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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简要介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几种运营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加强其运营监管的建议和想法。
【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模式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6-0111-02
一、 引言
近年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已广泛应用于重点污染源废气、污水排放监控中。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作为环保管理的新技术手段,可实时、动态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的实际状况,为重点污染源排放监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事故的预防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但是,其在运营过程中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监测数据与手工实测数据有较大差距等。特别是针对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污染企业,如何长期保持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稳定,切实提高其运营监管水平,是目前环保部门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笔者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模式的角度对此问题展开了探讨,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其运行监管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想法,以求对相关从业者和决策者提供启发和参考。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涵义和几种运营模式介绍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营,主要包括系统正常的运行、相应的保养及故障的维修等。目前我国对运营模式方面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因此有较多运营模式。
(一)政府部门运营
由政府基于环境安全或环境管理方面的需求而出资建设,在运营方面则由相关的环境监测部门具体负责。这种运营模式在公信力方面相对较好,运营质量相对较高。但是,随着时间和规模的发展,自动监控设备的数量不断增加,政府在财力、物力及人力方面的负担逐渐加大,需要政府尽快制定经济、切实可行的运营监管及优惠政策,确保此种运营模式持续发挥应有作用。适用于经济条件比较好,对环境比较敏感的地区。此外,从长远来看,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整个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应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多种运营模式。
(二)企业自主运营
此模式多由政府主导、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由企业负责运营管理,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模式之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2]中明确规定“企业对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营等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企业负责运营会有很多便利条件和优势。适用于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国有大型企业,其内部对环保有监督机制。但是,企业核心的利益是通过提高生产将效益进行提升,其对自动监控设备的管理会影响企业的核心利益。因此,许多企业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在运营监控系统时不依据相关规定,甚至破坏监控系统,使其不能正常运营,同时,由企业自行运营加大了政府在监管方面的难度。从长远来看,企业应逐渐淡出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营,完全成为被动监测的对象。
(三)第三方运营
第三方运营指环保部门委托从事环保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对辖区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的一种模式。第三方运营有以下几点优势:首先,专业化运营公司本身所具有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经验是环保部门及一般排污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其次,第三方运营能够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设备安装后无人管理,基本处于停运、半停运状态的局面;另外,由第三方的集约化运营可以节省运营维护成本。其多由政府或企业投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经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运营。适用于已建立较完善的污染源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网络比较完善,且需运营区域不是很大。从长远来看,污染源监控设备运营应采取这种模式[3],但目前的问题是对第三方运营公司的监管体系、法律责任等跟不上,使得第三方运营状况比较混乱。随着环保部对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运营资质许可的放开,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运营服务者进入市场,使得第三方运营市场的更加活跃,环保部门可从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未来一段时间,经过改良或是增加监管的第三方运营模式,仍将是运营市场最活跃的方式之一。
(四)设备供应商运营
这种模式相对普遍,主要是基于设备供应商对自动监控设备的性能、组成比较熟悉,在设备完成安装之后,自然而然地由设备供应商进行运营。在这种运营模式中,对于设备的熟悉程度,设备供应商具备一定先天优势,但是设备供应商主要的目标是销售设备,其在运营方面投入的精力可以说非常少,只是在设备保质期内的调试、设备故障处理、维修等。更深一层次,设备供应商在设备维修及技术方面是否满足运营的相关要求还是不确定的。同时在监管及资质方面,也没有对设备供应商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无法保障运营的有效性。适用于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但未纳入统一的运营管理的企业,是一种临时运营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纳入统一的政府运营监管或第三方运营监管等。
(五)特许经营
即所谓的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4],这种模式在国外比较流行,多存在于政府和企业资金相对短缺的情况下,社会资金被允许进入,在其运营的一定时期内,通过适当收取费用,来促使运营活动可以持续进行。服务期满后,由运营企业将运营权无偿交给政府或企业。目前,由于我国在自动监控设备方面要求严格,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较少,同时,政府对污染的治理的投入相对较多,几乎不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这种运营模式在国内相对较少。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运营模式与第三方运营模式均适合大力推广,逐渐地发展成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的主要模式[5]。
除此之外,自动监控设备在运营方面还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在资金方面,自动监控设备与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或是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或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二是在管理方面,还未建立比较完善及规范的管理体系,一些设备尚未发挥实际作用,监测效果非常差,浪费了大量资金;三是在观念方面,一些企业及政府对于自动监测工作没有充分重视,导致监测工作不能发挥实际作用,只是形式上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未进行建立统一的运营监管体系,基本上是“各自为战”,未切实发挥其“环保警察”的威力和效力,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几种运营方式的综合
为切实提高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管理水平,真正发挥自动监控设备应有的特质和功效,要在以上几种运营方式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合相关资源,破解运营监管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责任主体,改革运行机制
