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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政发[2011]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新型农村社区是首都现代城镇体系的末端节点。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于提升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