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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存在大量缺口,但社会保险基金违法案件却频频发生。文章认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体不独立是导致基金违法案频发的根本原因,因而设立国家层面的社会保险基金第三方监管主体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紧迫的:必要性在于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保基金可持续周转,关系到城乡社会的和谐发展;紧迫性在于社保基金巨额缺口和大量基金挪用流失,迫切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社保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和有效监督;目前政府同时行使执行权和监管权,也迫切需要设立规避利益的第三方机构以确保基金的透明公正。在总结地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