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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方式也正在实现从传统的科层制治理向合同制治理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购买服务成为政府服务供给模式的新选择。上海模式的特点在于政府购买岗位,其采用多点推进、由点到面、覆盖社会服务多个领域、多种聘用模式并存的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政府购买岗位适用范围模糊、在编人员工作效率有待提高、编外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所购服务缺乏合理的价位调节机制等值得理性反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