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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价值30万元的遗产。同时,留了一份遗嘱,将他的个人财产10万元给我,另外的10万元给他的侄女。由于遗嘱中只涉及其中的20万元个人财产,遗漏了10万元。我父亲生前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生下了我,第二次结婚生下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父亲的两任妻子都已去世。于是,我就和弟弟平分了遗漏的10万元遗产。我们刚刚将遗产处理完,一债权人就拿着一份我父亲生前签的合同找到我们,说我父亲生前欠他24万元。请问,我父亲生前所欠的债务该怎样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