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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是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需要。专业学位教育与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为衔接提供了内在依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为衔接提供了理论依据,发达国家、地区和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为衔接提供了现实参考。开展学士专业学位教育、高职本科学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生联合培养是衔接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衔接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16-0035-05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得益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的内生创新驱动,这直接导致了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由于我国研究生学术性教育的定势作用和惯性使然,以培养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术性有余,而技术应用性不足,不能很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渴求。作为培养技术人才主力军的高等职业教育又因层次结构偏低,培养的人才不能胜任技术含量高、且有多科技术相互渗透的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的职业岗位。同时,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过程中,也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结构改革与创新发展。因此,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研究,促进它们的有效衔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必要性
(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对社会职业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快速发展以及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需求旺盛,并呈现出高层次、多样化特点,同时,许多与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转换有关的职业岗位应运而生,如数据分析处理人员、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产品创意人员、资产评估师、金融服务师、证券咨询师、心理指导师等。由于这些岗位技术含量和层次都比较高,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出的技术人才已很难胜任,加上缺乏进入“高层次”教育的通道,限制了高职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范围。而作为解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供求矛盾对策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因缺乏同质的优秀生源以及长期的学术学位培养定势作用,其“专业性(职业性)”成色不足,不能充分发挥“高层次”作用。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和高层次的技能人才,这就提出了本是同质(职业性)的层次较高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层次较低的高等职业教育进行有效衔接的研究课题。
(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国家行列,但与完全大众化教育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在人才培养上还远未形成大众化教育的多样化人才培养结构,这一方面导致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不足,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大学生结构性失业、就业难的问题。著名国际咨询公司麦肯锡2005年发表的《应对中国隐现的人才短缺》报告显示了这种“人才供应悖论”状况[1],表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方面急需加强。我国高等教育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必须深化改革,使结构更加优化,类型更加多样,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方面质量,担负起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人才支持的历史重任[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应立足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需要,目标是优化人才结构和提高服务社会功能。为此,改善学位教育结构、充分发挥学位引导教育的作用是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我国学位教育以学术性为主,起步较晚的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又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硕士层级,理应“底盘”厚实的学士层级没有得到重视和发展,这与大众化高等教育局面很不协调,而学士专业学位教育是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生源,也是与高职教育衔接的重要通道,这就从内部提出了发展学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为两者衔接铺平道路。
(三)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普通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也取得了骄人战绩。但由于顶层设计不足,当前高职教育发展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和发展学生两大职能方面有被边缘化倾向。为此,《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新时期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应以调整现代高职教育结构为重点,突出服务经济社会与学生发展职能,这既是对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的关注,更是对学生期望更高发展诉求的积极回应。现代高职教育结构应包括专科、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善高职教育结构,建设高职、普高互通衔接的“立交桥”,为高职学生提供高层次学习的渠道,保证人才培养的多元化、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打通这样一个通道,因为它们是一类教育。”[3] 这是对《纲要》提出的“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的贯彻落实,也是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企盼。
二、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可行性
(一)专业学位教育与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为两者衔接提供了内在依据
