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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多次发文要求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出新的核算办法,与以前的核算思路有本质的不同,现对集团公司模式下母、子公司具体的核算思路设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