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目的 了解某化肥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状况,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或工种提出控制措施。方法 对化肥厂生产岗位或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 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在该厂工作场所内20个工段,29个岗位或工种进行噪声检测,最大声强103.0 dB(A),最小声强65.6 dB(A),平均88.2 dB(A),其中13个岗位或工种不合格,合格率55.2%。在该厂工作场所内15个工段、20个岗位或工种分别进行一氧化碳、氨和甲醇浓度检测。其中接触氨和甲醇浓度岗位或工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接触一氧化碳浓度岗位或工种除北压缩车间、变化车间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外,其余所测岗位作业工人接触一氧化碳浓度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结论 某化肥厂作业岗位或工种对粉尘、噪声和毒物的控制措施还不完善,部分岗位或工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不合格,应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人防护,保护劳动者健康。
【关键词】 职业卫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 调查; 评价
为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摸清化肥厂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状况,给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和管理提供依据,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笔者对周口市某化肥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进行了调查、检测和评价,现将结果分析报告如下。
1 材料及方法
1.1 一般情况调查 指企业的基本概况,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原料及产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等。
1.2 检测项目 包括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检测、毒物浓度检测和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检测。
1.3 检测方法 粉尘浓度的检测按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和GBZ/T19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测定。噪声强度检测按GBZ/T18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氨浓度测定用《无机含氮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29-2004)进行测定。甲醇检测按《醇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48-2004)进行采样检测。
1.4 分析评价 依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
1.5 采样检测仪器 DFC-3BT型粉尘采样器,AKFC-92G型个体粉尘采样器,毒物定点采样器,毒物个体采样器,HS6288噪声分析仪,HS5633数字声级计,AE240型分析天平,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均经计量部门校准。
1.6 采样频次及时间 粉尘或毒物个体采样:每日一次(一个工作班),每次采样应为8个小时,连续采样三个工作日,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
粉尘或毒物定点采样:即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采样,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每次采样时间为15min,连续采样三个工作日。
噪声检测: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选择3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每个区域,选择2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应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进行测量。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某化肥厂位于某县东工业区,县城建设街东段北侧,距县城中心2.5公里。全场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85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2人。该厂是以生产合成氨、尿素为主,甲醇、碳铵等为辅助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现已形成年生产11万吨总氨,15万吨尿素,2万多吨甲醇的生产能力。产品远销河南、山东、河北、江西、江苏、湖南、安徽、新疆等几十个省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氨、甲醇等,各场所、各工段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稳定。
2.2 主要原料 煤及辅料。
2.3 主要工艺流程 型煤→造气→脱硫→变换→脱碳→甲醇→氨合成→尿素合成→储存。
2.4 主要工种及工时 主要工种有甲醇生产工、尿素生产工、煤加料工和煤球制作工等岗位。各工种操作为三班倒,即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0:00~8:00。每班工作8个小时。
2.5 卫生防护情况 各车间各工段,设备布局基本合理,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地面和工作台面无集尘和其他污物。各车间在不同建筑屋内,相对分离独立。建筑物为框架结构,有单独值班室,各车间工段设有除尘通风设施,工作期间能正常开启使用。工人上班时,着工装,配备有防护耳塞、防尘面具等,但现场检测发现工人未带防护耳塞和防尘、防毒面具。
2.6 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检测结果见表1。
检测结果显示,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其余所测岗位或工种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
2.7 噪声检测结果 本次在该厂工作场所内20个工段,29个岗位或工种进行噪声检测,最大声强103.0 dB(A),最小声强65.6 dB(A),平均88.2 dB(A),其中13个岗位或工种不合格,合格率55.2%。不合格场所主要是脱碳车间脱碳泵岗位、脱碳车间安全出口处、脱硫车间风机岗位、北压缩车间压缩岗位、南压缩车间压缩岗位和供水车间值班室等工种。
2.8 毒物浓度检测结果 本次在该厂工作场所内15个工段、20个岗位或工种分别进行一氧化碳、氨和甲醇浓度检测。其中接触氨和甲醇浓度岗位或工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接触一氧化碳浓度岗位或工种除北压缩车间、变化车间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外,其余所测岗位作业工人接触一氧化碳浓度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
3 讨论
根据该厂工作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调查检测结果,对生产性粉尘和噪声的控制,特提出以下建议。
3.1 粉尘的控制措施
3.1.1 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如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等关键控制岗位尽量避免人工操作,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操作;或革新工艺,及时检修设备,尽量减少粉尘飞扬。具体可在设备或岗位上安装集尘器、抽风设备收集粉尘及工人佩戴防尘口罩等,
3.1.2 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等产生粉尘较多的岗位应每班清扫,事故性粉尘散落应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
3.1.3 染尘的工作场所设密闭防尘的工人值班室。每班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洁。
3.1.4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粉尘个人防护用品(防尘帽、防尘口罩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特别要重视接触粉尘浓度超标岗位工人的个人防护,防尘口罩滤膜必须定期更换。
3.2 噪声的控制措施
3.2.1 工作地点生产性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而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防噪耳塞、耳罩等有效个人防护用品。
3.2.2 其它非噪声作业场所如行政区和生活区应尽量远离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
3.3 毒物的控制措施
