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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韵味独特、花样繁多,但在现代化背景下,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通过田野调查,文章整理了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分析非遗保护与传承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探讨非遗保护与传承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路径探析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0)13-0078-04
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席卷转型中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文化生态环境在不断变化,非遗文化不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兴宁市也不例外,文化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传承人断代、保护方式单一粗暴、民众参与意识淡薄等问题逐渐暴露。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如何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为他们提供价值观念、情感归宿,成为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课题。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工作内容之一,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这一前提下,以兴宁市为例,探究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有效路径,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一、兴宁非遗的类别与特点
兴宁古称“齐昌”,粤闽赣三地文化在此激荡交织,厚植了丰富的人文底蕴,得益于厚重的客家文化和版图分布较广的优势,兴宁殊荣颇丰,与非遗文化有关的嘉誉就有“中国花灯之乡”“中国围龙屋之乡”“中国民间杯花舞艺术之乡”“版画之乡”“中国茶油之乡”等。
兴宁非遗文化是客家人生活、生产循环往复的伴生物,截至2020年2月底,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39项,其中被列入广东省级保护项目5个、梅州市级保护项目14个、兴宁县级保护项目20个。按照我国四级名录体系的分类方法,兴宁有12种非遗类型,其中传统技艺13项,传统美术3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2项,传统舞蹈3项,传统医药5項,传统音乐5项,庙会1项,民间工艺1项,民间美术1项,民俗2项,曲艺1项,岁时节令1项。个性凸显的围龙屋建筑、味美绝伦的布骆豆腐、疗效独特的八宝惊风散、巧夺天工的花灯工艺、匠心独运的版画都属兴宁非遗文化的翘楚。兴宁市的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与发展都与该市的历史发展、人们的生活生产脉脉相通,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真实呈现。
二、兴宁非遗保护与传承面临的困难
1.政府对非遗相关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传承的专项资金并没有被列入兴宁市年度预算中,市级财政支持的遗保护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也尚未建立。在某些镇村,普查、调查的资金缺口比较大,所以导致非遗文化的摸底调查、资料采集等工作无法展开。二是专业保护人才欠缺。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属于临时性机构,挂靠在文化馆,未得到本级编办部门的批准,在专业人员的配备方面,目前兴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基本由文化馆干部兼职在做,他们的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影响了非遗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三是非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较弱,在兴宁繁华街市的大型展板上,面向民众进行非遗文化宣传的公益广告非常罕见。
2.保护方式单一粗暴
一是非遗的原真性消失。一些企业和个人片面追逐非遗项目的经济利益,在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中,一味迎合市场需要,肆意篡改原材料和制作程序,稀释了非遗的本来面目和文化价值。比如黄粄的制作,本需要从深山老林砍取黄粄树枝,将树枝晾干后进行焚烧,然后把适量的水加入到烧好的灰中,过滤之后,取其水,用黄栀子染色,最后加入禾米蒸熟,捣烂,便为黄粄。但有些制作者为了节约人力成本,不再去砍取黄粄树枝,而是用食用碱代替黄粄树烧成的灰;也不再去采摘黄栀子,而用色素代替黄栀子。这种生产模式,使得非遗成为纯粹的商品,其中的文化内核、精神价值基本被忽略。
二是非遗保护工作碎片化。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名气较大、能形成物质财富的非遗项目受到地方政府重视,与经济效益无关的非遗项目则任其自然发展,行之有效的非遗保护评估体系尚未建立。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重要的文化战略资源,具有稀有性和不可再生性。例如谈及工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时,一位厂长说:“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生产条件和规模有限,虽然拥有20多间平房,但是空间跨度比较大,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不过上级主管部门从来没有倾听过我们的心声,更谈不上解决问题了。”