需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明确为环保部门的监测设备,而非污染企业的环保设施,即通过将运营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由政府出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减少污染企业的参与,真正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同时,将环境监测部门作为自动监控设备的管理的主体,特别是加强对相关设备监测的数据进行审核和质控,对有效的监测数据及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环境监察等部门可运用其作为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增强了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监管能力,一定程度上可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运营机制,共享信息资源
要建设扁平化、动态的环境监控系统,统一数据传输技术标准和报送格式,将自动监控设备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直接连接,通过利用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计算,可有效切断修改设备参数等作假途径,一定程度上提高数据质量和监管效率。要求现场监控的各设备要具备以下功能:一是现场监控的数据要具备直接向各级环保平台发送特性。二是各级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可同时为平行部门或上级部门及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三)强化政策支撑,规范产品管理
适时出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资质认证及周期性计量检测认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拉长系统管理的链条,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施工、竣工验收、资质认定及常规管理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明显提升,减少社会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此举可杜绝自动监控设备市场产品参差不齐、各自为战的现象,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使得不同系统之间有效连接兼容,形成一个整体、高效、统一的自动监控硬件管理系统。
(四)开展自查自纠,彻查运营管理
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切实提高自动监控管理运营水平。通过开展规范排污口、规范采样系统、对零点量程等进行重新标定等措施,对存在的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查。对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及自动监控软件弄虚作假的企业,要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和新修订的《环保法》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三方运营单位,直接取消其运营资格,并依法立案查处。
四、结语
本文简要分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几种运营模式的特点,对当前如何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水平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建议,但还需在实际运营管理中进行检验和提升。
参考文献:
[1]陆树立. 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对策措施研[J]. 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22(O1):7-8.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3]陈建江.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的出路在于第三方运营管理[J].污染防治技术,2003,16(1):48—50.
[4]喻旗,谭自强,罗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常见的作弊方式及监管对策[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9,31(5):94—96.
[5]毛茂南,赵云峰,康富强.如何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管理工作[J].三峡环境与生态,2012(9):57—59.
【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模式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6-0111-02
一、 引言
近年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已广泛应用于重点污染源废气、污水排放监控中。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作为环保管理的新技术手段,可实时、动态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的实际状况,为重点污染源排放监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事故的预防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但是,其在运营过程中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监测数据与手工实测数据有较大差距等。特别是针对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污染企业,如何长期保持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稳定,切实提高其运营监管水平,是目前环保部门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笔者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模式的角度对此问题展开了探讨,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其运行监管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想法,以求对相关从业者和决策者提供启发和参考。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涵义和几种运营模式介绍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营,主要包括系统正常的运行、相应的保养及故障的维修等。目前我国对运营模式方面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因此有较多运营模式。
(一)政府部门运营
由政府基于环境安全或环境管理方面的需求而出资建设,在运营方面则由相关的环境监测部门具体负责。这种运营模式在公信力方面相对较好,运营质量相对较高。但是,随着时间和规模的发展,自动监控设备的数量不断增加,政府在财力、物力及人力方面的负担逐渐加大,需要政府尽快制定经济、切实可行的运营监管及优惠政策,确保此种运营模式持续发挥应有作用。适用于经济条件比较好,对环境比较敏感的地区。此外,从长远来看,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整个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应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多种运营模式。
(二)企业自主运营
此模式多由政府主导、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由企业负责运营管理,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模式之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2]中明确规定“企业对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营等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企业负责运营会有很多便利条件和优势。适用于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国有大型企业,其内部对环保有监督机制。但是,企业核心的利益是通过提高生产将效益进行提升,其对自动监控设备的管理会影响企业的核心利益。因此,许多企业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在运营监控系统时不依据相关规定,甚至破坏监控系统,使其不能正常运营,同时,由企业自行运营加大了政府在监管方面的难度。从长远来看,企业应逐渐淡出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营,完全成为被动监测的对象。
(三)第三方运营
