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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融资的本质是证券发行,其发展正值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时期,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保护的黄金法则,故股权众筹中投资者的保护也应坚持融资者能全面、准确、及时的披露信息为准则。股权众筹中参与者主要为投资者、融资者以及众筹平台。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的大部分企业为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自愿披露信息。证监会不再对证券是否有投资价值做判断是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主要目的,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缺乏诚信、投资者不成熟等原因存在的情况下,股权众筹平台应肩负为投资者做价值判断的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