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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于“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重点支持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综合性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通知》强调,要通过专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