在渊源属性上,虽然专业学位教育并不是为高等职业教育而设置的,但从本质属性上看,两者存在“为某种特定的社会职业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介质,在本质属性上具有高度相关性,因为“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属性在于职业应用性”[4],是一种“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学位类型”,在发达国家称为职业学位,这与学术性学位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但与高职教育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原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2006年就指出:“专业学位是规范的职业教育,…,是比较高层次的职业教育。”[5] 专业学位教育的职业性本质决定了其培养规格与目标不是按原有学位门类培养人才,而是依据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培养人才,重点培养人才的知识、技术应用能力,这与高职教育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趋同。因此,从专业学位教育的设立目的、本质属性和培养规格、目标来看,它与高职教育是紧密联系、高度相关的,这为两者实现衔接提供了内在依据。 (二)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为两者衔接提供了教育分类学上的理论依据
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分属两类不同教育序列,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为它们之间的衔接提供了教育分类学依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的“一个以教育等级和学科来组织安排教育课程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参考分类”,目的是“提供一个框架,对由课程及资格证书所界定的教育活动,按照国际公认的类别进行分类”。最新修定的2011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将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从早期儿童教育到博士教育9个层次,既ISCED 0到ISCED 8。在第五级“短线高等教育”(ISCED 4)中这样说明,“课程是基于实用和特定职业,通常是为就业而准备的”,相当于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低于学士或同等层次的学术高等教育课程,也被划分在第五级”,相当于国内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这表明,将职业教育中的高层次看作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国际上的普遍做法,这是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这个分类法还充分考虑并反映了目前各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渗透和衔接。该法第五级规定,“尽管5级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就业而准备的,但是它们可给学分,用于转入6或7级课程,继续参加6级(学士)教育或7级(硕士)第一学位课程学习”[6]。显然这一规定允许职业教育受教育者进入普通学士或硕士阶段学习,这便为他们根据自己爱好、志趣、特长选择教育类型,满足个性化需要,构建了“立交桥”和“通道”。
(三)发达国家、地区和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为衔接提供了现实参考
虽然不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衔接方式、方法和途径上不尽相同,但都为衔接提供了可行的操作程序和通道。在美国,这两方面的衔接主要通过学位教育来引导和实现。作为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美国有着规范齐全的学位教育体系,其通过各州的社区学院副学士和学士学位课程来完成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引导,并实现与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美国的社区学院以副学士学位教育为主,但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美国当代社会对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社区学院也开始实施学士学位教育专业选择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科学技术专业。这不仅增加了人们获得学士学位的机会,而且极大满足了公共和私人雇主的岗位用人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7]。
法国的高职教育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专科后的优秀人才可以继续攻读科技硕士学位,本科在获得Maitrise学位后,经学业档案审查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该阶段第一年分为两个培养方向:为准备读博士者开设科研入门及理论课程,授予深入学习文凭;为准备就业者开设应用课程,授予高等专业学习文凭[8]。台湾高等教育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平行发展的双轨体系。根据《技术及职业院校法》和《建立技职教育完整体系方案》,台湾高职教育由科技大学、技术学院、初级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可独立授予学士、硕士乃至博士学位,与普通高等教育衔接紧密。其发展经验是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不断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既满足了求学者的升学愿望,也促进了台湾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此外,许多国家都有以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的高等院校,如日本的技术科学大学、英国的多科技术学院、印度的技术大学和工程技术学院等。新加坡于2000年新建了一所专门招收高职专科毕业生的本科大学。我国的高职本科教育也有了初步尝试。2000年,清华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开始培养本科层次的现代职业人才,华东理工大学也于当年举办了两个本科高职专业和两个本科高职专业方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开始试办本科教育,后来,北京联合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也开始试办4年制职业技术教育。虽然这些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不是高职与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直接互通,但却架通了两者衔接的桥梁,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正是通过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实现低层次职业教育与高层次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的衔接。
三、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操作性
(一)加快学位制度改革,开展学士专业学位教育
从源头上讲,学位制度是舶来品,在我国开展得比较晚,但发展很迅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我国获得学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大幅增加,已成为世界学位与高等教育大国。然而,随着学位与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现行学位制度中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如学位制度不完整、结构不完善、覆盖不全面等。对此,有学者提出“学位制度作为与高等教育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如果不能涵盖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何谈对‘整个’高等教育起引导、规范作用”[9]。正是在学位制度上不能实现相互衔接和贯通,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在本科环节变得狭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只有获得本科学术学位才能迈向攻读研究生学位道路,而且还存在彼此硬性结合的问题,导致培养周期过长,也影响培养质量。
