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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必须科学安排投入领域及其比重。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应改变当前的一些偏颇,做到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的统一,共性技术研究与专有技术研究的统一,研发本身与产业化的统一;体现培育基础创新能力与推动当前经济发展的统一;支持经济科技领域创新与支持社会领域、管理领域创新的统一,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推动科技创新的综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