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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是新形势下保障广东省“双转移”战略持续推进的内在要求。理论上,“双转移”战略中的区域利益协调应坚持协调内容的全面性原则、协调手段的多样性原则、协调主体的层次性原则和协调模式的灵活性原则。为此,应建立和完善“双转移”战略中区域利益协调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