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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城市在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上成效显著。自2009年全市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来,已累计缴存保证金3.46亿元。在保证金制度的落实上,从申报、审核、缴存、入户、返还,该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监管机制,为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证,也为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