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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第29号部长令,向社会发布《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并定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跨区机收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总则、中介服务组织、跨区作业管理、跨区作业服务、奖励与处罚、附则等六章三十六条组成,明确了从事跨区机收的各个方面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确立了中介资格认证、跨区作业证管理、信息发布、安全生产监督等制度,对盲目流动作业的“散机”、乱收费乱发证的行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