3.民众参与意识淡薄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保护的核心。非遗保护的核心不是器物,而是非遗的社会功能,比如随着历史发展不断革新的行业规矩,从农耕社会到现代社会的交际工具、社群积累和进步的活态标志等。可以这么说,非遗生命力的源头在于人的不断传承、演化和再生。但在现实生活中,民众的参与度日渐式微,非遗受众范围不断缩小。究其原因,一是文化交流频繁,民众的审美需求和审美趣味发生了变化。在实地采访中发现,很多兴宁市民对非遗的概念闻所未闻,对一些项目评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感觉非常诧异,认为那些都是小众的、土里土气的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此,非遗文化的流行和传承难以开枝散叶。二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强,中青年大多外出求学或者打工,与祖辈相比,缺少原生环境与文化氛围的浸润,不要需要靠传统手艺来维持生计,所以缺少“情根深种”的情怀。
4.传承人群青黄不接
传承人不仅充当着农耕文明的代言人,而且是传统文化的赓续者。传承后续乏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承人文化素养不高,不能把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进行提炼和总结,很多制作流程都没有文字记载,无法供后人借鉴。二是传统的非遗作品往往依靠人力手工制作,高投入、低产出,导致传承人生活困顿,忙于生计,没有能力传承。三是传承人年龄偏大,没有精力传承,根据文化馆资料统计,兴宁市非遗传承人平均年龄达到58岁,年龄最长者达到80岁。 后继乏人是制约兴宁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关键问题。以客家围龙屋营造技术为例,围龙屋是根据本地的气候、水文建造起来的建筑物,不仅包含着精工之美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还具有祭祀、熏陶、感化、司法、抚恤等功能。但是随着高楼大厦的兴建和乡村人口迁徙速度的加快,农村围龙屋多被废弃,任其自然坍塌,掌握围龙屋营造技术的工匠,在偌大的兴宁市只有1人,围龙屋营造技术已经被列入梅州保护区8项濒危非遗项目,随时面临无人延续的危机。
三、兴宁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有效路径
1.政府要加强扶持力度
非遗保护是一项耗时长、耗资大、见效慢的工作,需要在政府的指导下,不断强调其重要性和稀缺性,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共同配合,使非遗的价值最大化。
一是提供资金保障。首先,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可以通过吸纳民间资本、项目资助等方式,赞助民间艺人的演出活动,支持手工艺品产业化发展。其次,要保障传承人的基本生活。在调查中发现,传承人以农村劳动力为主,生活条件一般,只有入选广东省级和梅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承人才有补助。政府应该给予各级传承人一定的生活补助,解决他们的生活窘境。要让传承人能取得经济效益,能保证他们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如此他们才能有将某项技艺传承下去的动力。
二是提高非遗保护队伍的专业素养。政府应该建立功能齐全的保护体系,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进行专业化指导,定期组织培训,为现有工作人员授课,提升他们的文化修养和管理水平。同时要鼓励社会各界进行跨学科合作,比如吸纳民俗、法学、历史、艺术、公共管理等学科的学者加入保护队伍,将非遗服务人才选拔出来。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应开通兴宁非遗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定期把兴宁非遗文化资讯进行发布,利用大型展板、广告牌、户外电视等,普及非遗文化知识,充分利用青年人钟爱的平台,比如“抖音、快手”等APP,把兴宁的非遗文化录制成短视频,在网络空间进行广泛传播,打破非遗文化资源“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局面。
2.构建多元化保护方式
首先,要营造适宜非遗生存的土壤。兴宁很多非遗项目都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比如说起包子豆腐,大家都知道是大坪镇布骆村的;说起腐竹,都知道新陂镇乐仙村的最有名气;说起高山茶油,都知道罗岗镇的最好,包含兴宁特色的地域文化基因就蕴藏于此。所以非遗保护与传承要立足于非遗本身的文化生态环境,才能完整地保留原有的文化信息。
其次,传承人要原原本本地传承非遗文化。传承人应该是地域特色产品的保护者和倡导者,不违背手工生产规律,不忽视历史文化积淀,积极靠拢和坚守本土文化,因为非遗意味着坚守传统,所以应当鼓励传承人保护好本民族传统基因的原真性。比如与其他非遗物品相比,兴宁花灯的存在似乎有着一种更特殊的意味,它不仅是一种实物的存在,也是一种象征,是民众生活愿景的凝结。因为有兴宁人传统的赏灯仪式作为强大的支撑,依托自身的地理环境和文化环境,花灯得以良性发展。追根溯源,一是兴宁人从北方迁徙到南方,人丁稀少,据史料记载,明朝时全县仅有6000人,这时候需要男丁来保护家园、扎根立足;二是客家人向来崇敬祖先,对祖先带有一种自觉的敬畏感,缅怀祖先、告慰圣灵的方式,主要体现在兴宁的赏灯仪式当中。花灯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物质形态,因此花灯成为客家人祈盼人丁兴旺、薪火相传的情感表达。我们要守住这种原始的情感表达,花灯的原真性才不会消弭。
3.提高民众的文化自觉
