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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其本质是学生的和谐发展,是影响学生的大问题,而现今学校德育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尴尬———德育的低效性,“扶不起的老人”和“冷漠的18路人”等事件警告我们——道德的反省应该成为常态,而不应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我们不做“道德帝”,但绝不能不做“道德人”,绝不能抛弃人的道德底线,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为理论依据,建构以渗透道德情感和道德体验为主的新德育实践活动模式,具有现实的重要性。
【关键词】道德两难 扶不起 风险 道德建设 法律
【中图分类号】G40-0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2-0044-02
一、由一则新华网发起的高校民调说起
新华网2011年10月18日,首都经贸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发布“社会信任问题的大陆消费者民意调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3个层面来体察民众对中国社会的信任度,就热议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问题,高达87.4%的民众认为不能扶老人的原因是怕惹祸上身。
八成人怕“惹祸”,其实扶不起老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经历了诸如“老汉摔倒无人敢扶,唯独外国女子上前喂水”,“女子报警救人前连续找七名见证人”等数不清的事件后,紧接着又连续发生的“司机救人反赔偿”、“摄像头清晰记录老太太诬陷好人”、“88岁李大爷摔倒后无人敢扶最后窒息死亡”,还是让“扶不起老人”再次成为民众广泛关心的话题,也成为我们高校两课老师深思的问题。
无独有偶,在与学生探讨道德诚信问题的课堂上,同学们也就“扶不起的老人”和“冷漠的18路人”等事件提出了疑问:从道德上来说,为什么出现“不是你肇事,你为何扶人”的荒唐逻辑推论;从法律上来说,一件好事为什么变成了公堂上“扯不断,理还乱”的“葫芦案”?
二、道德与风险的抉择
就道德层面来说,在老人摔倒时扶一把完全是正常人应有的反应。之所以说“应有”,乃是中国传统美德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承,在一个问题上,没有任何理由足以阻止伸向老者的援助之手。原本见到路上有老人跌倒,每个公民有义务有责任去完成这个力所能及的事,但如今要考虑我是不是北大人,我的背后有没有北大的法律系,有没有北大的财务科,没有,好吧,假如我被误会,我的成本有多高?所以我只能选择……再等等吧……于是,悲剧发生了。我以为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选择成本最低答案是肯定的,从利益的角度来看,这样的选择并不错,但是再看,假如社会上人人都奉行这样的价值观,那会是什么样?社会会变得没有人情味,会倒退。这不仅仅是因为“扶老人”事件导致了扶人者可能成为肇事者,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们对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忧虑,“扶老人”事件逐步升级到一个道德问题和诚信问题的高度,究其扶起老人这一字面上的举动,可谓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举手之劳,甚至不能算是见义勇为,然而之所以变成“扶不起”,不仅仅是对扶起来后果的担忧,更是“陌生人社会”到来产生的信任危机。
随着思想观念的更新和交通物流的更替,那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关系网逐渐被“相见不相识”、形如陌路的生人隔离网取代,即有些专家提出了,中国进入了“陌生人社会”。于是我们接受了诸如这样的教条: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心办坏事等等,人们在纷纷教育下一代这样教条的同时,却在矛盾地忧虑着:我们还能信任谁?
