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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村官腐败案频发,成为农村腐败的“顽疾”。村官们往往利用职务便利,在村账上大做手脚,将国家、集体的财产装入个人腰包,来满足自己的贪欲。
一起让农民痛心的村官腐败案
2006年12月21日,被告人杨真刚、杨万发、杨树林、邱水发利用担任麻河镇光华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手段、将麻河镇财政所下发给村的武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7.5万余元占为己有,四被告人各分得赃款1.8万余元,另96元共同开销。2007年10月,四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土地征用面积、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麻河镇财政所下发给该村的武荆高速“三改”用地补偿款5万余元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杨真刚分得账款1.2万余元,被告人杨万发、杨树林、邱水发各分得赃款1.25万元。2008年7月21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2009年8月8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真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杨万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杨树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邱水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问题症结:
村官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直接面对群众,其一言一行直接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村官”虽小,一旦腐败蜕变,其危害性却很大。以本案为例,除却当事人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素质低等主观原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是近年来村官腐败案频发的重要症结。村级财务形同虚设,有的村书记、村长一肩挑,有的甚至兼任会计,完全没有制约,在此情况下,村干部要想截留私分、挪用公款、虚报冒领、滥发钱物以及公款消费等往往轻而易举。
预防对策:
湖北省郧西县从2009年以来,结合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探索完善了“六制”举措并在全县289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推广,从而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了村级财务运行。
招数一:实施财务支出“联审制”,监管农村财务运行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实行村级内部审批和第三方审核方可入账。村级内部审批主要是由经办人、经手人签署支出事由,村文书审查票据的规范及数量、款物的一致性,再由村书记、主任“双签”联审。外部审核是指村民主理财小组、村纪检小组和镇会计中心的审核。村级财务会计每月28日至31日到乡镇财政所报账一次,报账前由理财小组、纪检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报账时由会计中心审核,加盖“同意入账”印戳,记账会计查实所有支出票据“六章”齐全后入账。
招数二:实施重大事项“报批制”,提高农村财务运行质量。为保证农村财务运行质量,防止村级在处置集体资产、实施购建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和财务混乱现象的发生,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所有生产性支出和公益事业性支出,一律先由村“两委”拟定支出项目和建设事项及预算,经群众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实行票决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批后,由财政所监督实施。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村级财产中5000元至1万元的资金支出,经村“两会一票”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实施;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同时应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联系点领导报批,审批后依规定程序实施;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还要同时报乡镇长审批,批准后按程序实施。
招数三: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制”,监督农村财务运行有序。为使审计监督到位,成立由乡镇纪委、财政所干部参与的审计小组,负责对乡镇村、社区的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对村、社区的重点建设、重大财务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对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进行任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管理混乱部位和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审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做到“六审”:即审现金存款与账款是否相符;审各项收支是否符合规定;审财产物资与账物是否相符;审各项往来与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审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审相关财务制度是否坚持。审计结果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对需要公开的审计结果按规定张榜公布。
招数四:实施财务随机“兑库制”,严肃农村财务运行纪律。财政所对各村(社区)财务实行不定期兑库,督促村级按财经纪律要求及时处理账务,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及早发现村级财务中可能出现的账款不符问题,杜绝基层“三乱”、设立小金库、挪用资金等违纪行为发生。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严格代管,适度自理”的原则,村级库存备用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村级领取款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规定的收款票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同时使用多种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坚持随机兑库,随机抽查,纠正偏差,严格控管。
招数五:实施村级财务“晒账制”,助推农村财务运行公开。坚持村级财务每季度进行一次“晒账”,分别在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的6至8日。“晒账”前,农民负担情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两工使用、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及租赁、国家给农民的有关补贴及财务违纪问题处理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须经村主要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并报镇财政所验审备案后,再按规定的形式向群众公开。“晒账”过程中,公开栏或公布榜设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村民居住密集区,以方便群众查看,真正达到“晒”出实、“晒”出真、“晒”出诚、“晒”出信。“晒账”后,村级安排一名村干部接待群众的咨询,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并耐心听取群众意见。
招数六:实施村级财务“否决制”,严究财务运行违纪行为。明确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实行村级财务管理“一票否决”,严格追究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农村财务工作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运行,一经发现查实,按责任界线,责任追究到人,轻者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重者撤职、“下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關依法处理。
