模拟出实战场景。
3米线“手电-射击”配合练习。
(1)准备:
射手:满弹夹,枪入套。
观察员:告诫射手用手电照明识别目标身份的重要性,以及“双击”(连续射2发子弹)的要求。吹一声短哨作为“开火”指令,也同样以一声短哨作为“停止”的指令。当观察员吹响“停止”哨音时,射手无论如何都必须停下来。
(2)“8秒钟”内手电配合双击练习:
观察员一声“开火”短哨,射手拔枪、手电,手电照射、识别目标,然后朝目标躯干部位射出“双击”。观察员应该给予射手8秒钟时间,完整地做完全部动作。
考虑到枪战发生的持续时间一般为7秒,所以,射手要尽量在规定的8秒时间内完成整个动作。
反复练习这个过程,直到射手感到很舒服、动作很流畅为止。
(3)“4秒钟”内手电配合双击练习:
时限缩短到“4秒钟”,其他都保持不变。
此时会发现射手的所谓的“刚刚建立起来的”协调性、子弹命中效率急剧下降。因为射手的动作不够快。4秒之内,连子弹都没能打出去。在仓促中,射手极有可能 “推翻、否决”刚刚建立起来的技术而自然而然地采取了其他更快、更容易的方法!
重复练习几次以后,把时限缩短为2秒。
(4)“2秒钟”内手电配合双击练习:
当观察员把时限缩减为2秒时,会发现射手原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练操作”已经完全被摧毁。原因很简单:他们学会的或者使用了多年的手电技术太慢了。太慢的原因:这些技术不是发自本能。
另外一个问题是:他们得先用手电对准目标先做好“界定”,然后才对目标进行射击。正是这种分裂的步骤,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通过上述练习,射手会确切地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本能手电技术。射手能够决定手电应该在什么位置、往哪儿打?当压力增加时,射手会选择最简单、最容易、最快捷的方法。
首先射手会选择手电和枪一起举到胸前或腰际——肩膀之间的某个水平位置;有些射手会把手电放在腰侧打亮,有些会举到胸前打亮,每个警员都会选择他们认为最适合自己、最快的照射方法。 因为我们做的是“无瞄准”的指向射击技术,我们根本不要考虑是否完全照亮准星、目标,我们都清楚在夜间找准星、目标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我们只需有光线洒落到目标身上让我们识别其身份即可,根本无需把手电直接对准目标。手电的光环亮度就足够了,根本无需花時间准确地把全部手电光线都对准目标。
认识到以上原理以后,我们只需采用最快捷、最本能的方法把手电的光圈、光环(俗称“余光”)照亮目标
即可。
有些教官会辩解说他教的手电技术是可以为右手持枪提供支撑的好技术。实战数据可以告诉他们:交火中的警员根本不在乎支撑、也不会管能否照亮目标。
实战的经验证明,手电只要打出大致方向,让余光照亮目标以便于我们看见、识别就足够了。
我们都有成千上万次拿手电照东西的经验,夜间工休时都会打手电,我们很自然地就会用最习惯的姿势打手电,从小开始,就会把大拇指按在开关上,把手电自然放在身前或体侧,这些已经深深地印在肌肉记忆里了。换句话说,我们从小早就练就了“眼手合一”的协调性,早已能够对着黑暗中的某个可疑之处打手电,非常精准。不信?你可以跟观察员走进一个漆黑的球类馆做个测试。黑暗中观察员蹑手蹑脚走到某个地方,拍一下手,你肯定能够很快对准他发出声音的大致位置,打亮手电,照亮他。屡试不爽。
而当我们使用某一种不自然的“手电握持/照射技术”时,我们只会觉得别扭和发蒙,也会浪费宝贵的时间。比如反握手电(虎口朝着手电尾部,大拇指也按着手电尾部的按钮的方法),简直就是完全违背了我们从小习得的天性本能!我们最自然的方法就是:把手电握在掌心,虎口与电珠同向朝前,大拇指按在开关上。关键是我们左右手都能够这样做,都只需几分之一秒就可以把手电对准目标大致方向打亮!
我们若想警员能够依照本能来行动,我们就应该顺势而为,把最自然、最本能的技术教给他们。正如我们教他们“本能的无瞄准射击”技术一样——我们要教他们遵从天然本能来打手电。
在实际警务工作中需要手电时,首先要记住:“有节制地”和“间歇地”打手电。特别是在进行房屋搜索、接近嫌疑车辆或者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发出亮光以防暴露自己的情况下。持续的手电光等于把你的位置直接告诉给了嫌疑人。上楼或者走到拐角时,切勿全程打亮手电。
第二,切勿用手电照自己或同事,那样会把自己和同事暴露给对方。要注意手电的光环(余光),在黑暗中,它会把你持枪的背影清晰地投射出去,让躲在暗处的嫌疑人发现你。
第三,别用眼睛去正对手电光,在黑暗中,你得花40分钟去适应黑暗环境。如果你用眼睛正对手电光,刺眼的光线会把你的好不容易适应下来的夜视能力瞬间摧毁。切勿拿手电正对着同事的眼睛。
如果你要换弹夹,或者你的枪支出现了故障,及时先把手电关掉,离开原来的位置,最好找个掩体先躲起来,把手电夹在持枪手臂的腋窝处,或者对着腰带打开亮光,用弱侧手迅速排除好故障。如果是小手电,则可以把手电放入口袋里打亮,利用透出来的微光抓紧排除故障。
千万不要把手电放到地上,假如它碰到地上的物体突然照亮了你,你就把自己暴露了。
(责任编辑: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