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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犯罪有鲜明的特点,总体上看主观恶性低、以盗窃罪和伤害罪等的轻型犯罪为主,犯罪的主要原因与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和个体的价值观念、法律意识、心理素质密切相关,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犯罪预防措施。从高校的角度主要应在犯罪预防宣传、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等方面加以改善以达到更好的预防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预防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212-02
近几年来,大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有像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杀害同学、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弑师案以及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交通肇事后又将伤者杀死等恶性暴力犯罪事件令全社会震惊。大学生风华正茂 ,经过了家庭和社会的教育,本该成长为高素质的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然而,有的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毁了自己的前程,给家庭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大学生形象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令人十分痛心。了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做好预防工作降低大学生犯罪率成为值得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大学生犯罪同其他主体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等,和其他主体一样侵害犯罪客体,有客观方面的表现,有认识和意志因素影响的主观心态。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定的特点和规律性。
从统计结果上看,2000年以来大学生犯罪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男大学生占大多数。但是近几年来女大学生犯罪也很常见,尤其是在盗窃罪方面并不比男大学生少。公立大学学生、民办大学学生各占相当比例,民办大学学生犯罪率相对较高[1]。
从犯罪类型上看,以盗窃和故意伤害罪为主。根据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公布的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结果来看,从2005年至2006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民办、自考、成教等)犯罪总计85件,114人。其中盗窃犯罪占到50%以上,其他涉及罪名还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2]。海淀分局的统计结果也支持了这一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诈骗、侵权和网络犯罪时有发生。
从侵害对象来看,大多是从熟人下手,如盗窃同校甚至是同宿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相机、手机、银行卡、衣物、化妆品,诈骗同学、亲人朋友的钱财,因为球场上、情场上的不愉快对对方大打出手等等。
从涉案后果来看,轻型犯罪占绝大多数。财产型犯罪涉案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左右,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涉案金额很大的犯罪;伤害罪也是情节轻微的较多,多为轻伤,偶有出现手段极为残忍的恶性犯罪。
从主观恶性上来看,大学生犯罪一般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多,主观恶性大的少,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大部分是偶犯、初犯,绝大多数本质还不坏。学校和社会对这些大学生态度相当宽容,法院通常会从轻量刑,一般预后良好。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上看,大学生大多在18-22岁之间,心理发展不够成熟,有一定的价值观,但不稳定;既想独立,又有一定的依赖性,应对挫折的心理准备不足;情绪波动大,变化快,自控能力不强,遇事容易冲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大学生犯罪的深层心理因素。
人生观、价值观对一个人的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当前,社会价值观多元化,有一定的社会浮躁心理,社会的影响和资讯的发达以及当前社会竞争的激烈和生存压力的增大使价值观本来就不稳定的大学生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有少数学生理想退化,生活腐化,道德失范,追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玩物丧志,缺乏进取精神和承受力,缺乏辨别真假、是非的判断能力,辨别善恶、好坏的道德能力,以及辨别美丑的审美能力。
大学生自身的个性特点是造成大学生犯罪的内因之一。表现欲及对他人认同感的需求导致部分大学生过分虚荣,为满足虚荣心走上犯罪道路。盗窃罪、诈骗罪等财产性犯罪因虚荣心而起的不在少数。因情绪冲动而导致的伤害罪也占了大学生犯罪的相当份额。大学生的情绪处在人生最丰富、最动荡的时期,容易心理失衡,对事物的判断失去客观性。海淀检察院的统计显示,伤害罪通常是由口角纠纷等小矛盾开始的。冲动型犯罪非常容易导致严重后果,像令人震惊的马加爵杀人案件和付成励杀人案件都是如此,前者因打牌争议杀害了同学,后者因情感纠纷杀害了老师。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漠也是重要原因。有些大学生由于不懂法,不学法,把违法犯罪当成一般道德问题,以致触犯法律。也有学生虽然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藐视法律,用挑战法律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勇气和智商以表现自己。此外,少数大学生因心理异常而犯罪值得关注。学生管理实践中曾经见过有经济条件非常好的大学生却习惯性盗窃,后经调查发现该生有心理疾病,不能克制自己的行为,这种人违法是一种强迫症。