人民群众是非遗文化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也是非遗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而非遗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们来源于民众生产生活,属于一种“草根文化”,失去了群众这片沃土,就如同失去根系的浮萍,难以成长。
鼓励民众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首先要让民众了解兴宁非遗文化的历史渊源、文化底蕴、传统情趣等,通过了解来认识非遗文化的价值。非遗的价值认可度越高,民众参与保护的热情才会越高,非遗保护才能够深入人心。比如设立非遗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等文化基础设施,馆藏或展示过去兴宁百姓的生活常态,展示和确立客家文化特性,不断建构地域文化体系,激发民众的身份认同感,使他们有保护与传承的动因,进而激发民众传承的使命感,民族内聚力才会生成。其次要搭建传承交流平台,提高非遗项目的参与度。如果不能与民众进行双向互动,得不到群体的认同和支持,就等于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非遗也会丧失保护与传承的动力。比如设立非遗传习馆、传承基地等传承场所,民众可以亲自体验传统技艺的制作过程,也可以听到原汁原味的兴宁传统戏曲,还可以品尝到自己制作的客家美食,让民众乐于参与、积极投入,陶冶他们的审美情趣,从而让他们获得最大限度的心理满足。
4.完善传承机制
保护好传承人,客观上也就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的传承需要外在支持和内生动力,传承人也需要机制保障和内生驱动力。
首先,要建立传承人荣誉获得制度。要想办法满足传承人的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比如颁发“兴宁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等牌匾,或者颁发身份认定证书,使传承人以拥有某项技艺为荣,提升传承人的文化自信,让保护非遗成为他们的一种内生需求。其次,要增加传承人培训渠道。大量传承人在市场营销、产品创新、销售视野等方面存在能力上的缺陷,相关部门可以定期举办培训班,对传承人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拓宽视野,提高综合素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非遗保护与传承对于保持文化多样性和提升民族认同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非遗能够“见人见物见生活”,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韦依帆.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J].河南社会科学,2010,(10).
[2]朱以青.传统技艺的生产保护与生活传承[J].民俗研究,2015,(1).
[3]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產传承人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J].河南社会科学,2015,23(4).
责任编辑:侯欣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路径探析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0)13-0078-04
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席卷转型中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文化生态环境在不断变化,非遗文化不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兴宁市也不例外,文化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传承人断代、保护方式单一粗暴、民众参与意识淡薄等问题逐渐暴露。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如何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为他们提供价值观念、情感归宿,成为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课题。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工作内容之一,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这一前提下,以兴宁市为例,探究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有效路径,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一、兴宁非遗的类别与特点
兴宁古称“齐昌”,粤闽赣三地文化在此激荡交织,厚植了丰富的人文底蕴,得益于厚重的客家文化和版图分布较广的优势,兴宁殊荣颇丰,与非遗文化有关的嘉誉就有“中国花灯之乡”“中国围龙屋之乡”“中国民间杯花舞艺术之乡”“版画之乡”“中国茶油之乡”等。
兴宁非遗文化是客家人生活、生产循环往复的伴生物,截至2020年2月底,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39项,其中被列入广东省级保护项目5个、梅州市级保护项目14个、兴宁县级保护项目20个。按照我国四级名录体系的分类方法,兴宁有12种非遗类型,其中传统技艺13项,传统美术3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2项,传统舞蹈3项,传统医药5項,传统音乐5项,庙会1项,民间工艺1项,民间美术1项,民俗2项,曲艺1项,岁时节令1项。个性凸显的围龙屋建筑、味美绝伦的布骆豆腐、疗效独特的八宝惊风散、巧夺天工的花灯工艺、匠心独运的版画都属兴宁非遗文化的翘楚。兴宁市的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与发展都与该市的历史发展、人们的生活生产脉脉相通,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真实呈现。
