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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瑞平:“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的提议已有十年,应该进行一些理论上的反思.最近写了篇文章,附上请朋友们批评指正.个人认为,从中国社会的伦理传统出发,建构新的观点、原则和理论来探讨中国社会的生命伦理问题,树立一种不同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生命伦理学的学术倾向,实在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至少在道德社会学意义上,并不存在所谓“普适生命伦理学”.因此,“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的提议既不是一个假命题,也不是“打文化牌.”不知诸位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