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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加强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做好服务,是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从实践来看,当前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着重研究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率100%为目标。努力解决公积金归集的难题
归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和前提。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具有优越的业务环境,但少数省直企业不能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同职工利益的关系,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希望、不愿意给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现象,使我们的增人扩面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阻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精耕细作”,巩固现有的归集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已达到1767户,144368人,归集余额超过了30亿元。这个规模相当可观。创业不易守业更难,如何巩固现有的归集成果,这是归集工作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对已经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立健全缴存情况明细账的基础上,加强统计分析。实时掌握缴存信息,及时发现少缴、欠缴、不缴现象,以及账户未启用、缴存基数应调未调、缴存比例应补未补等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完善滚动清欠机制,通过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催缴,确保现有的归集规模不萎缩、归集余额不下降。
巧借外力,挖掘潜在的归集资源。省级机关公积金实际缴存率每年都比较高,但增人扩面的潜力还不小。要想把这些归集资源挖掘出来,不能等客上门,坐享其成,而要巧借外力,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全面掌握省级机关公积金业务区域内新设立企事业单位的情况,以及已经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的情况,主动靠上去做工作,力求新设立单位应建尽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缴存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条款和企业年审内容,使之成为解决住房公积金拖欠问题的撒手锏。积极动员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利用各自的客户资源。协助做好增人扩面工作。
推进执法,化解归集的不利因素。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处在逐步发展阶段,单位的缴存意识、个人的维权意识相对薄弱。对此,一方面,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注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单位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把少缴、欠缴、不缴公积金现象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信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使相关者的缴存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为公积金的归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以住房公积金服务满意率100%为目标。努力做好公积金使用的文章
公积金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其中关键在于做好公积金使用这篇文章,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发展。对此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推进制度设计,扩大公积金受益面。根据南京商品住房的平均售价、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住房面积标准、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可使用数额,合理确定、适时调整公积金最高个人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个人贷款的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注重向自住购房者倾斜,向中小户型、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倾斜,向中低收入者倾斜,向首次买房者倾斜,最大限度地让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从中获益。
强化服务保障,增强公积金亲和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缴存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形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把好事办好,让职工满意。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行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和限时承诺制,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合理降低费用,减轻职工负担,认真清理个人贷款涉及的收费项目,不让职工多花冤枉钱。根据消费需求,开展业务创新,满足借款人多样性、个性化的需求。加强对服务保障质量的检查考核,实行银行资金存储量与业务规模、完成进度、服务质量相互挂钩,使优质服务从一般号召变为自觉行动。
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公积金安全性。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资金安全作为行使管理职能、履行负债义务的重要一环,始终抓住不放。要加强贷前调查,做到对住房贷款的项目、申请人和抵押物的情况应知尽知,从源头控制风险;加强贷中审查,严格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完善贷款审批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防止冒领骗贷;实行贷款逾期考核制度,加强贷后核查,及时发现贷款逾期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催收力度,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三、以住房公积金核算准确率100%为目标,努力树好公积金管家的形象
住房公积金资金总量大,各种账目多,有总账、单位账、个人账,有资金中心账、受托银行账,还有纸质财务账、信息系统账,等等。账目再多,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能各有一本账,互相不买账。要实现住房公积金核算100%准确率,为此必须确保“两到位,一落实”。
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核算准确率。公积金核算的数据信息,是反映公积金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的晴雨表,对调整制定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的大政方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公积金核算数据也是公积金管理的群众满意度、资金安全性和队伍专业化的集中体现,公积金管理者必须增强对核算数据的职业敏感,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措施到位,努力降低核算差错率。要创新住房公积金核算制度,构建科学缜密的核算数据监控体系,形成公积金管理各方既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又协调配合、齐监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财务部门、委托银行和信息系统的住房公积金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实时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三流合一,为检索和纠正核算差错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效果落实,坚决纠正核算差错率。实现住房公积金核算100%准确率,必须有过硬的工作作风来保证。公积金核算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就要求我们明察秋毫,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不出现任何一个错漏处,对错误信息发现一个,追查一个,纠正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四、以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率100%为目标,努力谋好公积金发展的大业
科学发展率100%.就是要坚持公积金管理的高标准,处理好事关住房公积金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为此,应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坚持服从大局,确保公积金管理方向正确。准确把握公积金在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中的发展定位,坚持在大局下行动.使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公积金管理中得到贯彻落实。放眼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走势、货币与金融政策、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状况,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经济规律,增强公积金管理的科学性、预见性。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局限性。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资金中心与委托银行的关系,坚持科学分工,不断优化双方的合作模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既不同于行政机关,又有别于金融机构。如何配置公积金业务,哪些由自己做,哪些由银行做,哪些该集中,哪些该分散,都必须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循序渐进地付诸实施。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业务与队伍的关系。坚持建好队伍,为发展公积金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事在人为,没有好的队伍就没有好的作为。资金中心应强化“四要四不要”(服务态度要和蔼热情,不要怠慢一人;服务行为要严格规范,不要越轨一寸;服务流程要科学高效,不要迟缓一瞬;服务作风要清正廉洁,不要贪财一分)的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是我们的服务“窗口”,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受托银行行员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是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要严密组织,提高实效。
