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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黄化供电局党政领导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巩固、延伸、辐射、提高上下功夫、做文章,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得到创新发展。自1995年被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黄化供电局已先后被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双文明单位”,被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