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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意义现行刑事诉讼法,虽以英美法型的当事人主义作为基本结构,但是,还存有很多大陆法型的审问性的、职权性的因素。今天也还把实体的真实主义理解为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为了"查明案件的真相"(第1条),检察官被授与的权限比对立面的当事人——被告人的权利要大得无法比拟。尽管检察官受着"证件主义"的制约,但是他可以使用强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