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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6〕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工作,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者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