学位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社会发展必然导致新职业的出现,这必然促进相应学位的产生,因为没有学位资格要求的职业难以得到社会的尊重。此外,经济全球化和世界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也要求我国学位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发展。作为我国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主渠道的高职教育极具中国特色,是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复合体,但却被学位制度排除在外,这不仅影响学生接受高职教育的积极性,还减少了高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有悖教育公平原则。2011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为此,根据学位制度发展完善的需要,在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的应用性专业设立学士专业学位是可行之策,一是有利于引导高职教育层次高移,建立高职教育与专业学位的衔接通道,进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学位体系,为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有利于引导普通高等教育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拓宽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领域,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三是有利于改善专业学位教育中间硕士层级膨大,两头学士、博士层级细小的结构,夯实专业学位教育的基础。 (二)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设立高职本科学历教育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类型,理应和普通高等教育并存于各层次教育中,而不只限定在专科层次。同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最高层次,如仅定位在专科,势必会影响高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使高职教育走不出“终结性教育”的阴影,改变不了次等教育的地位。在高职教育发展之初,专科定位与当时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但是,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对劳动力层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开展高职本科教育是适时之举,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也已证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制造业大国,要求高职教育层次高移、高职教育大发展,开展本科学历教育是应然趋势,同时,也是对《纲要》要求“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的落实。此外,开展高职本科教育必然促进高职教育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相贯通的体系。这不仅搭建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的衔接平台,为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准备了同源同根的后备生源,同时也形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二条通道”,对培养更多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促进高等教育全面大众化具有积极意义。
(三)加快实施本科学士专业学位教育步伐,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试点
第一,院校选择。尽管在高职系统开展本科层次教育具备了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从专业硕士设置来看,其是以一定学术硕士培养基础为前提,类推专业学士设置,显然也需一定学士学位培养经验方可接受。但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在实践上缺少本科教育经验,贸然在这些院校实施,可能带来培养质量低、“升格热”等问题。鉴于职业本科教育首先是由普通高校的职业技术学院探索的,因此在院校选择上,一是选择普通高校的职业技术学院,该类院校的实践为高职教育与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提供了直接经验和实施基础;二是选择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这类院校在培养质量和软硬件方面优于普通高职院校,具有培养基础,可在示范高职实践取得经验后逐步向普通高职推广。
第二,专业设置。一方面,将现有专业硕士、博士已覆盖的专业向下推广至学士层次,如工程学士、教育学士、工商管理学士、法律学士等;另一方面,逐步将其他职业应用性特征明显的专业转变为专业学位,如医学护理类专业、财务会计类专业、土木建筑类专业、师范教育类专业等,从而将本科层次划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分类培养,完善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类型。
第三,教学培养。专业学士(高职本科)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不同于普通本科。其是以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注重技能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生产实践意识和动手能力,但也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基础理论教学,在教学方面走的是产学、工学结合之路,学生毕业后能直接上岗,而不需要进行阶段性的岗前培训。专业学士所培养的人才不仅具有职业岗位所要求的资质和技能,而且具备今后能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素质和潜能。
第四,加强资源整合,开展联合培养。这不仅是实现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的直接举措,还可缓解现有高校在培养专业硕士方面“双师型”师资和实训基地短缺的矛盾,真正培养出“含金量”高的技能型高端人才。同时,还可激发高职院校改变观念,有意识地创造条件,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标杆靠拢。这也是教育部在《意见》中提出“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专业硕士人才”的考量。
参考文献
[1]张振松. 从大学生就业现状看我国的人才培养模式[J].黑龙江教育,2006(7-8):86-88.
[2]陈希. 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考——在教育部 2010 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中国教育报,2010-02-11(2).
[3]张国,李剑平.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职业院校也可培养研究生[N].中国青年报,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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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中英.论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7-11.
[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EB/OL].(2012-05-16)[2012-10-12].http://www.doc88.com/p-276403144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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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振华.发展本科和研究生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4:28.
[9]顾海兵,王亚红.探讨取消高校毕业证书与设置副学士学位问题[J].学术界,2007(3):134-138.
