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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长期化是住房租赁合同社会控制的基本目标。涨租金与解除合同二者互为目的与手段,共同制约着租赁合同长期化的实现。刚性的租金管制不具有现实可行性。以政府指导价与多元公共服务捆绑的备案为中心建立租金水平的软约束,对不同期限的合同设置租金变动频率的硬标准,建构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权限制体系,这可能是对私人权益与市场机制干预最少的促进住房租赁合同长期化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