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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自1992年7月发布实施至今已一年多时间了。一年多来,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抓住机遇,顶住压力,克服阻力,充分利用《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自主权,主动适应市场的要求,逐步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转换了机制,走上了市场,增强了活力,提高了效益,闯出了一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