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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分析其中原因。除了传统低层面的慈善意识影响以外,慈善法律制度体系的缺失恐是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我国慈善事业中专门的慈善组织法律规范、慈善行为法律激励机制、慈善活动法律监管制度和可操作的法律规定的缺乏。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可采用集中立法模式,建立以《慈善法》为基础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具体就是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关于慈善组织设立、慈善行为实施、慈善信用法律保障、慈善活动国家激励、慈善行为责任担当等内容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