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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全称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它具有三个经济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二是稳定市场和增强流动性的功能。三是促进资本形成。由于股票指数基本上能代表整个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人们开始尝试着将股票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交易的期货合约并利用它对所有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规避系统风险,于是股指期货应运而生。我国现阶段推行股票指数交易是否必要与可行,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本文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我国现阶段推行股票指数交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推行股指期货的必要性
1、股票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形成对股指期货的内在需求。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我国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股市规模的日益扩大,机构投资者数量的不断增加,规避风险的要求越加迫切,客观上要求我国在适当时机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我国股市发展至今,已拥有约4.8万亿元的总市值,流通市值电达到了1.6万亿元,然而股市中的主要投资者依然是广大的散户。股市要发展没有更多的资金的进入是不行的。我国股市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是资金问题,而要真正拓宽股市资金的来源只能依靠庞大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国外资金。然而,大资金的人市,需要成熟避险工具的保护,因此,尽快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对于积极吸引大机构人市,真正拓宽股市的资金来源,是非常迫切的。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约2000亿人民币,如果按照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在股市中的投资比重占总资产额的20%—50%计算的话,我国整个股市可增加500—10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再加上其它机构基金的入市,能给我国股市带来非常可观的资金来源,对股市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稳定和活跃股市的需要。推出股指期货,使投资者通过对冲等交易手段无论在行情上涨或下跌时均有获利机会,则可提高投资者交易积极性,有利于股市活跃。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推出股指期货给股市提供了相应的避险和套期保值机会,将促使大量闲置资金进入股市。
3、丰富投资工具,创造性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需要。目前,中国机构投资者比重偏低,因此,需要创造性培育机构投资者。而培育机构投资者又需要有丰富的投资品种,特别是风险管理工具。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为机构投资者增加了投资品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促进组合投资,降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使得机构投资者可从原来的买进之后等待股票价格上升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双向投资模式。目前,中国将发展开放式基金,而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单向的做多市场,这就意味着基金管理人要想实现在市场上的资本增值,必须要先购买股票,由于契约的限制,基金的股票持仓量通常很高。而市场波动却是双向的,当进入阶段性的空头市场时,基金管理人则缺乏有效的工具回避市场风险。这个问题在封闭式基金中虽然电存在,但并不突出。然而开放式基金完全不同。一旦市场出现下跌,基金的兑付压力就会显著增大。基金管理人必将无法承受日益增大的兑现压力,而进行部分资产的变现,从而引起基金重仓股的股价快速下跌,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甚至会使基金被迫面临清算的窘境。因此,开放式基金推出必须有相应的金融衍生品尤其是股指期货与其相配套。另外,为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政府将借鉴香港盈富基金的经验与做法,成立中国大型基金,而股指期货推出有利于这些指数类基金的风险回避与安全运作。可见,股指期货有利于机构投资者的培育,这一点已被国际股票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
4、开展股票指数交易是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加入WTO后将是我国经济全面融人世界一体化的潮流中,踏上全面开放的道路,从而在不同的时间内国外资金全面进入我国的产品市场,与中资展开在这些市场的全面竞争。由于我国的金融业长期受国家的保护,与发达国家的金融相比,人才匮乏,创新意识薄弱,抵抗风险能力差等,从而使我国金融业无法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因此,大力培养金融人才,推进金融创新,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已是我国金融业的当务之急。但由于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才刚刚起步,市场利率、人民币汇率都由央行决定,没有市场化,根本无法开展其它各类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恰恰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推出在客观上准备了条件。通过股票指数期货的开展,可以在发展中培育自己的金融人才,政府电可由此探索资本市场的市场化运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我国推行股票指数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日渐完善的法律环境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推出创造了基础条件。一方面,《证券法》及其它系列法规的陆续出台,为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期货市场的相关法规也逐步完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四个办法也已正式实施。此外,行业自律机制也已初步建立,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所公布的综合指数和成分指数已成为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股市和国民经济晴雨表,信息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黑幕交易受到越来越沉重的打击。这些法规与以往的法制建设相结合,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这保证了股票指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推出创造了基础条件。
2、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性的提高为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创造了良好的运作环境。股指期货的推出必须以现货市场的良好环境为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容量、系统风险和信息的对称性。到2000年2月底为止,深沪两地的上市公司已超千家,流通市值11000亿元左右,以深发展、上海机场、上海汽车等为代表的蓝筹股开始作为一个群体崛起在证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稳定和发展的中坚力量。另外,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可间接人市,券商增资扩股工作进入高潮,市场主体正在悄然变化,投资理念更趋理性。同时,通过对证券市场的一系列违规行为的处理,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得到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及时、准确、完整,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3、期货市场的运作为推行股票指数期货提供了宝贵经验。我国从90年代初开展期货交易,市场除了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外,也刘金融期货(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国债期货)作了一定的尝试。虽然由于各种原因这些金融期货交易最终都被停止,但这些探索不仅为现阶段推出股票指数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而且起到了普及宣传期货知识的社会启蒙作用,培养了一大批期货专业人才,为现阶段开展股票指数交易打下了一个比较扎实的社会基础。
