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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从遏制阶段推进到预防阶段,如何从规律性上认识、把握“反腐惩防体系”建设,成为必须回答的课题。本文结合工商实践,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继续深化对腐败现象的认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认识决定态度。对反腐斗争是不是积极、坚定,取决于对腐败现象本质的认识。为此,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握反腐倡廉规律,坚定反腐倡廉决心和信心。
首先,反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课题。从根本上说,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以权钱交易为主要特征,其本质是私欲膨胀,以权豪夺,不劳而获。人类进入私有制和阶级社会以来,腐败一直是国家管理社会中的一个顽症,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晚唐诗人杜荀鹤在著名诗篇《再经胡城县》中形容“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描述了封建社会官场的腐败。国民党统治时期,从政治到军事,从内政到外交,腐败盛行加速了蒋家王朝的灭亡。中国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编写的《世界反贪大案系列》一书,收录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世界上60个有重要影响的大案。这些大案不仅发生在专制、贫穷、落后的国家和社会变革、经济转型的国家,也发生在所谓高度民主和法制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意大利3位前总理腐败案,美国国会“空头支票”案,法国尼斯市长贪污案,很具有代表性。腐败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的伴生物,不是哪个国家的顽症,而是所有国家的顽症。反腐败不是哪一个国家的课题,而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课题。
其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我们国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步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还存在。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作用人们的思想。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深刻变革时期,由于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造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基本区别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经过“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行政权力干预经济的行为相应地发生了一些转变。但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使“寻租”成为可能。特别是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领域,往往成为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如价格、汇率双轨制,短缺商品和资源的配给,土地批租,投资项目审批,行政审批,信贷资金配给,经营许可发放,大宗物资采购等,给掌握公共权力者背离授权目标,违反使用规范,谋取个人利益或少数人利益的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股份制改造、企业破产中,由于产权界定、法人治理结构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改制中的企业行为难以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使腐败行为有机可乘。在这种条件下,反腐倡廉就不能有一点儿松懈,更不能高枕无忧,麻痹大意,必须后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不移、锲而不舍地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再次,腐败对国家对社会是一个致命的毒瘤。在春秋时期,商纣王腐败,“足以乱天下”。封建社会的历朝历代,先盛后衰,一条共同的原因就是腐败,形成难以摆脱的周期率。在当今世界政党政治中,腐败使许多政党由盛变衰。有的执政党甚至在执政业绩非常显赫的情况下,由于腐败走向自我毁灭。前苏联共产党一夜之间垮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内腐败形成了官僚特权阶层,失去了民心。苏共长期以来没有意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个最惨痛的教训。腐败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是不可忽视的。在经济学术界中曾存在一种“腐败无害论”,政府为了取得经济的发展,某种程度上的腐败是可以容忍的。但是1997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人们在探究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时发现,腐败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祸首。那些卷入危机最深、受害最深的印度尼西亚、泰国、韩国、日本都是腐败盛行而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国家。当其他国家已经从危机中崛起时,这些国家还在危机的泥潭中苦苦挣扎,这同这些国家长期存在的严重腐败密切相关。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尖锐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腐败的危害不仅仅表现为社会的经济损失,腐败的最大危害在于,它会使执政党逐步丧失合法性根基,使人们丧失对国家制度的忠诚,从而出现执政党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体制的“合法性危机”,腐败对党和国家的政治损害远远大于经济损失。我们党是长期执政的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就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最后,我们党有能力带领人民遏制腐败战胜腐败。当前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消极腐败行为创造了有利的经济环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为加强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虽,为加强反腐倡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积累了重要经验。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对反腐倡廉—定要充满信心。成克杰、胡长清等一批高官因腐败案而受到严惩,充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决态度。
二、正确处理惩治和教育的关系,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教育
惩治和教育是反腐侣廉的两个手段。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腐败不廉行为时有发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的,隋况下,惩治腐败的工作绝不能放松。要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惩治腐败问题上绝不能手软,不能化小、化轻、化了。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同情心”看似在爱护干部,实际上是在放纵不廉行为,是在坑害干部。这些年,刘有关纪律、规定三令五申,但有的人总是我行我素,抱侥幸心理,办人情案、收人情费,粗暴执法、刁难群众、扰民坑民,损害执法形象。对这些现象不予以严肃惩处,遏制腐败、预防腐败就成为一句空话,教育干部、挽救干部就成为一句空话。只有严肃惩治,才能显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廉政教育是遏制腐败、预防腐败的基础环节。2003年,我们强调教育为先,关 口前移,不搞“不教而诛”。2004年,又进一步着力破除廉政教育无用论。经过努力,全省系统廉政教育在经常化、系统化方面取得了成效。刘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主要是立足教育,提高认识,着眼防范,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为拒腐防变打牢思想政治基础。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千部认识到,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是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方面。日常的廉政教育要注意解决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等问题。通过廉政教育,使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工作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是推进反腐侣廉的必然要求。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郁甜印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形势,明确指出:当前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在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的同时,更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基于以往的经验,要通过深化自身改革,在建立健全新的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考查的制度和办法,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问题。