Analysis on the Linkage between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UN Yue-wen
(Changzhou University, Changzhou Jiangsu 213164, China)
Abstract The linkage between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needed by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s well as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provides the internal basis for the linkage. The ISCED provides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linkage, and the practic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regions and some regions of China provide a realistic reference for the linkage. The path linking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with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carrying out a joint-training program of bachelor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and master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Key words professional degre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linkage
关键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衔接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16-0035-05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得益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的内生创新驱动,这直接导致了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由于我国研究生学术性教育的定势作用和惯性使然,以培养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术性有余,而技术应用性不足,不能很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渴求。作为培养技术人才主力军的高等职业教育又因层次结构偏低,培养的人才不能胜任技术含量高、且有多科技术相互渗透的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的职业岗位。同时,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过程中,也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结构改革与创新发展。因此,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研究,促进它们的有效衔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必要性
(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对社会职业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快速发展以及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需求旺盛,并呈现出高层次、多样化特点,同时,许多与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转换有关的职业岗位应运而生,如数据分析处理人员、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产品创意人员、资产评估师、金融服务师、证券咨询师、心理指导师等。由于这些岗位技术含量和层次都比较高,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出的技术人才已很难胜任,加上缺乏进入“高层次”教育的通道,限制了高职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范围。而作为解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供求矛盾对策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因缺乏同质的优秀生源以及长期的学术学位培养定势作用,其“专业性(职业性)”成色不足,不能充分发挥“高层次”作用。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和高层次的技能人才,这就提出了本是同质(职业性)的层次较高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层次较低的高等职业教育进行有效衔接的研究课题。
(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国家行列,但与完全大众化教育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在人才培养上还远未形成大众化教育的多样化人才培养结构,这一方面导致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不足,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大学生结构性失业、就业难的问题。著名国际咨询公司麦肯锡2005年发表的《应对中国隐现的人才短缺》报告显示了这种“人才供应悖论”状况[1],表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方面急需加强。我国高等教育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必须深化改革,使结构更加优化,类型更加多样,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方面质量,担负起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人才支持的历史重任[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应立足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需要,目标是优化人才结构和提高服务社会功能。为此,改善学位教育结构、充分发挥学位引导教育的作用是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我国学位教育以学术性为主,起步较晚的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又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硕士层级,理应“底盘”厚实的学士层级没有得到重视和发展,这与大众化高等教育局面很不协调,而学士专业学位教育是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生源,也是与高职教育衔接的重要通道,这就从内部提出了发展学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为两者衔接铺平道路。
(三)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普通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也取得了骄人战绩。但由于顶层设计不足,当前高职教育发展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和发展学生两大职能方面有被边缘化倾向。为此,《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新时期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应以调整现代高职教育结构为重点,突出服务经济社会与学生发展职能,这既是对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的关注,更是对学生期望更高发展诉求的积极回应。现代高职教育结构应包括专科、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善高职教育结构,建设高职、普高互通衔接的“立交桥”,为高职学生提供高层次学习的渠道,保证人才培养的多元化、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打通这样一个通道,因为它们是一类教育。”[3] 这是对《纲要》提出的“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的贯彻落实,也是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企盼。
二、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可行性
(一)专业学位教育与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为两者衔接提供了内在依据