二、兴宁非遗保护与传承面临的困难
1.政府对非遗相关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传承的专项资金并没有被列入兴宁市年度预算中,市级财政支持的遗保护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也尚未建立。在某些镇村,普查、调查的资金缺口比较大,所以导致非遗文化的摸底调查、资料采集等工作无法展开。二是专业保护人才欠缺。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属于临时性机构,挂靠在文化馆,未得到本级编办部门的批准,在专业人员的配备方面,目前兴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基本由文化馆干部兼职在做,他们的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影响了非遗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三是非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较弱,在兴宁繁华街市的大型展板上,面向民众进行非遗文化宣传的公益广告非常罕见。
2.保护方式单一粗暴
一是非遗的原真性消失。一些企业和个人片面追逐非遗项目的经济利益,在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中,一味迎合市场需要,肆意篡改原材料和制作程序,稀释了非遗的本来面目和文化价值。比如黄粄的制作,本需要从深山老林砍取黄粄树枝,将树枝晾干后进行焚烧,然后把适量的水加入到烧好的灰中,过滤之后,取其水,用黄栀子染色,最后加入禾米蒸熟,捣烂,便为黄粄。但有些制作者为了节约人力成本,不再去砍取黄粄树枝,而是用食用碱代替黄粄树烧成的灰;也不再去采摘黄栀子,而用色素代替黄栀子。这种生产模式,使得非遗成为纯粹的商品,其中的文化内核、精神价值基本被忽略。
二是非遗保护工作碎片化。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名气较大、能形成物质财富的非遗项目受到地方政府重视,与经济效益无关的非遗项目则任其自然发展,行之有效的非遗保护评估体系尚未建立。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重要的文化战略资源,具有稀有性和不可再生性。例如谈及工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时,一位厂长说:“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生产条件和规模有限,虽然拥有20多间平房,但是空间跨度比较大,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不过上级主管部门从来没有倾听过我们的心声,更谈不上解决问题了。”
3.民众参与意识淡薄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保护的核心。非遗保护的核心不是器物,而是非遗的社会功能,比如随着历史发展不断革新的行业规矩,从农耕社会到现代社会的交际工具、社群积累和进步的活态标志等。可以这么说,非遗生命力的源头在于人的不断传承、演化和再生。但在现实生活中,民众的参与度日渐式微,非遗受众范围不断缩小。究其原因,一是文化交流频繁,民众的审美需求和审美趣味发生了变化。在实地采访中发现,很多兴宁市民对非遗的概念闻所未闻,对一些项目评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感觉非常诧异,认为那些都是小众的、土里土气的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此,非遗文化的流行和传承难以开枝散叶。二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强,中青年大多外出求学或者打工,与祖辈相比,缺少原生环境与文化氛围的浸润,不要需要靠传统手艺来维持生计,所以缺少“情根深种”的情怀。
4.传承人群青黄不接
传承人不仅充当着农耕文明的代言人,而且是传统文化的赓续者。传承后续乏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承人文化素养不高,不能把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进行提炼和总结,很多制作流程都没有文字记载,无法供后人借鉴。二是传统的非遗作品往往依靠人力手工制作,高投入、低产出,导致传承人生活困顿,忙于生计,没有能力传承。三是传承人年龄偏大,没有精力传承,根据文化馆资料统计,兴宁市非遗传承人平均年龄达到58岁,年龄最长者达到80岁。 后继乏人是制约兴宁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关键问题。以客家围龙屋营造技术为例,围龙屋是根据本地的气候、水文建造起来的建筑物,不仅包含着精工之美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还具有祭祀、熏陶、感化、司法、抚恤等功能。但是随着高楼大厦的兴建和乡村人口迁徙速度的加快,农村围龙屋多被废弃,任其自然坍塌,掌握围龙屋营造技术的工匠,在偌大的兴宁市只有1人,围龙屋营造技术已经被列入梅州保护区8项濒危非遗项目,随时面临无人延续的危机。
三、兴宁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有效路径
1.政府要加强扶持力度
非遗保护是一项耗时长、耗资大、见效慢的工作,需要在政府的指导下,不断强调其重要性和稀缺性,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共同配合,使非遗的价值最大化。
一是提供资金保障。首先,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可以通过吸纳民间资本、项目资助等方式,赞助民间艺人的演出活动,支持手工艺品产业化发展。其次,要保障传承人的基本生活。在调查中发现,传承人以农村劳动力为主,生活条件一般,只有入选广东省级和梅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承人才有补助。政府应该给予各级传承人一定的生活补助,解决他们的生活窘境。要让传承人能取得经济效益,能保证他们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如此他们才能有将某项技艺传承下去的动力。
