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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6年第67号令《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及载明内容,有关部门也统一印制了完整的养殖档案,但是养殖场户在建立养殖档案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不仅影响养殖档案的正确建立,也不利于真正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