对此我们的专家想出了很多办法和政策来挽救诚信,最能够保护诚信者本身利益的“扶老人”风险专项基金顺应民意的发起了;卫生部于去年9月6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指南考虑得很周全,描述得也很到位,但问题是老人跌倒往往发生的都很突然,路人上去扶一把也是一种潜意识的反应,有了这个《指南》,便将这种潜意识硬生生地变成了有意识的行为,路上的好心人上去扶老人之前都要现场考虑有没有证人,有没有可以留下来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好心人而不是肇事者。所以,卫生部的技术指南,不可能解决道德上的焦虑,也无法规避被讹的风险。只要风险依旧,见死不救、见“老”不扶的境况就不可能真正改善,哪怕我们知道的专业知识再多。因而,我们完全可以断定,避谈风险只谈技术的卫生部指南,扶不起“救人焦虑”,这一纸指南,不可能改善见死不救的现实困境。
从科学的角度说,建立在互信互助的基础上的指南一点问题都没有,但现在这个互信互助的前提条件本身还待怀疑,所以扶老人是个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更是个社会道德问题。道德不仅是个人的良知与修养,更是社会共同的责任与担当,这就需要执法者守护道德底线,别让常理推定淹没道德情理;需要公众守望社会公德,不再只是针对他人而抛开自己去做道德评判。只有这些成为常态,才能走出“道德两难”的困境,让道德不再为难,降低行善所要付出的代价和成本,是破解“道德两难”的现实路径,也是描绘社会道德图景的基础工程。
三、建构以渗透道德情感和道德体验为主的新德育实践活动模式
从时代发展的特点来看,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特点、价值取向越来越多样化,达成问题共识,越来越需要人们提高从多角度开展对问题进行辨析的能力;从学生自身的特点来看,当今学生思维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对价值观念的认同都需要通过自身的自主辨析来达成,这就要求我们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要相应转换、与时俱进。我以为只有建构以渗透道德情感和道德体验为主的新德育实践活动模式,在学生自主辨析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知识、能力和情感,才是真实有效的。
1.改变德育静态化现象,跳出传统教育学思路
所谓静态化就是指在德育中,把各种价值观视为超越和独立于学生的已定之物,价值观教育变成一套静态的价值评判标准体系的知识教育。在这样的德育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采取与己无关的态度,把价值观知识视为像等边三角形规则那样的外在于我的客观知识,教师“教得好”在于他有价值观方面的(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积累,讲解清晰,有问必答;学生“学得好”在于他能准确地把握某些(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点,在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题等考试中应付自如。伽达默尔认为:“道德的知识显然不是任何客观知识,求知者并不只是立于他所观察的事实的对面。”例如,在德育中有感恩教育,然而,感恩不能直观。虽然在德育文本中,“感恩”有内涵、原则等规定,但它不像等边三角形那样是一种客体化的知识。几何学知识具有精确性,感恩观念具有模糊性。感恩不是一种现成知识,学生有了这一普遍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却找不到像等边三角形观念那样的精确的对应物。德育的“知”不同于认识论上的知。首先,学习“感恩”的价值观,学生必须自我选择(评价、认同和接受)这种价值观,意识到它对自我的成长是有意义的,使感恩的价值观成为指导其生活的“普遍观念”。其次,有了这一普遍观念并非“知道了”感恩,他必须将感恩的价值观贯穿到自我生活中去,在具体生活情景中分析、判断、选择,从而获得了恰当的“怎么做”的知识,如此,他才真正具有了感恩的“知”。所以,在德育中应该伴随着培养学生自我选择与自我负责意识的教育,具有这种意识的人在人格上是独立的、在生活上才是自主的。
2.道德不仅是一种倡导,更要着眼于细节的建设
这些年,我们常把道德作为“务虚”的内容,觉得它要靠倡导呼吁、靠教育营造出来,所以非常重视“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这当然没有错,但道德建设另一面,更需要着眼于每一处细节的建设,通过外在力量对于错误制造者进行干预、约束和纠偏:当道德堤坝受到冲刷时,谁在向溃败之处及时地倒上固坝的沙袋?当公众对明显的不公正热情“围观”时,谁能引领这种关注,用力推动“纠偏”之举?所以,挽救道德滑坡,更需要以务实的精神,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平民愤”、“得民心”的事儿。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日本作家栗良平感人肺腑的《一碗清汤荞麦面》在长春那个小馄饨馆中,以关爱和尊重为主题率先上演;一些公司贴出的行善“撑腰通告”,以责任与行动为潜台词传播;山东“最美女孩”刁娜在车流中救助陌生伤者,车祸肇事者、被救者、施救者三家人互谅互帮,以良知和大爱感动了无数人。这些让人眼热的场景都在真切地告诉我们:只要更多的人站出来去修复和维护道德,就能为破解“道德两难”提供更多现实支点,让“两难”变成受助者获益、道德受鼓舞的“两全”;在“扶老人困境”之下,只有从“人人跌倒”的彭宇案中挖掘出全面的启示,做出深刻的反省,才能派生出更多指向未来的积极力量,否则,跌倒的就不仅仅是案中人,倒霉的更是这个国家的道德和这个国度里我们具体的每一个人。
