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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虽然在很多地区开始了试点工作,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实行社区矫正的社区主要还是指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还是"盲区"。如果以三个理念源——利益协调、和谐理念和生存发展权为基点,并对观念、立法、管辖、形式、机构、队伍建设六个方面问题进行考量,就能探寻出完善农村流动人口罪犯社区矫正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