学校教育的偏颇是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外部原因之一。教育不仅要使学生有知识,会做事,更重要的是学会做人。随着因扩招而导致的高校学生人数日益增多,学生整体素质下降,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学生管理方面缺乏与时俱进、行之有效的抓手,因而导致学生对行为性质和后果缺乏理性认知。此外,大学生犯罪和家庭教育、社会因素等也有很大关联。
三、高校对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对策
对于大学生犯罪的实际处理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学校通常都会采取在法律框架之下相对宽容的态度,尽力给这些年轻人改过的机会。但是,毕竟防患于未然是更理想的状态。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有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消极因素作用的影子,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学生本人和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不过高校仍需有所作为。总的来说,学校所需做的是以教育为主,以治理为辅。针对当前各高校实际,应在法制教育、品行教育和心理教育方面做出改进。
法制教育方面在继续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突出法律意识教育。通过强化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犯罪预防宣传是直接的,而法制教育本身也能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比较低,而相比法律知识,更需要培养学生的是法律意识,这一点十分重要而迫切。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权益受损时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用违法手段来解决问题,不惜侵害他人财产权和生命健康权,走上犯罪道路。尤其学法律专业的学生同样违法犯罪让人感慨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不同。 法律意识教育最低限度是让学生懂得尊重法律的权威,做守法的公民。日常生活中,人们大多比较重视自己的道德形象,事实上,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违反法律是最不道德的。良好的法律意识还让人懂得公平、正义和理性的意义,懂得合理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同时用法律的手段来制约违法行为,防止以暴制暴的错误和危险做法。
在品行教育方面,除了继续重视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还要加强生命和爱的教育。“缺乏人文精神的教育造成了大学生在文化素质和人格养成上普遍薄弱的通病。由于人文精神的缺失,当他们在情感上失去高层次的寄托时, 就容易去寻求庸俗甚至卑劣的刺激, 甚至为罪恶所诱惑而扭曲自己的良心、道德和法纪观念, 直至走上犯罪道路。”[3]
高尚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让人积极进取造福他人,卑劣的人生观和错误的价值观把人引入歧途又殃及他人。不少大学生犯罪是受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影响,盲目攀比贪图享受又不肯踏踏实实地去奋斗所以走上犯罪这个“捷径”。在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上要注意选取新的、贴近生活的生动教材,用活泼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去渗透给学生,这样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除了传统的思想教育内容,当前还应该引入爱和情感的教育。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培养人,当思想教育中关注生命和爱的时候就会增添了不少亲和力。大学生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伤害别人危害社会的同时又伤害了自己和家人,一个情感上冷漠的人是非常可怕的,一些恶性犯罪直接导致毁灭他人的同时又毁灭了自己。所以我们有必要教会学生用善意对待他人,学会推己及人,能够对他人的苦感同身受,学会理解和宽容,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和生存的权利。如果在内心深处懂得珍惜生命,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甚至珍惜动物植物的生命,那么这样的案件大多可以避免。
在心理教育方面,除了掌握基本常识还要教会学生现实可行的心理疏导的方法。青春年华是美好的,但是美丽人生中也是有危险的,每个人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问题如何处理,怎样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是大学生们要学习的问题。有句名言说的是“只有过人的智商却不懂得控制情绪是个危险的人”。的确如此,不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情绪失控,心理教育可以帮助学生理性的认识问题并可以调节情绪,用升华、宣泄、转移、合理化、文饰等多种方法对抗诸如焦虑、抑郁、易怒、冷漠、孤独等不良情绪,使自己的负面情绪得到平复,学会必要的时候求助他人或咨询相关机构。学会了用适当的方法应对挫折就能避免极端的情绪和危险的方式来疏导情绪,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除以上几个方面外,高校还应注重提高师德水平,在教学中突出人本主义,让学生身边就有榜样。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方面多做努力,用良好的文化环境来陶冶学生的情操,并鼓励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学生在增长知识的同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领悟做人做事的道理和原则,学会珍惜人生,珍惜上大学的美好时光,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友善。有了这样的人生态度,必然会有积极向上的人生,从根本上远离违法犯罪。
参考文献:
[1]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到我院调研大学生犯罪情况[EB/OL].北京检察网,2008- 12-03.