(执笔:王羽彬张圣峻)
责任编辑:尤 展
一、以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率100%为目标。努力解决公积金归集的难题
归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和前提。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具有优越的业务环境,但少数省直企业不能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同职工利益的关系,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希望、不愿意给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现象,使我们的增人扩面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阻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精耕细作”,巩固现有的归集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已达到1767户,144368人,归集余额超过了30亿元。这个规模相当可观。创业不易守业更难,如何巩固现有的归集成果,这是归集工作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对已经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立健全缴存情况明细账的基础上,加强统计分析。实时掌握缴存信息,及时发现少缴、欠缴、不缴现象,以及账户未启用、缴存基数应调未调、缴存比例应补未补等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完善滚动清欠机制,通过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催缴,确保现有的归集规模不萎缩、归集余额不下降。
巧借外力,挖掘潜在的归集资源。省级机关公积金实际缴存率每年都比较高,但增人扩面的潜力还不小。要想把这些归集资源挖掘出来,不能等客上门,坐享其成,而要巧借外力,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全面掌握省级机关公积金业务区域内新设立企事业单位的情况,以及已经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的情况,主动靠上去做工作,力求新设立单位应建尽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缴存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条款和企业年审内容,使之成为解决住房公积金拖欠问题的撒手锏。积极动员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利用各自的客户资源。协助做好增人扩面工作。
推进执法,化解归集的不利因素。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处在逐步发展阶段,单位的缴存意识、个人的维权意识相对薄弱。对此,一方面,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注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单位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把少缴、欠缴、不缴公积金现象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信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使相关者的缴存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为公积金的归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以住房公积金服务满意率100%为目标。努力做好公积金使用的文章
公积金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其中关键在于做好公积金使用这篇文章,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发展。对此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推进制度设计,扩大公积金受益面。根据南京商品住房的平均售价、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住房面积标准、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可使用数额,合理确定、适时调整公积金最高个人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个人贷款的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注重向自住购房者倾斜,向中小户型、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倾斜,向中低收入者倾斜,向首次买房者倾斜,最大限度地让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从中获益。
强化服务保障,增强公积金亲和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缴存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形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把好事办好,让职工满意。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行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和限时承诺制,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合理降低费用,减轻职工负担,认真清理个人贷款涉及的收费项目,不让职工多花冤枉钱。根据消费需求,开展业务创新,满足借款人多样性、个性化的需求。加强对服务保障质量的检查考核,实行银行资金存储量与业务规模、完成进度、服务质量相互挂钩,使优质服务从一般号召变为自觉行动。
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公积金安全性。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资金安全作为行使管理职能、履行负债义务的重要一环,始终抓住不放。要加强贷前调查,做到对住房贷款的项目、申请人和抵押物的情况应知尽知,从源头控制风险;加强贷中审查,严格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完善贷款审批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防止冒领骗贷;实行贷款逾期考核制度,加强贷后核查,及时发现贷款逾期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催收力度,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三、以住房公积金核算准确率100%为目标,努力树好公积金管家的形象
住房公积金资金总量大,各种账目多,有总账、单位账、个人账,有资金中心账、受托银行账,还有纸质财务账、信息系统账,等等。账目再多,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能各有一本账,互相不买账。要实现住房公积金核算100%准确率,为此必须确保“两到位,一落实”。
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核算准确率。公积金核算的数据信息,是反映公积金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的晴雨表,对调整制定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的大政方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公积金核算数据也是公积金管理的群众满意度、资金安全性和队伍专业化的集中体现,公积金管理者必须增强对核算数据的职业敏感,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措施到位,努力降低核算差错率。要创新住房公积金核算制度,构建科学缜密的核算数据监控体系,形成公积金管理各方既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又协调配合、齐监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财务部门、委托银行和信息系统的住房公积金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实时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三流合一,为检索和纠正核算差错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效果落实,坚决纠正核算差错率。实现住房公积金核算100%准确率,必须有过硬的工作作风来保证。公积金核算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就要求我们明察秋毫,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不出现任何一个错漏处,对错误信息发现一个,追查一个,纠正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四、以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率100%为目标,努力谋好公积金发展的大业
科学发展率100%.就是要坚持公积金管理的高标准,处理好事关住房公积金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为此,应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坚持服从大局,确保公积金管理方向正确。准确把握公积金在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中的发展定位,坚持在大局下行动.使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公积金管理中得到贯彻落实。放眼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走势、货币与金融政策、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状况,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经济规律,增强公积金管理的科学性、预见性。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局限性。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资金中心与委托银行的关系,坚持科学分工,不断优化双方的合作模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既不同于行政机关,又有别于金融机构。如何配置公积金业务,哪些由自己做,哪些由银行做,哪些该集中,哪些该分散,都必须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循序渐进地付诸实施。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业务与队伍的关系。坚持建好队伍,为发展公积金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事在人为,没有好的队伍就没有好的作为。资金中心应强化“四要四不要”(服务态度要和蔼热情,不要怠慢一人;服务行为要严格规范,不要越轨一寸;服务流程要科学高效,不要迟缓一瞬;服务作风要清正廉洁,不要贪财一分)的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是我们的服务“窗口”,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受托银行行员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是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要严密组织,提高实效。
(执笔:王羽彬张圣峻)
责任编辑:尤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