3.3.1 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毒物如一氧化碳、氨等职业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体的处置措施,完善应急救援设备的配置,并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3.2 对产生毒物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3.3.3 完善防护设施和安装防护设备,保证工人正确并坚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收稿日期:2011-07-12)
(本文编辑:梅宏伟)
【关键词】 职业卫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 调查; 评价
为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摸清化肥厂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状况,给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和管理提供依据,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笔者对周口市某化肥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进行了调查、检测和评价,现将结果分析报告如下。
1 材料及方法
1.1 一般情况调查 指企业的基本概况,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原料及产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等。
1.2 检测项目 包括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检测、毒物浓度检测和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检测。
1.3 检测方法 粉尘浓度的检测按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和GBZ/T19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测定。噪声强度检测按GBZ/T18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氨浓度测定用《无机含氮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29-2004)进行测定。甲醇检测按《醇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48-2004)进行采样检测。
1.4 分析评价 依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
1.5 采样检测仪器 DFC-3BT型粉尘采样器,AKFC-92G型个体粉尘采样器,毒物定点采样器,毒物个体采样器,HS6288噪声分析仪,HS5633数字声级计,AE240型分析天平,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均经计量部门校准。
1.6 采样频次及时间 粉尘或毒物个体采样:每日一次(一个工作班),每次采样应为8个小时,连续采样三个工作日,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
粉尘或毒物定点采样:即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采样,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每次采样时间为15min,连续采样三个工作日。
噪声检测: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选择3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每个区域,选择2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应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进行测量。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某化肥厂位于某县东工业区,县城建设街东段北侧,距县城中心2.5公里。全场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85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2人。该厂是以生产合成氨、尿素为主,甲醇、碳铵等为辅助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现已形成年生产11万吨总氨,15万吨尿素,2万多吨甲醇的生产能力。产品远销河南、山东、河北、江西、江苏、湖南、安徽、新疆等几十个省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氨、甲醇等,各场所、各工段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稳定。
2.2 主要原料 煤及辅料。
2.3 主要工艺流程 型煤→造气→脱硫→变换→脱碳→甲醇→氨合成→尿素合成→储存。
2.4 主要工种及工时 主要工种有甲醇生产工、尿素生产工、煤加料工和煤球制作工等岗位。各工种操作为三班倒,即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0:00~8:00。每班工作8个小时。
2.5 卫生防护情况 各车间各工段,设备布局基本合理,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地面和工作台面无集尘和其他污物。各车间在不同建筑屋内,相对分离独立。建筑物为框架结构,有单独值班室,各车间工段设有除尘通风设施,工作期间能正常开启使用。工人上班时,着工装,配备有防护耳塞、防尘面具等,但现场检测发现工人未带防护耳塞和防尘、防毒面具。
2.6 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检测结果见表1。
检测结果显示,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其余所测岗位或工种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总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
2.7 噪声检测结果 本次在该厂工作场所内20个工段,29个岗位或工种进行噪声检测,最大声强103.0 dB(A),最小声强65.6 dB(A),平均88.2 dB(A),其中13个岗位或工种不合格,合格率55.2%。不合格场所主要是脱碳车间脱碳泵岗位、脱碳车间安全出口处、脱硫车间风机岗位、北压缩车间压缩岗位、南压缩车间压缩岗位和供水车间值班室等工种。
2.8 毒物浓度检测结果 本次在该厂工作场所内15个工段、20个岗位或工种分别进行一氧化碳、氨和甲醇浓度检测。其中接触氨和甲醇浓度岗位或工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接触一氧化碳浓度岗位或工种除北压缩车间、变化车间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外,其余所测岗位作业工人接触一氧化碳浓度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
3 讨论
根据该厂工作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调查检测结果,对生产性粉尘和噪声的控制,特提出以下建议。
3.1 粉尘的控制措施
3.1.1 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如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等关键控制岗位尽量避免人工操作,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操作;或革新工艺,及时检修设备,尽量减少粉尘飞扬。具体可在设备或岗位上安装集尘器、抽风设备收集粉尘及工人佩戴防尘口罩等,
3.1.2 北造气车间煤炉上料操作工、型煤车间上料处等产生粉尘较多的岗位应每班清扫,事故性粉尘散落应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
3.1.3 染尘的工作场所设密闭防尘的工人值班室。每班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洁。
3.1.4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粉尘个人防护用品(防尘帽、防尘口罩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特别要重视接触粉尘浓度超标岗位工人的个人防护,防尘口罩滤膜必须定期更换。
3.2 噪声的控制措施
3.2.1 工作地点生产性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而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防噪耳塞、耳罩等有效个人防护用品。
3.2.2 其它非噪声作业场所如行政区和生活区应尽量远离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
3.3 毒物的控制措施
3.3.1 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毒物如一氧化碳、氨等职业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体的处置措施,完善应急救援设备的配置,并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3.2 对产生毒物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3.3.3 完善防护设施和安装防护设备,保证工人正确并坚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收稿日期:2011-07-12)
(本文编辑:梅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