扶老人争议看似是一个小概率的泛泛之论,非常微妙地解构出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对于个人乃至社会全体而言,崇尚道德、敬畏法律应当成为坚定的信条和行为准则,这一点应该是无可置疑的。道德和法律是公认的社会准则,道德的问题虽然不能靠法律来规范,但道德行为和道德建设的保护需要法律的利剑。扶老人问题当然不能单就道德论道德,需从法律的层面来保护道德的行为不受侵害,唯有如此,人们才能免除做善事、行道德的顾虑。一个人出于道德的目的扶起老人,虽然不能在法律层面获得奖励,但应当被免除掉被诬陷、被侵害的危险。换言之,诬陷者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法律也应当在保护公民免受诬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为。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在2007年温总理也曾经赋诗一首《仰望星空》,对年轻人提出了一个大国总理的期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必须仰望星空——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关键词】道德两难 扶不起 风险 道德建设 法律
【中图分类号】G40-0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2-0044-02
一、由一则新华网发起的高校民调说起
新华网2011年10月18日,首都经贸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发布“社会信任问题的大陆消费者民意调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3个层面来体察民众对中国社会的信任度,就热议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问题,高达87.4%的民众认为不能扶老人的原因是怕惹祸上身。
八成人怕“惹祸”,其实扶不起老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经历了诸如“老汉摔倒无人敢扶,唯独外国女子上前喂水”,“女子报警救人前连续找七名见证人”等数不清的事件后,紧接着又连续发生的“司机救人反赔偿”、“摄像头清晰记录老太太诬陷好人”、“88岁李大爷摔倒后无人敢扶最后窒息死亡”,还是让“扶不起老人”再次成为民众广泛关心的话题,也成为我们高校两课老师深思的问题。
无独有偶,在与学生探讨道德诚信问题的课堂上,同学们也就“扶不起的老人”和“冷漠的18路人”等事件提出了疑问:从道德上来说,为什么出现“不是你肇事,你为何扶人”的荒唐逻辑推论;从法律上来说,一件好事为什么变成了公堂上“扯不断,理还乱”的“葫芦案”?
二、道德与风险的抉择
就道德层面来说,在老人摔倒时扶一把完全是正常人应有的反应。之所以说“应有”,乃是中国传统美德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承,在一个问题上,没有任何理由足以阻止伸向老者的援助之手。原本见到路上有老人跌倒,每个公民有义务有责任去完成这个力所能及的事,但如今要考虑我是不是北大人,我的背后有没有北大的法律系,有没有北大的财务科,没有,好吧,假如我被误会,我的成本有多高?所以我只能选择……再等等吧……于是,悲剧发生了。我以为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选择成本最低答案是肯定的,从利益的角度来看,这样的选择并不错,但是再看,假如社会上人人都奉行这样的价值观,那会是什么样?社会会变得没有人情味,会倒退。这不仅仅是因为“扶老人”事件导致了扶人者可能成为肇事者,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们对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忧虑,“扶老人”事件逐步升级到一个道德问题和诚信问题的高度,究其扶起老人这一字面上的举动,可谓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举手之劳,甚至不能算是见义勇为,然而之所以变成“扶不起”,不仅仅是对扶起来后果的担忧,更是“陌生人社会”到来产生的信任危机。
随着思想观念的更新和交通物流的更替,那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关系网逐渐被“相见不相识”、形如陌路的生人隔离网取代,即有些专家提出了,中国进入了“陌生人社会”。于是我们接受了诸如这样的教条: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心办坏事等等,人们在纷纷教育下一代这样教条的同时,却在矛盾地忧虑着:我们还能信任谁?
对此我们的专家想出了很多办法和政策来挽救诚信,最能够保护诚信者本身利益的“扶老人”风险专项基金顺应民意的发起了;卫生部于去年9月6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指南考虑得很周全,描述得也很到位,但问题是老人跌倒往往发生的都很突然,路人上去扶一把也是一种潜意识的反应,有了这个《指南》,便将这种潜意识硬生生地变成了有意识的行为,路上的好心人上去扶老人之前都要现场考虑有没有证人,有没有可以留下来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好心人而不是肇事者。所以,卫生部的技术指南,不可能解决道德上的焦虑,也无法规避被讹的风险。只要风险依旧,见死不救、见“老”不扶的境况就不可能真正改善,哪怕我们知道的专业知识再多。因而,我们完全可以断定,避谈风险只谈技术的卫生部指南,扶不起“救人焦虑”,这一纸指南,不可能改善见死不救的现实困境。
