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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在部机关开展以“任务零积压、工作零差错、纪律零违反”为主要内容的“三个零”活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建设,巩固和扩大“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成果。
实施“任务零积压”,确保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推行“重点工作进度公示制”。按照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确定组织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责任者和成果形式,制作“重点工作进度表”并张贴上墙,定期将办理进度予以标示,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促使组工干部把握重点,推进工作。二是推行“办件责任制”,将具体工作任务以“任务交办单”的形式下达具体的股室和办理责任人。部办公室对交办事项进行登记,办理责任人在交办单上签字。逾期不能办理完成的,在部内进行通报;由于任务积压而影响组织工作重要目标完成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施“纪律零违反”。构筑组工干部的纪律防线。一是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形势教育为辅和典型引导、反面警示”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教育”。用典型的力量启迪激励、反面事例警示教育,利用案例分析会进行深入讨论,使组工干部自警自省,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将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纪律制作成“警示牌”和“警示卡”,设置“高压线”。二是推行作风预警制度,筑牢警戒防线。根据公道正派组工形象的具体要求.结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纪律规范》,对组织工作各个环节做出严格的纪律要求;利用开放教育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聘请部风监督员接受群众监督,搜集干部群众对组工干部工作情况的反映,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谈话教育等手段加以纠正。三是推行组工干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架起“高压线”。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失职渎职处理办法》,明确提出:组工干部违反“公道正派”的具体要求就是失职渎职。经部务会认定后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为期半年的诫勉谈话或调离组织部门等处理。
实施“工作零差错”,全面提升组织工作质量。完善《组织工作“零差错”制度》,促使每名组工干部牢固树立责任和质量意识,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缜密周到的工作习惯。加强工作基础建设,制作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图。实现重要工作按图操作,规范有序。推行组织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凡工作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差错。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扣除目标考核分并取消评优资格。负有领导责任的,还要追究其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同志的领导责任。设立组织工作“零差错”奖,对在一个年度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出现工作差错的组工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任务零积压”,确保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推行“重点工作进度公示制”。按照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确定组织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责任者和成果形式,制作“重点工作进度表”并张贴上墙,定期将办理进度予以标示,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促使组工干部把握重点,推进工作。二是推行“办件责任制”,将具体工作任务以“任务交办单”的形式下达具体的股室和办理责任人。部办公室对交办事项进行登记,办理责任人在交办单上签字。逾期不能办理完成的,在部内进行通报;由于任务积压而影响组织工作重要目标完成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施“纪律零违反”。构筑组工干部的纪律防线。一是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形势教育为辅和典型引导、反面警示”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教育”。用典型的力量启迪激励、反面事例警示教育,利用案例分析会进行深入讨论,使组工干部自警自省,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将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纪律制作成“警示牌”和“警示卡”,设置“高压线”。二是推行作风预警制度,筑牢警戒防线。根据公道正派组工形象的具体要求.结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纪律规范》,对组织工作各个环节做出严格的纪律要求;利用开放教育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聘请部风监督员接受群众监督,搜集干部群众对组工干部工作情况的反映,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谈话教育等手段加以纠正。三是推行组工干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架起“高压线”。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失职渎职处理办法》,明确提出:组工干部违反“公道正派”的具体要求就是失职渎职。经部务会认定后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为期半年的诫勉谈话或调离组织部门等处理。
实施“工作零差错”,全面提升组织工作质量。完善《组织工作“零差错”制度》,促使每名组工干部牢固树立责任和质量意识,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缜密周到的工作习惯。加强工作基础建设,制作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图。实现重要工作按图操作,规范有序。推行组织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凡工作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差错。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扣除目标考核分并取消评优资格。负有领导责任的,还要追究其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同志的领导责任。设立组织工作“零差错”奖,对在一个年度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出现工作差错的组工干部,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