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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三分”是指: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三者适度分开。这是一种由中编办提出的政府改革思路。2002年初,中编办提出在深圳等5个城市进行新一轮的深化行政改革试点,其改革思路就是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开。后来深圳大学的一位参与深圳改革试点的学者——马敬仁教授将其概括为“行政三分”。这种概括应该说是准确的,它的内涵就是指政府自身的三种权力——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