要扩大实行干部任用“票决制”的范围,制定干部任期轮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要严格组织纪律,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己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对参加赌博的,要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但一时难以完全查清的干部,可先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严格依据法律授权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重视学习新规定、新要求,适时调整、修订登记、年检、受理申诉、办案等各执法环节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为标准,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坚持推行办案告诫制、回访制和错案追究制,进—步把行政执法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三是坚持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财务管理不健全、不严格,很容易滋生腐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执收、执罚必须分离,对特殊情况—时难以分离的,要制定制约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认真解决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认真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廉政建设的要求,是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措施。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不仅明确了设立许可项目的授权,而且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登记规定,废止了356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政策的发展、情况的变化,政务公开事项应适时加以调整。政务公开的范围正在从办事层面向决策层面延伸,政务公开的手段正在加快现代化,政务公开的形式正在规范化。通过政务公开将行政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不仅有利于预防不廉行为的发生,而且有利于经营者减少办事成本,行政执法者应从廉洁执法、高效执法的高度,端正对政务公开的态度。
四、正确处理自律和监督的关系,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自律和监督是预防腐败的两个环节。自律是要求每一个人严格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属于内因。监督是组织和社会对每一个人的制约,属于外因。自律是基础,监督通过自律起作用。对每个人来说,自律性越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就会越高,二者相互作用,形成预防腐败的合力。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中央和省委出台了一系列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执行这些规定,遵守党的纪律,是自律的要求。要做到自律,就必须真正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加强党风党纪锻炼,在权力、地位、金钱、人情考验面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得住小节,抗得住诱惑,守得住防线,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国家公务员的道德操守。2005年,中央和省委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应自觉坚决贯彻执行。
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一个关键。应切实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权力的失控。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优化权力结构。要科学分解权力,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要受到制衡,班子成员内部要相互制衡。要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在突出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接受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渠道,形成监督的合力。要变事后监督为注重事前、事中监督。要重视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予以警示和告诫。要将民主评议政风活动,作为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载体,继续坚持下去。
(作者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吴 凡
一、继续深化对腐败现象的认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认识决定态度。对反腐斗争是不是积极、坚定,取决于对腐败现象本质的认识。为此,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握反腐倡廉规律,坚定反腐倡廉决心和信心。
首先,反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课题。从根本上说,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以权钱交易为主要特征,其本质是私欲膨胀,以权豪夺,不劳而获。人类进入私有制和阶级社会以来,腐败一直是国家管理社会中的一个顽症,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晚唐诗人杜荀鹤在著名诗篇《再经胡城县》中形容“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描述了封建社会官场的腐败。国民党统治时期,从政治到军事,从内政到外交,腐败盛行加速了蒋家王朝的灭亡。中国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编写的《世界反贪大案系列》一书,收录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世界上60个有重要影响的大案。这些大案不仅发生在专制、贫穷、落后的国家和社会变革、经济转型的国家,也发生在所谓高度民主和法制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意大利3位前总理腐败案,美国国会“空头支票”案,法国尼斯市长贪污案,很具有代表性。腐败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的伴生物,不是哪个国家的顽症,而是所有国家的顽症。反腐败不是哪一个国家的课题,而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课题。
其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我们国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步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还存在。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作用人们的思想。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深刻变革时期,由于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造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基本区别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经过“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行政权力干预经济的行为相应地发生了一些转变。但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使“寻租”成为可能。特别是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领域,往往成为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如价格、汇率双轨制,短缺商品和资源的配给,土地批租,投资项目审批,行政审批,信贷资金配给,经营许可发放,大宗物资采购等,给掌握公共权力者背离授权目标,违反使用规范,谋取个人利益或少数人利益的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股份制改造、企业破产中,由于产权界定、法人治理结构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改制中的企业行为难以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使腐败行为有机可乘。在这种条件下,反腐倡廉就不能有一点儿松懈,更不能高枕无忧,麻痹大意,必须后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不移、锲而不舍地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再次,腐败对国家对社会是一个致命的毒瘤。在春秋时期,商纣王腐败,“足以乱天下”。封建社会的历朝历代,先盛后衰,一条共同的原因就是腐败,形成难以摆脱的周期率。在当今世界政党政治中,腐败使许多政党由盛变衰。有的执政党甚至在执政业绩非常显赫的情况下,由于腐败走向自我毁灭。前苏联共产党一夜之间垮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内腐败形成了官僚特权阶层,失去了民心。苏共长期以来没有意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个最惨痛的教训。腐败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是不可忽视的。在经济学术界中曾存在一种“腐败无害论”,政府为了取得经济的发展,某种程度上的腐败是可以容忍的。但是1997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人们在探究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时发现,腐败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祸首。