[2]梁彤. 海淀区检察院调研分析—— 两年114 名在校大学生被批捕[J].北京晨报,2007,(5).
[3]林凤章. 学校因素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及对策[J]. 理论界,2007,(1).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预防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212-02
近几年来,大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有像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杀害同学、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弑师案以及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交通肇事后又将伤者杀死等恶性暴力犯罪事件令全社会震惊。大学生风华正茂 ,经过了家庭和社会的教育,本该成长为高素质的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然而,有的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毁了自己的前程,给家庭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大学生形象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令人十分痛心。了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做好预防工作降低大学生犯罪率成为值得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大学生犯罪同其他主体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等,和其他主体一样侵害犯罪客体,有客观方面的表现,有认识和意志因素影响的主观心态。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定的特点和规律性。
从统计结果上看,2000年以来大学生犯罪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男大学生占大多数。但是近几年来女大学生犯罪也很常见,尤其是在盗窃罪方面并不比男大学生少。公立大学学生、民办大学学生各占相当比例,民办大学学生犯罪率相对较高[1]。
从犯罪类型上看,以盗窃和故意伤害罪为主。根据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公布的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结果来看,从2005年至2006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民办、自考、成教等)犯罪总计85件,114人。其中盗窃犯罪占到50%以上,其他涉及罪名还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2]。海淀分局的统计结果也支持了这一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诈骗、侵权和网络犯罪时有发生。
从侵害对象来看,大多是从熟人下手,如盗窃同校甚至是同宿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相机、手机、银行卡、衣物、化妆品,诈骗同学、亲人朋友的钱财,因为球场上、情场上的不愉快对对方大打出手等等。
从涉案后果来看,轻型犯罪占绝大多数。财产型犯罪涉案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左右,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涉案金额很大的犯罪;伤害罪也是情节轻微的较多,多为轻伤,偶有出现手段极为残忍的恶性犯罪。
从主观恶性上来看,大学生犯罪一般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多,主观恶性大的少,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大部分是偶犯、初犯,绝大多数本质还不坏。学校和社会对这些大学生态度相当宽容,法院通常会从轻量刑,一般预后良好。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上看,大学生大多在18-22岁之间,心理发展不够成熟,有一定的价值观,但不稳定;既想独立,又有一定的依赖性,应对挫折的心理准备不足;情绪波动大,变化快,自控能力不强,遇事容易冲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大学生犯罪的深层心理因素。
人生观、价值观对一个人的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当前,社会价值观多元化,有一定的社会浮躁心理,社会的影响和资讯的发达以及当前社会竞争的激烈和生存压力的增大使价值观本来就不稳定的大学生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有少数学生理想退化,生活腐化,道德失范,追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玩物丧志,缺乏进取精神和承受力,缺乏辨别真假、是非的判断能力,辨别善恶、好坏的道德能力,以及辨别美丑的审美能力。
大学生自身的个性特点是造成大学生犯罪的内因之一。表现欲及对他人认同感的需求导致部分大学生过分虚荣,为满足虚荣心走上犯罪道路。盗窃罪、诈骗罪等财产性犯罪因虚荣心而起的不在少数。因情绪冲动而导致的伤害罪也占了大学生犯罪的相当份额。大学生的情绪处在人生最丰富、最动荡的时期,容易心理失衡,对事物的判断失去客观性。海淀检察院的统计显示,伤害罪通常是由口角纠纷等小矛盾开始的。冲动型犯罪非常容易导致严重后果,像令人震惊的马加爵杀人案件和付成励杀人案件都是如此,前者因打牌争议杀害了同学,后者因情感纠纷杀害了老师。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漠也是重要原因。有些大学生由于不懂法,不学法,把违法犯罪当成一般道德问题,以致触犯法律。也有学生虽然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藐视法律,用挑战法律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勇气和智商以表现自己。此外,少数大学生因心理异常而犯罪值得关注。学生管理实践中曾经见过有经济条件非常好的大学生却习惯性盗窃,后经调查发现该生有心理疾病,不能克制自己的行为,这种人违法是一种强迫症。
学校教育的偏颇是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外部原因之一。教育不仅要使学生有知识,会做事,更重要的是学会做人。随着因扩招而导致的高校学生人数日益增多,学生整体素质下降,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学生管理方面缺乏与时俱进、行之有效的抓手,因而导致学生对行为性质和后果缺乏理性认知。此外,大学生犯罪和家庭教育、社会因素等也有很大关联。