实习编辑:夏梦颖 xmy0930@126.com
一起让农民痛心的村官腐败案
2006年12月21日,被告人杨真刚、杨万发、杨树林、邱水发利用担任麻河镇光华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手段、将麻河镇财政所下发给村的武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7.5万余元占为己有,四被告人各分得赃款1.8万余元,另96元共同开销。2007年10月,四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土地征用面积、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麻河镇财政所下发给该村的武荆高速“三改”用地补偿款5万余元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杨真刚分得账款1.2万余元,被告人杨万发、杨树林、邱水发各分得赃款1.25万元。2008年7月21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2009年8月8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真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杨万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杨树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邱水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问题症结:
村官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直接面对群众,其一言一行直接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村官”虽小,一旦腐败蜕变,其危害性却很大。以本案为例,除却当事人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素质低等主观原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是近年来村官腐败案频发的重要症结。村级财务形同虚设,有的村书记、村长一肩挑,有的甚至兼任会计,完全没有制约,在此情况下,村干部要想截留私分、挪用公款、虚报冒领、滥发钱物以及公款消费等往往轻而易举。
预防对策:
湖北省郧西县从2009年以来,结合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探索完善了“六制”举措并在全县289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推广,从而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了村级财务运行。
招数一:实施财务支出“联审制”,监管农村财务运行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实行村级内部审批和第三方审核方可入账。村级内部审批主要是由经办人、经手人签署支出事由,村文书审查票据的规范及数量、款物的一致性,再由村书记、主任“双签”联审。外部审核是指村民主理财小组、村纪检小组和镇会计中心的审核。村级财务会计每月28日至31日到乡镇财政所报账一次,报账前由理财小组、纪检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报账时由会计中心审核,加盖“同意入账”印戳,记账会计查实所有支出票据“六章”齐全后入账。
招数二:实施重大事项“报批制”,提高农村财务运行质量。为保证农村财务运行质量,防止村级在处置集体资产、实施购建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和财务混乱现象的发生,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所有生产性支出和公益事业性支出,一律先由村“两委”拟定支出项目和建设事项及预算,经群众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实行票决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批后,由财政所监督实施。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村级财产中5000元至1万元的资金支出,经村“两会一票”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实施;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同时应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联系点领导报批,审批后依规定程序实施;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还要同时报乡镇长审批,批准后按程序实施。
招数三: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制”,监督农村财务运行有序。为使审计监督到位,成立由乡镇纪委、财政所干部参与的审计小组,负责对乡镇村、社区的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对村、社区的重点建设、重大财务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对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进行任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管理混乱部位和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审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做到“六审”:即审现金存款与账款是否相符;审各项收支是否符合规定;审财产物资与账物是否相符;审各项往来与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审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审相关财务制度是否坚持。审计结果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对需要公开的审计结果按规定张榜公布。
招数四:实施财务随机“兑库制”,严肃农村财务运行纪律。财政所对各村(社区)财务实行不定期兑库,督促村级按财经纪律要求及时处理账务,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及早发现村级财务中可能出现的账款不符问题,杜绝基层“三乱”、设立小金库、挪用资金等违纪行为发生。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严格代管,适度自理”的原则,村级库存备用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村级领取款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规定的收款票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同时使用多种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坚持随机兑库,随机抽查,纠正偏差,严格控管。
招数五:实施村级财务“晒账制”,助推农村财务运行公开。坚持村级财务每季度进行一次“晒账”,分别在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的6至8日。“晒账”前,农民负担情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两工使用、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及租赁、国家给农民的有关补贴及财务违纪问题处理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须经村主要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并报镇财政所验审备案后,再按规定的形式向群众公开。“晒账”过程中,公开栏或公布榜设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村民居住密集区,以方便群众查看,真正达到“晒”出实、“晒”出真、“晒”出诚、“晒”出信。“晒账”后,村级安排一名村干部接待群众的咨询,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并耐心听取群众意见。
招数六:实施村级财务“否决制”,严究财务运行违纪行为。明确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实行村级财务管理“一票否决”,严格追究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农村财务工作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运行,一经发现查实,按责任界线,责任追究到人,轻者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重者撤职、“下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關依法处理。
实习编辑:夏梦颖 xmy0930@126.com