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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管制是政府对温室气体排放活动的干预,属于社会性管制。根据"需要国家干预说",温室气体排放管制应当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区分生存性排放和奢侈性排放,并且采取公平和效率两个标准衡量国家干预的时机。根据公共治理理论,政府、市场和社会在温室气体减排中各有作用,温室气体排放管制的边界要依据"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中政府的功能定位来确定。温室气体排放管制要从单一的直接管制向以宏观调控为主的间接管制转变,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在温室气体减排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