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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多样以及权利种类的繁多使广播电台、音频分享平台等有声读物经营者所面临的著作权侵权风险颇为复杂。制作者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制作有声读物时,可能侵犯原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或改编权;传播者可能侵犯原作者的表演权、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电台播放有声读物的法定许可的范围并不能拓展至广播电台App,上传到App的行为仍具有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