4、有丰富的国际经验可供借鉴和参考。我国开展股票指数交易可以借鉴丰富的国际经验。自1982年美国成功推出堪萨斯价格线综合指数期货以来,又先后有许多国家和地区推出了股票指数期货,积累了不少市场运作实际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对金融期货交易的把握和实际业务的操作有了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这些实际操作方面的和理论研究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将为中国推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提供重要的借鉴和参考。
一、我国推行股指期货的必要性
1、股票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形成对股指期货的内在需求。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我国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股市规模的日益扩大,机构投资者数量的不断增加,规避风险的要求越加迫切,客观上要求我国在适当时机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我国股市发展至今,已拥有约4.8万亿元的总市值,流通市值电达到了1.6万亿元,然而股市中的主要投资者依然是广大的散户。股市要发展没有更多的资金的进入是不行的。我国股市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是资金问题,而要真正拓宽股市资金的来源只能依靠庞大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国外资金。然而,大资金的人市,需要成熟避险工具的保护,因此,尽快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对于积极吸引大机构人市,真正拓宽股市的资金来源,是非常迫切的。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约2000亿人民币,如果按照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在股市中的投资比重占总资产额的20%—50%计算的话,我国整个股市可增加500—10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再加上其它机构基金的入市,能给我国股市带来非常可观的资金来源,对股市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稳定和活跃股市的需要。推出股指期货,使投资者通过对冲等交易手段无论在行情上涨或下跌时均有获利机会,则可提高投资者交易积极性,有利于股市活跃。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推出股指期货给股市提供了相应的避险和套期保值机会,将促使大量闲置资金进入股市。
3、丰富投资工具,创造性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需要。目前,中国机构投资者比重偏低,因此,需要创造性培育机构投资者。而培育机构投资者又需要有丰富的投资品种,特别是风险管理工具。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为机构投资者增加了投资品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促进组合投资,降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使得机构投资者可从原来的买进之后等待股票价格上升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双向投资模式。目前,中国将发展开放式基金,而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单向的做多市场,这就意味着基金管理人要想实现在市场上的资本增值,必须要先购买股票,由于契约的限制,基金的股票持仓量通常很高。而市场波动却是双向的,当进入阶段性的空头市场时,基金管理人则缺乏有效的工具回避市场风险。这个问题在封闭式基金中虽然电存在,但并不突出。然而开放式基金完全不同。一旦市场出现下跌,基金的兑付压力就会显著增大。基金管理人必将无法承受日益增大的兑现压力,而进行部分资产的变现,从而引起基金重仓股的股价快速下跌,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甚至会使基金被迫面临清算的窘境。因此,开放式基金推出必须有相应的金融衍生品尤其是股指期货与其相配套。另外,为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政府将借鉴香港盈富基金的经验与做法,成立中国大型基金,而股指期货推出有利于这些指数类基金的风险回避与安全运作。可见,股指期货有利于机构投资者的培育,这一点已被国际股票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
4、开展股票指数交易是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加入WTO后将是我国经济全面融人世界一体化的潮流中,踏上全面开放的道路,从而在不同的时间内国外资金全面进入我国的产品市场,与中资展开在这些市场的全面竞争。由于我国的金融业长期受国家的保护,与发达国家的金融相比,人才匮乏,创新意识薄弱,抵抗风险能力差等,从而使我国金融业无法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因此,大力培养金融人才,推进金融创新,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已是我国金融业的当务之急。但由于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才刚刚起步,市场利率、人民币汇率都由央行决定,没有市场化,根本无法开展其它各类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恰恰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推出在客观上准备了条件。通过股票指数期货的开展,可以在发展中培育自己的金融人才,政府电可由此探索资本市场的市场化运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我国推行股票指数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日渐完善的法律环境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推出创造了基础条件。一方面,《证券法》及其它系列法规的陆续出台,为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期货市场的相关法规也逐步完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四个办法也已正式实施。此外,行业自律机制也已初步建立,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所公布的综合指数和成分指数已成为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股市和国民经济晴雨表,信息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黑幕交易受到越来越沉重的打击。这些法规与以往的法制建设相结合,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这保证了股票指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推出创造了基础条件。
2、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性的提高为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创造了良好的运作环境。股指期货的推出必须以现货市场的良好环境为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容量、系统风险和信息的对称性。到2000年2月底为止,深沪两地的上市公司已超千家,流通市值11000亿元左右,以深发展、上海机场、上海汽车等为代表的蓝筹股开始作为一个群体崛起在证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稳定和发展的中坚力量。另外,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可间接人市,券商增资扩股工作进入高潮,市场主体正在悄然变化,投资理念更趋理性。同时,通过对证券市场的一系列违规行为的处理,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得到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及时、准确、完整,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3、期货市场的运作为推行股票指数期货提供了宝贵经验。我国从90年代初开展期货交易,市场除了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外,也刘金融期货(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国债期货)作了一定的尝试。虽然由于各种原因这些金融期货交易最终都被停止,但这些探索不仅为现阶段推出股票指数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而且起到了普及宣传期货知识的社会启蒙作用,培养了一大批期货专业人才,为现阶段开展股票指数交易打下了一个比较扎实的社会基础。
4、有丰富的国际经验可供借鉴和参考。我国开展股票指数交易可以借鉴丰富的国际经验。自1982年美国成功推出堪萨斯价格线综合指数期货以来,又先后有许多国家和地区推出了股票指数期货,积累了不少市场运作实际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对金融期货交易的把握和实际业务的操作有了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这些实际操作方面的和理论研究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将为中国推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提供重要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