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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高素质的公安应用人才应该从重视知识的传授、智力的培养向重视能力、情感的培养转变;从以学习知识为主的“知识目标观”向以学习方法为主的“能力目标观”转变;从“培养知识型人才观”向“培养创新型人才观”转变。应该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创建既能发挥教师指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结构。在公安高校专业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实验是实现这种转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