第三方运营指环保部门委托从事环保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对辖区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的一种模式。第三方运营有以下几点优势:首先,专业化运营公司本身所具有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经验是环保部门及一般排污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其次,第三方运营能够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设备安装后无人管理,基本处于停运、半停运状态的局面;另外,由第三方的集约化运营可以节省运营维护成本。其多由政府或企业投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经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运营。适用于已建立较完善的污染源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网络比较完善,且需运营区域不是很大。从长远来看,污染源监控设备运营应采取这种模式[3],但目前的问题是对第三方运营公司的监管体系、法律责任等跟不上,使得第三方运营状况比较混乱。随着环保部对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运营资质许可的放开,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运营服务者进入市场,使得第三方运营市场的更加活跃,环保部门可从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未来一段时间,经过改良或是增加监管的第三方运营模式,仍将是运营市场最活跃的方式之一。
(四)设备供应商运营
这种模式相对普遍,主要是基于设备供应商对自动监控设备的性能、组成比较熟悉,在设备完成安装之后,自然而然地由设备供应商进行运营。在这种运营模式中,对于设备的熟悉程度,设备供应商具备一定先天优势,但是设备供应商主要的目标是销售设备,其在运营方面投入的精力可以说非常少,只是在设备保质期内的调试、设备故障处理、维修等。更深一层次,设备供应商在设备维修及技术方面是否满足运营的相关要求还是不确定的。同时在监管及资质方面,也没有对设备供应商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无法保障运营的有效性。适用于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但未纳入统一的运营管理的企业,是一种临时运营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纳入统一的政府运营监管或第三方运营监管等。
(五)特许经营
即所谓的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4],这种模式在国外比较流行,多存在于政府和企业资金相对短缺的情况下,社会资金被允许进入,在其运营的一定时期内,通过适当收取费用,来促使运营活动可以持续进行。服务期满后,由运营企业将运营权无偿交给政府或企业。目前,由于我国在自动监控设备方面要求严格,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较少,同时,政府对污染的治理的投入相对较多,几乎不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这种运营模式在国内相对较少。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运营模式与第三方运营模式均适合大力推广,逐渐地发展成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的主要模式[5]。
除此之外,自动监控设备在运营方面还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在资金方面,自动监控设备与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或是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或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二是在管理方面,还未建立比较完善及规范的管理体系,一些设备尚未发挥实际作用,监测效果非常差,浪费了大量资金;三是在观念方面,一些企业及政府对于自动监测工作没有充分重视,导致监测工作不能发挥实际作用,只是形式上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未进行建立统一的运营监管体系,基本上是“各自为战”,未切实发挥其“环保警察”的威力和效力,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几种运营方式的综合
为切实提高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管理水平,真正发挥自动监控设备应有的特质和功效,要在以上几种运营方式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合相关资源,破解运营监管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责任主体,改革运行机制
需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明确为环保部门的监测设备,而非污染企业的环保设施,即通过将运营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由政府出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减少污染企业的参与,真正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同时,将环境监测部门作为自动监控设备的管理的主体,特别是加强对相关设备监测的数据进行审核和质控,对有效的监测数据及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环境监察等部门可运用其作为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增强了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监管能力,一定程度上可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运营机制,共享信息资源
要建设扁平化、动态的环境监控系统,统一数据传输技术标准和报送格式,将自动监控设备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直接连接,通过利用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计算,可有效切断修改设备参数等作假途径,一定程度上提高数据质量和监管效率。要求现场监控的各设备要具备以下功能:一是现场监控的数据要具备直接向各级环保平台发送特性。二是各级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可同时为平行部门或上级部门及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三)强化政策支撑,规范产品管理
适时出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资质认证及周期性计量检测认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拉长系统管理的链条,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施工、竣工验收、资质认定及常规管理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明显提升,减少社会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此举可杜绝自动监控设备市场产品参差不齐、各自为战的现象,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使得不同系统之间有效连接兼容,形成一个整体、高效、统一的自动监控硬件管理系统。
(四)开展自查自纠,彻查运营管理
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切实提高自动监控管理运营水平。通过开展规范排污口、规范采样系统、对零点量程等进行重新标定等措施,对存在的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查。对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及自动监控软件弄虚作假的企业,要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和新修订的《环保法》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三方运营单位,直接取消其运营资格,并依法立案查处。
四、结语
本文简要分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几种运营模式的特点,对当前如何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水平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建议,但还需在实际运营管理中进行检验和提升。
参考文献:
[1]陆树立. 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对策措施研[J]. 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22(O1):7-8.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3]陈建江.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的出路在于第三方运营管理[J].污染防治技术,2003,16(1):48—50.
[4]喻旗,谭自强,罗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常见的作弊方式及监管对策[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9,31(5):94—96.
[5]毛茂南,赵云峰,康富强.如何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管理工作[J].三峡环境与生态,2012(9):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