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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因现代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形势严峻。现阶段我国急需加快建立建全相关法律制度与体系,来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本文将围绕互联网个人信息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与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
随着现代社会互联网环境飞速发展,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重视。但却仍有人运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不法途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将其出售以牟暴利,严重损害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
一、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较多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关的法律政策与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信息泄露的漏洞,给予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也是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
现今互联网已渗透进入人们的日常,网络安全问题也便随即暴露而出。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是其一,主要在于我国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的制订尚未形成体系,造成了保护的缺位。
二、关于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单行法仍在制订中,尚未出台。但有关公民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在许多法律中均有体现,如:《中華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机关、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不得开拆、查阅。因为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未形成体系,导致网民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无法寻找到有效途径保护自身利益。但随着《关于加强网给信息保护的规定》(下称《规定》)出台后,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规定》的出台,不仅有效解决了我国互联网安全保护缺位的问题,也为以后有关法律的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有关加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1.加强宪法中有关互联网个人信息的保护
宪法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个人信息安全属于人权之一,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完全符合宪法的人权原则。从而,想要解决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需要借助宪法来明确公民个人的权利,防止受到不法分子的侵犯。
2.建立建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
(1)确立立法原则:明确保密、合法交易与安全保障等原则,确保信息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对信息的知情权和控制权。
(2)采取正确的立法形式:科学民主立法,对立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终身追究。并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的意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基准制订法律。
(3)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网络平台进行监管,加强平台的技术监管手段,防止由于黑客的攻击而造成的网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加强监管有利于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在各个环节的安全,进而为网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更有效的保护。
3.强化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是信息安全保护的第一道防线。现今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低,许多个人信息的泄露是由于网民自身的疏忽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知识的教育,加强对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让公民了解保护自身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加强自身防范建设,不轻易公开或泄露自己或他人的个人信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4.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
加大对于信息泄露者、信息购买者,信息适用者的惩罚力度。这能使不法分子对法网心生畏惧,从而不敢轻易跨过法律的边界,有利于净化我们的网络环境,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建设。
四、结语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几乎可以说是改变了我们整个世界,但同时也带给我们的,就是个人信息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的保护问题。它不仅牵涉到当事人的信息,甚至财产、人身安全,还对中国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阻碍,减少了新时代下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网民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及至国家利益。而上述提出的笔者有关互联网个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网络上存在的信息保护缺位问题。其中有关建立建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体系,出台有关方面的单行法以及加大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工作的建议,若能得到有效实施,相信能为中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带来新的生机,最终实现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让进入新时代的中国人民更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参考文献
[1]郑伟.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简析[J].中国广播,2013(5):51-52.
[2]赵启进.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6.
[3]潘德明.互联网背景下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D].杭州师范大学,2015.
[4]张凌利.论我国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法律保护[D].安徽大学,2010.
关键词: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
随着现代社会互联网环境飞速发展,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重视。但却仍有人运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不法途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将其出售以牟暴利,严重损害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
一、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较多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关的法律政策与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信息泄露的漏洞,给予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也是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
现今互联网已渗透进入人们的日常,网络安全问题也便随即暴露而出。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是其一,主要在于我国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的制订尚未形成体系,造成了保护的缺位。
二、关于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单行法仍在制订中,尚未出台。但有关公民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在许多法律中均有体现,如:《中華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机关、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不得开拆、查阅。因为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未形成体系,导致网民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无法寻找到有效途径保护自身利益。但随着《关于加强网给信息保护的规定》(下称《规定》)出台后,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规定》的出台,不仅有效解决了我国互联网安全保护缺位的问题,也为以后有关法律的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有关加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1.加强宪法中有关互联网个人信息的保护
宪法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个人信息安全属于人权之一,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完全符合宪法的人权原则。从而,想要解决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需要借助宪法来明确公民个人的权利,防止受到不法分子的侵犯。
2.建立建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
(1)确立立法原则:明确保密、合法交易与安全保障等原则,确保信息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对信息的知情权和控制权。
(2)采取正确的立法形式:科学民主立法,对立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终身追究。并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的意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基准制订法律。
(3)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网络平台进行监管,加强平台的技术监管手段,防止由于黑客的攻击而造成的网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加强监管有利于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在各个环节的安全,进而为网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更有效的保护。
3.强化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是信息安全保护的第一道防线。现今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低,许多个人信息的泄露是由于网民自身的疏忽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知识的教育,加强对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让公民了解保护自身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加强自身防范建设,不轻易公开或泄露自己或他人的个人信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4.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
加大对于信息泄露者、信息购买者,信息适用者的惩罚力度。这能使不法分子对法网心生畏惧,从而不敢轻易跨过法律的边界,有利于净化我们的网络环境,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建设。
四、结语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几乎可以说是改变了我们整个世界,但同时也带给我们的,就是个人信息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的保护问题。它不仅牵涉到当事人的信息,甚至财产、人身安全,还对中国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阻碍,减少了新时代下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网民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及至国家利益。而上述提出的笔者有关互联网个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网络上存在的信息保护缺位问题。其中有关建立建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体系,出台有关方面的单行法以及加大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工作的建议,若能得到有效实施,相信能为中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带来新的生机,最终实现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让进入新时代的中国人民更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参考文献
[1]郑伟.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简析[J].中国广播,2013(5):51-52.
[2]赵启进.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6.
[3]潘德明.互联网背景下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D].杭州师范大学,2015.
[4]张凌利.论我国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法律保护[D].安徽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