二是提高非遗保护队伍的专业素养。政府应该建立功能齐全的保护体系,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进行专业化指导,定期组织培训,为现有工作人员授课,提升他们的文化修养和管理水平。同时要鼓励社会各界进行跨学科合作,比如吸纳民俗、法学、历史、艺术、公共管理等学科的学者加入保护队伍,将非遗服务人才选拔出来。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应开通兴宁非遗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定期把兴宁非遗文化资讯进行发布,利用大型展板、广告牌、户外电视等,普及非遗文化知识,充分利用青年人钟爱的平台,比如“抖音、快手”等APP,把兴宁的非遗文化录制成短视频,在网络空间进行广泛传播,打破非遗文化资源“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局面。
2.构建多元化保护方式
首先,要营造适宜非遗生存的土壤。兴宁很多非遗项目都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比如说起包子豆腐,大家都知道是大坪镇布骆村的;说起腐竹,都知道新陂镇乐仙村的最有名气;说起高山茶油,都知道罗岗镇的最好,包含兴宁特色的地域文化基因就蕴藏于此。所以非遗保护与传承要立足于非遗本身的文化生态环境,才能完整地保留原有的文化信息。
其次,传承人要原原本本地传承非遗文化。传承人应该是地域特色产品的保护者和倡导者,不违背手工生产规律,不忽视历史文化积淀,积极靠拢和坚守本土文化,因为非遗意味着坚守传统,所以应当鼓励传承人保护好本民族传统基因的原真性。比如与其他非遗物品相比,兴宁花灯的存在似乎有着一种更特殊的意味,它不仅是一种实物的存在,也是一种象征,是民众生活愿景的凝结。因为有兴宁人传统的赏灯仪式作为强大的支撑,依托自身的地理环境和文化环境,花灯得以良性发展。追根溯源,一是兴宁人从北方迁徙到南方,人丁稀少,据史料记载,明朝时全县仅有6000人,这时候需要男丁来保护家园、扎根立足;二是客家人向来崇敬祖先,对祖先带有一种自觉的敬畏感,缅怀祖先、告慰圣灵的方式,主要体现在兴宁的赏灯仪式当中。花灯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物质形态,因此花灯成为客家人祈盼人丁兴旺、薪火相传的情感表达。我们要守住这种原始的情感表达,花灯的原真性才不会消弭。
3.提高民众的文化自觉
人民群众是非遗文化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也是非遗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而非遗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们来源于民众生产生活,属于一种“草根文化”,失去了群众这片沃土,就如同失去根系的浮萍,难以成长。
鼓励民众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首先要让民众了解兴宁非遗文化的历史渊源、文化底蕴、传统情趣等,通过了解来认识非遗文化的价值。非遗的价值认可度越高,民众参与保护的热情才会越高,非遗保护才能够深入人心。比如设立非遗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等文化基础设施,馆藏或展示过去兴宁百姓的生活常态,展示和确立客家文化特性,不断建构地域文化体系,激发民众的身份认同感,使他们有保护与传承的动因,进而激发民众传承的使命感,民族内聚力才会生成。其次要搭建传承交流平台,提高非遗项目的参与度。如果不能与民众进行双向互动,得不到群体的认同和支持,就等于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非遗也会丧失保护与传承的动力。比如设立非遗传习馆、传承基地等传承场所,民众可以亲自体验传统技艺的制作过程,也可以听到原汁原味的兴宁传统戏曲,还可以品尝到自己制作的客家美食,让民众乐于参与、积极投入,陶冶他们的审美情趣,从而让他们获得最大限度的心理满足。
4.完善传承机制
保护好传承人,客观上也就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的传承需要外在支持和内生动力,传承人也需要机制保障和内生驱动力。
首先,要建立传承人荣誉获得制度。要想办法满足传承人的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比如颁发“兴宁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等牌匾,或者颁发身份认定证书,使传承人以拥有某项技艺为荣,提升传承人的文化自信,让保护非遗成为他们的一种内生需求。其次,要增加传承人培训渠道。大量传承人在市场营销、产品创新、销售视野等方面存在能力上的缺陷,相关部门可以定期举办培训班,对传承人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拓宽视野,提高综合素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非遗保护与传承对于保持文化多样性和提升民族认同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非遗能够“见人见物见生活”,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韦依帆.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J].河南社会科学,2010,(10).
[2]朱以青.传统技艺的生产保护与生活传承[J].民俗研究,2015,(1).
[3]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產传承人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J].河南社会科学,2015,23(4).
责任编辑: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