在渊源属性上,虽然专业学位教育并不是为高等职业教育而设置的,但从本质属性上看,两者存在“为某种特定的社会职业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介质,在本质属性上具有高度相关性,因为“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属性在于职业应用性”[4],是一种“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学位类型”,在发达国家称为职业学位,这与学术性学位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但与高职教育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原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2006年就指出:“专业学位是规范的职业教育,…,是比较高层次的职业教育。”[5] 专业学位教育的职业性本质决定了其培养规格与目标不是按原有学位门类培养人才,而是依据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培养人才,重点培养人才的知识、技术应用能力,这与高职教育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趋同。因此,从专业学位教育的设立目的、本质属性和培养规格、目标来看,它与高职教育是紧密联系、高度相关的,这为两者实现衔接提供了内在依据。 (二)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为两者衔接提供了教育分类学上的理论依据
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分属两类不同教育序列,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为它们之间的衔接提供了教育分类学依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的“一个以教育等级和学科来组织安排教育课程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参考分类”,目的是“提供一个框架,对由课程及资格证书所界定的教育活动,按照国际公认的类别进行分类”。最新修定的2011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将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从早期儿童教育到博士教育9个层次,既ISCED 0到ISCED 8。在第五级“短线高等教育”(ISCED 4)中这样说明,“课程是基于实用和特定职业,通常是为就业而准备的”,相当于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低于学士或同等层次的学术高等教育课程,也被划分在第五级”,相当于国内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这表明,将职业教育中的高层次看作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国际上的普遍做法,这是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这个分类法还充分考虑并反映了目前各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渗透和衔接。该法第五级规定,“尽管5级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就业而准备的,但是它们可给学分,用于转入6或7级课程,继续参加6级(学士)教育或7级(硕士)第一学位课程学习”[6]。显然这一规定允许职业教育受教育者进入普通学士或硕士阶段学习,这便为他们根据自己爱好、志趣、特长选择教育类型,满足个性化需要,构建了“立交桥”和“通道”。
(三)发达国家、地区和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为衔接提供了现实参考
虽然不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衔接方式、方法和途径上不尽相同,但都为衔接提供了可行的操作程序和通道。在美国,这两方面的衔接主要通过学位教育来引导和实现。作为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美国有着规范齐全的学位教育体系,其通过各州的社区学院副学士和学士学位课程来完成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引导,并实现与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美国的社区学院以副学士学位教育为主,但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美国当代社会对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社区学院也开始实施学士学位教育专业选择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科学技术专业。这不仅增加了人们获得学士学位的机会,而且极大满足了公共和私人雇主的岗位用人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7]。
法国的高职教育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专科后的优秀人才可以继续攻读科技硕士学位,本科在获得Maitrise学位后,经学业档案审查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该阶段第一年分为两个培养方向:为准备读博士者开设科研入门及理论课程,授予深入学习文凭;为准备就业者开设应用课程,授予高等专业学习文凭[8]。台湾高等教育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平行发展的双轨体系。根据《技术及职业院校法》和《建立技职教育完整体系方案》,台湾高职教育由科技大学、技术学院、初级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可独立授予学士、硕士乃至博士学位,与普通高等教育衔接紧密。其发展经验是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不断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既满足了求学者的升学愿望,也促进了台湾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此外,许多国家都有以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的高等院校,如日本的技术科学大学、英国的多科技术学院、印度的技术大学和工程技术学院等。新加坡于2000年新建了一所专门招收高职专科毕业生的本科大学。我国的高职本科教育也有了初步尝试。2000年,清华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开始培养本科层次的现代职业人才,华东理工大学也于当年举办了两个本科高职专业和两个本科高职专业方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开始试办本科教育,后来,北京联合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也开始试办4年制职业技术教育。虽然这些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不是高职与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直接互通,但却架通了两者衔接的桥梁,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正是通过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实现低层次职业教育与高层次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的衔接。
三、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操作性
(一)加快学位制度改革,开展学士专业学位教育
从源头上讲,学位制度是舶来品,在我国开展得比较晚,但发展很迅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我国获得学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大幅增加,已成为世界学位与高等教育大国。然而,随着学位与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现行学位制度中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如学位制度不完整、结构不完善、覆盖不全面等。对此,有学者提出“学位制度作为与高等教育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如果不能涵盖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何谈对‘整个’高等教育起引导、规范作用”[9]。正是在学位制度上不能实现相互衔接和贯通,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在本科环节变得狭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只有获得本科学术学位才能迈向攻读研究生学位道路,而且还存在彼此硬性结合的问题,导致培养周期过长,也影响培养质量。