从科学的角度说,建立在互信互助的基础上的指南一点问题都没有,但现在这个互信互助的前提条件本身还待怀疑,所以扶老人是个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更是个社会道德问题。道德不仅是个人的良知与修养,更是社会共同的责任与担当,这就需要执法者守护道德底线,别让常理推定淹没道德情理;需要公众守望社会公德,不再只是针对他人而抛开自己去做道德评判。只有这些成为常态,才能走出“道德两难”的困境,让道德不再为难,降低行善所要付出的代价和成本,是破解“道德两难”的现实路径,也是描绘社会道德图景的基础工程。
三、建构以渗透道德情感和道德体验为主的新德育实践活动模式
从时代发展的特点来看,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特点、价值取向越来越多样化,达成问题共识,越来越需要人们提高从多角度开展对问题进行辨析的能力;从学生自身的特点来看,当今学生思维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对价值观念的认同都需要通过自身的自主辨析来达成,这就要求我们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要相应转换、与时俱进。我以为只有建构以渗透道德情感和道德体验为主的新德育实践活动模式,在学生自主辨析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知识、能力和情感,才是真实有效的。
1.改变德育静态化现象,跳出传统教育学思路
所谓静态化就是指在德育中,把各种价值观视为超越和独立于学生的已定之物,价值观教育变成一套静态的价值评判标准体系的知识教育。在这样的德育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采取与己无关的态度,把价值观知识视为像等边三角形规则那样的外在于我的客观知识,教师“教得好”在于他有价值观方面的(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积累,讲解清晰,有问必答;学生“学得好”在于他能准确地把握某些(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点,在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题等考试中应付自如。伽达默尔认为:“道德的知识显然不是任何客观知识,求知者并不只是立于他所观察的事实的对面。”例如,在德育中有感恩教育,然而,感恩不能直观。虽然在德育文本中,“感恩”有内涵、原则等规定,但它不像等边三角形那样是一种客体化的知识。几何学知识具有精确性,感恩观念具有模糊性。感恩不是一种现成知识,学生有了这一普遍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却找不到像等边三角形观念那样的精确的对应物。德育的“知”不同于认识论上的知。首先,学习“感恩”的价值观,学生必须自我选择(评价、认同和接受)这种价值观,意识到它对自我的成长是有意义的,使感恩的价值观成为指导其生活的“普遍观念”。其次,有了这一普遍观念并非“知道了”感恩,他必须将感恩的价值观贯穿到自我生活中去,在具体生活情景中分析、判断、选择,从而获得了恰当的“怎么做”的知识,如此,他才真正具有了感恩的“知”。所以,在德育中应该伴随着培养学生自我选择与自我负责意识的教育,具有这种意识的人在人格上是独立的、在生活上才是自主的。
2.道德不仅是一种倡导,更要着眼于细节的建设
这些年,我们常把道德作为“务虚”的内容,觉得它要靠倡导呼吁、靠教育营造出来,所以非常重视“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这当然没有错,但道德建设另一面,更需要着眼于每一处细节的建设,通过外在力量对于错误制造者进行干预、约束和纠偏:当道德堤坝受到冲刷时,谁在向溃败之处及时地倒上固坝的沙袋?当公众对明显的不公正热情“围观”时,谁能引领这种关注,用力推动“纠偏”之举?所以,挽救道德滑坡,更需要以务实的精神,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平民愤”、“得民心”的事儿。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日本作家栗良平感人肺腑的《一碗清汤荞麦面》在长春那个小馄饨馆中,以关爱和尊重为主题率先上演;一些公司贴出的行善“撑腰通告”,以责任与行动为潜台词传播;山东“最美女孩”刁娜在车流中救助陌生伤者,车祸肇事者、被救者、施救者三家人互谅互帮,以良知和大爱感动了无数人。这些让人眼热的场景都在真切地告诉我们:只要更多的人站出来去修复和维护道德,就能为破解“道德两难”提供更多现实支点,让“两难”变成受助者获益、道德受鼓舞的“两全”;在“扶老人困境”之下,只有从“人人跌倒”的彭宇案中挖掘出全面的启示,做出深刻的反省,才能派生出更多指向未来的积极力量,否则,跌倒的就不仅仅是案中人,倒霉的更是这个国家的道德和这个国度里我们具体的每一个人。
扶老人争议看似是一个小概率的泛泛之论,非常微妙地解构出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对于个人乃至社会全体而言,崇尚道德、敬畏法律应当成为坚定的信条和行为准则,这一点应该是无可置疑的。道德和法律是公认的社会准则,道德的问题虽然不能靠法律来规范,但道德行为和道德建设的保护需要法律的利剑。扶老人问题当然不能单就道德论道德,需从法律的层面来保护道德的行为不受侵害,唯有如此,人们才能免除做善事、行道德的顾虑。一个人出于道德的目的扶起老人,虽然不能在法律层面获得奖励,但应当被免除掉被诬陷、被侵害的危险。换言之,诬陷者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法律也应当在保护公民免受诬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为。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在2007年温总理也曾经赋诗一首《仰望星空》,对年轻人提出了一个大国总理的期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必须仰望星空——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