三、高校对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对策
对于大学生犯罪的实际处理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学校通常都会采取在法律框架之下相对宽容的态度,尽力给这些年轻人改过的机会。但是,毕竟防患于未然是更理想的状态。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有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消极因素作用的影子,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学生本人和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不过高校仍需有所作为。总的来说,学校所需做的是以教育为主,以治理为辅。针对当前各高校实际,应在法制教育、品行教育和心理教育方面做出改进。
法制教育方面在继续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突出法律意识教育。通过强化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犯罪预防宣传是直接的,而法制教育本身也能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比较低,而相比法律知识,更需要培养学生的是法律意识,这一点十分重要而迫切。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权益受损时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用违法手段来解决问题,不惜侵害他人财产权和生命健康权,走上犯罪道路。尤其学法律专业的学生同样违法犯罪让人感慨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不同。 法律意识教育最低限度是让学生懂得尊重法律的权威,做守法的公民。日常生活中,人们大多比较重视自己的道德形象,事实上,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违反法律是最不道德的。良好的法律意识还让人懂得公平、正义和理性的意义,懂得合理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同时用法律的手段来制约违法行为,防止以暴制暴的错误和危险做法。
在品行教育方面,除了继续重视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还要加强生命和爱的教育。“缺乏人文精神的教育造成了大学生在文化素质和人格养成上普遍薄弱的通病。由于人文精神的缺失,当他们在情感上失去高层次的寄托时, 就容易去寻求庸俗甚至卑劣的刺激, 甚至为罪恶所诱惑而扭曲自己的良心、道德和法纪观念, 直至走上犯罪道路。”[3]
高尚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让人积极进取造福他人,卑劣的人生观和错误的价值观把人引入歧途又殃及他人。不少大学生犯罪是受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影响,盲目攀比贪图享受又不肯踏踏实实地去奋斗所以走上犯罪这个“捷径”。在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上要注意选取新的、贴近生活的生动教材,用活泼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去渗透给学生,这样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除了传统的思想教育内容,当前还应该引入爱和情感的教育。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培养人,当思想教育中关注生命和爱的时候就会增添了不少亲和力。大学生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伤害别人危害社会的同时又伤害了自己和家人,一个情感上冷漠的人是非常可怕的,一些恶性犯罪直接导致毁灭他人的同时又毁灭了自己。所以我们有必要教会学生用善意对待他人,学会推己及人,能够对他人的苦感同身受,学会理解和宽容,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和生存的权利。如果在内心深处懂得珍惜生命,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甚至珍惜动物植物的生命,那么这样的案件大多可以避免。
在心理教育方面,除了掌握基本常识还要教会学生现实可行的心理疏导的方法。青春年华是美好的,但是美丽人生中也是有危险的,每个人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问题如何处理,怎样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是大学生们要学习的问题。有句名言说的是“只有过人的智商却不懂得控制情绪是个危险的人”。的确如此,不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情绪失控,心理教育可以帮助学生理性的认识问题并可以调节情绪,用升华、宣泄、转移、合理化、文饰等多种方法对抗诸如焦虑、抑郁、易怒、冷漠、孤独等不良情绪,使自己的负面情绪得到平复,学会必要的时候求助他人或咨询相关机构。学会了用适当的方法应对挫折就能避免极端的情绪和危险的方式来疏导情绪,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除以上几个方面外,高校还应注重提高师德水平,在教学中突出人本主义,让学生身边就有榜样。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方面多做努力,用良好的文化环境来陶冶学生的情操,并鼓励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学生在增长知识的同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领悟做人做事的道理和原则,学会珍惜人生,珍惜上大学的美好时光,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友善。有了这样的人生态度,必然会有积极向上的人生,从根本上远离违法犯罪。
参考文献:
[1]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到我院调研大学生犯罪情况[EB/OL].北京检察网,2008- 12-03.
[2]梁彤. 海淀区检察院调研分析—— 两年114 名在校大学生被批捕[J].北京晨报,2007,(5).
[3]林凤章. 学校因素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及对策[J]. 理论界,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