那些卷入危机最深、受害最深的印度尼西亚、泰国、韩国、日本都是腐败盛行而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国家。当其他国家已经从危机中崛起时,这些国家还在危机的泥潭中苦苦挣扎,这同这些国家长期存在的严重腐败密切相关。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尖锐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腐败的危害不仅仅表现为社会的经济损失,腐败的最大危害在于,它会使执政党逐步丧失合法性根基,使人们丧失对国家制度的忠诚,从而出现执政党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体制的“合法性危机”,腐败对党和国家的政治损害远远大于经济损失。我们党是长期执政的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就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最后,我们党有能力带领人民遏制腐败战胜腐败。当前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消极腐败行为创造了有利的经济环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为加强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虽,为加强反腐倡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积累了重要经验。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对反腐倡廉—定要充满信心。成克杰、胡长清等一批高官因腐败案而受到严惩,充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决态度。
二、正确处理惩治和教育的关系,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教育
惩治和教育是反腐侣廉的两个手段。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腐败不廉行为时有发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的,隋况下,惩治腐败的工作绝不能放松。要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惩治腐败问题上绝不能手软,不能化小、化轻、化了。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同情心”看似在爱护干部,实际上是在放纵不廉行为,是在坑害干部。这些年,刘有关纪律、规定三令五申,但有的人总是我行我素,抱侥幸心理,办人情案、收人情费,粗暴执法、刁难群众、扰民坑民,损害执法形象。对这些现象不予以严肃惩处,遏制腐败、预防腐败就成为一句空话,教育干部、挽救干部就成为一句空话。只有严肃惩治,才能显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廉政教育是遏制腐败、预防腐败的基础环节。2003年,我们强调教育为先,关 口前移,不搞“不教而诛”。2004年,又进一步着力破除廉政教育无用论。经过努力,全省系统廉政教育在经常化、系统化方面取得了成效。刘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主要是立足教育,提高认识,着眼防范,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为拒腐防变打牢思想政治基础。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千部认识到,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是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方面。日常的廉政教育要注意解决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等问题。通过廉政教育,使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工作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是推进反腐侣廉的必然要求。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郁甜印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形势,明确指出:当前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在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的同时,更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基于以往的经验,要通过深化自身改革,在建立健全新的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考查的制度和办法,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问题。要扩大实行干部任用“票决制”的范围,制定干部任期轮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要严格组织纪律,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己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对参加赌博的,要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但一时难以完全查清的干部,可先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严格依据法律授权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重视学习新规定、新要求,适时调整、修订登记、年检、受理申诉、办案等各执法环节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为标准,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坚持推行办案告诫制、回访制和错案追究制,进—步把行政执法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三是坚持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财务管理不健全、不严格,很容易滋生腐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执收、执罚必须分离,对特殊情况—时难以分离的,要制定制约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认真解决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认真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廉政建设的要求,是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措施。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不仅明确了设立许可项目的授权,而且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登记规定,废止了356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政策的发展、情况的变化,政务公开事项应适时加以调整。政务公开的范围正在从办事层面向决策层面延伸,政务公开的手段正在加快现代化,政务公开的形式正在规范化。通过政务公开将行政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不仅有利于预防不廉行为的发生,而且有利于经营者减少办事成本,行政执法者应从廉洁执法、高效执法的高度,端正对政务公开的态度。
四、正确处理自律和监督的关系,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自律和监督是预防腐败的两个环节。自律是要求每一个人严格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属于内因。监督是组织和社会对每一个人的制约,属于外因。自律是基础,监督通过自律起作用。对每个人来说,自律性越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就会越高,二者相互作用,形成预防腐败的合力。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中央和省委出台了一系列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执行这些规定,遵守党的纪律,是自律的要求。要做到自律,就必须真正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加强党风党纪锻炼,在权力、地位、金钱、人情考验面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得住小节,抗得住诱惑,守得住防线,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国家公务员的道德操守。2005年,中央和省委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应自觉坚决贯彻执行。
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一个关键。应切实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权力的失控。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优化权力结构。要科学分解权力,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要受到制衡,班子成员内部要相互制衡。要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在突出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接受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渠道,形成监督的合力。要变事后监督为注重事前、事中监督。要重视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予以警示和告诫。要将民主评议政风活动,作为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载体,继续坚持下去。
(作者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吴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