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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收支两方面分析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包括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不显著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并在以上分析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进一步完善个税改革和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公共支出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及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区倾斜,特别是强化教育支出公平。
关键词:收入分配 基本公共服务 个人所得税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刚过去的一年,2012年我国经济企稳回暖,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经济总量首次超过50万亿元,7.8%的增速令世界瞩目。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从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到2009年的0.447。据联合国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52,2011年将突破0.55,其数值远远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
二、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
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其原因可以从公共财政的获得和支出两方面来考虑。下面就从个人所得税及基本公共服务两方面来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进行分析。
1.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不显著。个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在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现行个税的再分配力度非常小,万莹(2011)认为我国个税的总体再分配调节力度较小,税后基尼系数下降的幅度均在1%以内。其调节效果不显著,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要高于资本性、财产性所得的税负。且由于工资薪金实行源泉扣缴制,容易做到应收尽收,税收征管水平较高。而高收入阶层由于其收入来源多元化,税务机关并不能保证对其应收尽收。二是目前个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制,并不能体现量能课税的税收原则。例如,高收入者与工薪族获得同样一笔工资收入,由于个税分类征收,两者应支付同样的税收,但是高收入者的工资收入比重并不大,还有大量的资本财产性收入,显然两者的纳税能力是不等的,但对于同一笔工资收入却承担了同样的税负。三是现行个税能够调节的仅是财富的流量部分,而对于财富的存量确是无能为力,而真正的富人其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存量财产。此外,充当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个税,其规模太小,不足以撬动规模庞大的国民收入分配。2011年个税收入为6054.11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75%,如此低的比重何以撼动472115.0亿元的国民总收入。
2.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而当前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存在不均等状况。从2000到2008年,我国各省公共服务指数的变异系数从0.25上升到0.30。如教育支出,根据《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城市少儿的年平均教育支出为3458元,但农村少儿仅为1368元。接受同等教育是每个公民获得公平竞争的必要保障和前提,但当前教育支出在城乡之间的不均等,从源头上就导致了贫富差距的产生。
从另一个角度说,得到公共服务的群体相当于从政府得到一笔收入,倘若没有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居民就得自己花钱从市场上购买这种服务。例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政府不提供这种服务,社区居民或村民组织就得自己筹集资金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获得良好的居住、投资和发展环境。总而言之,从政府财政的支出方面考虑,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化,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建议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积聚了大量的经济和社会矛盾,贫富分化尤为突出。我们在致力于将蛋糕做大的同时,也应兼顾如何将蛋糕分配好。
1.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个税改革是近来税制改革讨论的热点,将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模式仍然是个税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只有采取综合征收加累进税制才能真正体现量能缴税的原则,达到低收入者少缴或不缴,高收入者多缴的税负原则,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同时,应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一般来说,低收入者偷逃税款的能力及可能性较高收入者要低。因此,加强对个税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逐步增加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我国财政已经筹集了大笔资金,2012年全国财政收入117210亿元,占GDP比重为22.57%,比上年增长12.8%。如何安排和使用公共财政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政策导向,而税收返还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目前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因此,应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相应减少税收返还形式的转移支付。
其次,公共支出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及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强该类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支出水平。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投资发展环境,以及提高农民工子弟、低收入群体及其后代的职业技能素质,增加其议价砝码提高收入,逐步缩小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此外,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低收入者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消费所带来的边际效用比高收入者要高,因此,缩小贫富差距不仅有利于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更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用水平。
参考文献:
[1]万莹.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由税收累进性和平均税率观察.改革,2011年第3期
[2]任强.收入分配的四个视角及税收的调节空间.税务研究,2011年第3期
[3]于海峰,崔迪.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税务研究,2011年第3期
关键词:收入分配 基本公共服务 个人所得税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刚过去的一年,2012年我国经济企稳回暖,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经济总量首次超过50万亿元,7.8%的增速令世界瞩目。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从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到2009年的0.447。据联合国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52,2011年将突破0.55,其数值远远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
二、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
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其原因可以从公共财政的获得和支出两方面来考虑。下面就从个人所得税及基本公共服务两方面来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进行分析。
1.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不显著。个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在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现行个税的再分配力度非常小,万莹(2011)认为我国个税的总体再分配调节力度较小,税后基尼系数下降的幅度均在1%以内。其调节效果不显著,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要高于资本性、财产性所得的税负。且由于工资薪金实行源泉扣缴制,容易做到应收尽收,税收征管水平较高。而高收入阶层由于其收入来源多元化,税务机关并不能保证对其应收尽收。二是目前个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制,并不能体现量能课税的税收原则。例如,高收入者与工薪族获得同样一笔工资收入,由于个税分类征收,两者应支付同样的税收,但是高收入者的工资收入比重并不大,还有大量的资本财产性收入,显然两者的纳税能力是不等的,但对于同一笔工资收入却承担了同样的税负。三是现行个税能够调节的仅是财富的流量部分,而对于财富的存量确是无能为力,而真正的富人其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存量财产。此外,充当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个税,其规模太小,不足以撬动规模庞大的国民收入分配。2011年个税收入为6054.11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75%,如此低的比重何以撼动472115.0亿元的国民总收入。
2.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而当前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存在不均等状况。从2000到2008年,我国各省公共服务指数的变异系数从0.25上升到0.30。如教育支出,根据《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城市少儿的年平均教育支出为3458元,但农村少儿仅为1368元。接受同等教育是每个公民获得公平竞争的必要保障和前提,但当前教育支出在城乡之间的不均等,从源头上就导致了贫富差距的产生。
从另一个角度说,得到公共服务的群体相当于从政府得到一笔收入,倘若没有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居民就得自己花钱从市场上购买这种服务。例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政府不提供这种服务,社区居民或村民组织就得自己筹集资金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获得良好的居住、投资和发展环境。总而言之,从政府财政的支出方面考虑,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化,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建议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积聚了大量的经济和社会矛盾,贫富分化尤为突出。我们在致力于将蛋糕做大的同时,也应兼顾如何将蛋糕分配好。
1.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个税改革是近来税制改革讨论的热点,将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模式仍然是个税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只有采取综合征收加累进税制才能真正体现量能缴税的原则,达到低收入者少缴或不缴,高收入者多缴的税负原则,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同时,应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一般来说,低收入者偷逃税款的能力及可能性较高收入者要低。因此,加强对个税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逐步增加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我国财政已经筹集了大笔资金,2012年全国财政收入117210亿元,占GDP比重为22.57%,比上年增长12.8%。如何安排和使用公共财政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政策导向,而税收返还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目前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因此,应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相应减少税收返还形式的转移支付。
其次,公共支出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及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强该类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支出水平。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投资发展环境,以及提高农民工子弟、低收入群体及其后代的职业技能素质,增加其议价砝码提高收入,逐步缩小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此外,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低收入者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消费所带来的边际效用比高收入者要高,因此,缩小贫富差距不仅有利于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更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用水平。
参考文献:
[1]万莹.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由税收累进性和平均税率观察.改革,2011年第3期
[2]任强.收入分配的四个视角及税收的调节空间.税务研究,2011年第3期
[3]于海峰,崔迪.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税务研究,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