学位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社会发展必然导致新职业的出现,这必然促进相应学位的产生,因为没有学位资格要求的职业难以得到社会的尊重。此外,经济全球化和世界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也要求我国学位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发展。作为我国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主渠道的高职教育极具中国特色,是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复合体,但却被学位制度排除在外,这不仅影响学生接受高职教育的积极性,还减少了高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有悖教育公平原则。2011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为此,根据学位制度发展完善的需要,在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的应用性专业设立学士专业学位是可行之策,一是有利于引导高职教育层次高移,建立高职教育与专业学位的衔接通道,进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学位体系,为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有利于引导普通高等教育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拓宽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领域,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三是有利于改善专业学位教育中间硕士层级膨大,两头学士、博士层级细小的结构,夯实专业学位教育的基础。 (二)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设立高职本科学历教育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类型,理应和普通高等教育并存于各层次教育中,而不只限定在专科层次。同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最高层次,如仅定位在专科,势必会影响高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使高职教育走不出“终结性教育”的阴影,改变不了次等教育的地位。在高职教育发展之初,专科定位与当时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但是,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对劳动力层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开展高职本科教育是适时之举,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也已证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制造业大国,要求高职教育层次高移、高职教育大发展,开展本科学历教育是应然趋势,同时,也是对《纲要》要求“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的落实。此外,开展高职本科教育必然促进高职教育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相贯通的体系。这不仅搭建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的衔接平台,为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准备了同源同根的后备生源,同时也形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二条通道”,对培养更多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促进高等教育全面大众化具有积极意义。
(三)加快实施本科学士专业学位教育步伐,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试点
第一,院校选择。尽管在高职系统开展本科层次教育具备了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从专业硕士设置来看,其是以一定学术硕士培养基础为前提,类推专业学士设置,显然也需一定学士学位培养经验方可接受。但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在实践上缺少本科教育经验,贸然在这些院校实施,可能带来培养质量低、“升格热”等问题。鉴于职业本科教育首先是由普通高校的职业技术学院探索的,因此在院校选择上,一是选择普通高校的职业技术学院,该类院校的实践为高职教育与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提供了直接经验和实施基础;二是选择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这类院校在培养质量和软硬件方面优于普通高职院校,具有培养基础,可在示范高职实践取得经验后逐步向普通高职推广。
第二,专业设置。一方面,将现有专业硕士、博士已覆盖的专业向下推广至学士层次,如工程学士、教育学士、工商管理学士、法律学士等;另一方面,逐步将其他职业应用性特征明显的专业转变为专业学位,如医学护理类专业、财务会计类专业、土木建筑类专业、师范教育类专业等,从而将本科层次划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分类培养,完善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类型。
第三,教学培养。专业学士(高职本科)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不同于普通本科。其是以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注重技能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生产实践意识和动手能力,但也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基础理论教学,在教学方面走的是产学、工学结合之路,学生毕业后能直接上岗,而不需要进行阶段性的岗前培训。专业学士所培养的人才不仅具有职业岗位所要求的资质和技能,而且具备今后能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素质和潜能。
第四,加强资源整合,开展联合培养。这不仅是实现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的直接举措,还可缓解现有高校在培养专业硕士方面“双师型”师资和实训基地短缺的矛盾,真正培养出“含金量”高的技能型高端人才。同时,还可激发高职院校改变观念,有意识地创造条件,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标杆靠拢。这也是教育部在《意见》中提出“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专业硕士人才”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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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the Linkage between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UN Yue-wen
(Changzhou University, Changzhou Jiangsu 213164, China)
Abstract The linkage between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needed by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s well as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provides the internal basis for the linkage. The ISCED provides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linkage, and the practic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regions and some regions of China provide a realistic reference for the linkage. The path linking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with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carrying out a joint-training program of bachelor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and master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Key words professional degre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link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